某某单位(乡镇)保密工作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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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镇保密工作目 录01某镇定密工作制度0102某镇保密文件收文制度0303某镇保密文件发文制度0404某镇保密文件制发制度0505某镇保密文件阅读(传阅)制度 0606某镇保密文件借阅制度0707某镇保密文件清退制度0808某镇保密文件销毁制度0909某镇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1010某镇非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1111某镇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1212某镇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1313某镇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1514某镇涉密载体销毁管理制度1615某镇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18某镇定密工作规则为健全本乡的保密制度,加强对工作中形成的国家秘密的

2、有效管理,规范定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以及国家保密局颁布的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第一条 公文拟稿时要依法定密。各单位具体承办人员要依据保密范围,对工作中产生的事项采取“对号入座”的方法,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拟定密级,并提出定密依据。第二条 拟稿人必须在文稿密级栏内拟定密级,如属国家秘密事项,则按所需保密等级定为“秘密”、“机密”或“绝密”(本乡一般为“秘密”级);如系公开事项,则定“无密”;如属内部事项,则定“内部”,不得使之处于空白。区分

3、的标准和依据是国家秘密及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第三条 对已确定为国家秘密事项密级的公文,应依据期限规定确定保密期限。除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 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 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保密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以年记;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记。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应当立即依据标志规定,在封面(或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的标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如“秘密5年”)。第四条 审核文稿内容的同时,一要审查是否确定了密级;二要审查所定密级是否准确。分管领导签发文稿的同时审批密级,办公室人员在编号、文印时再次对密级把关。在此过程中,凡密级不合格者,皆

4、退回拟稿人,并重新审核、签发。第五条 文件密级一经确立,其传递、核稿、签发、盖印、封发、保管、清退、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均需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并按照文件规定的级别、范围进行传递,对涉密文件要由指定保密员负责全程监控,严禁非涉密人员介入。第六条 对已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国家秘密事项,因泄露后对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已发生明显变化的;因为工作需要,原来接触范围需要作很大调整的;公开后无损于国家安全和利益,或者从全局衡量公开后对国家更为有利的,应当根据情况及时变更或解密。变更密级或者决定解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交本委负责人同意后报本委保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第七条 国家秘密事项变更

5、密级或者在保密期限内解密以后,应当在原密级标志旁边标明,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单位。第八条 用于存储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磁盘必须统一编号、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涉密磁盘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降密、解密和销毁等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的保密管理规定办理。第九条 本乡实行定密工作责任制。谁发文,谁定密。定密必须及时、准确,发现错定、漏定、滞后订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十条 本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乡公文、会议记录、计算机存储介质等的定密、变更、解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审查。审查工作必须定期进行,将重点涉密单位的文件资料列为重点审查对象,发现有漏定或错定密级的必须及时加以提醒和纠正,情况较重、屡教不改的必

6、须严肃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予以必要的处分。某镇保密文件收文制度为做好某镇收文保密工作,进一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促进保密工作高效运转,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办公室按中央、省、市、县各部门和各单位等分类对来文进行登记;办公室收到文件后,要及时收文登记。 第二条 办公室做好收文登记后,要填写收文处理单连同收文放在题头内容与来文登记内容一致的文件夹内,送给主要领导签发意见。第三条 主要领导签发意见后,送具体分管领导及操办人员具体执行。凡属传阅件,送主要领导阅示后,原则上按次序送各位班子成员阅,传阅完后办公室负责及时收回;对于急办件,可直接送有关领导阅;对于领导批示的文件,按领导批示交给有关部

7、门和有关人员办理。 第四条 办公室要对来文及时整理归档,同时,办公室要做好对文件的存放和保密管理。第五条 涉密收文在传阅环节应由登记人员负责传递;涉密文件传递应当使用专用的文件夹,一般应当面送交,立等收回,严禁随意放置其办公桌上或者交换箱内。传递过程中,相关领导或者工作人员确实因工作需要保留的也应在阅读(使用)完毕后及时交还或者通知拟稿人员收回,不可直接转入下一环节。 第六条 文件要根据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及时处理:对于紧急来文,要在收文时当即处理;对于近日要办理的较急文件,要在一至二天内处理好;对于远期办理或不用办理的文件要在三至四天内处理好。 某镇保密文件发文制度为促进我镇保密工作进一步实现

8、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保证我镇党委、政府保密文件发文工作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对保秘文件、资料管理和打印要指定专人,不允许其他人查看。第二条 制作秘密文件、资料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且在本单位内部符合安全保密的地方进行,或者委托持有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定点印刷单位印制。严禁将秘密文件、资料委托给无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企业制作。第三条 使用计算机制作秘密文件、资料的,该计算机不能与公共信息网络连接,并且须安装视频信息保护机,防止因电磁泄漏造成泄密发生。第四条 制作秘密文件、资料必须按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保密期限以及密级标志的规定,履行定密程序,及时作出标志。(可参照某镇定

9、密工作制度)第五条 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制作过程中形成的中间材料及残次品,如草稿、修改稿、签发稿、清样、或半成品、废品等,凡需要保存的,要严格管理,不需要保存的按规定及时销毁。第六条 密码电报原文不得印成文件下发。第七条 年底按档案法规定,党政办认真及时做好保密文件、资料等的组卷存档工作。某镇保密文件制发制度为做好某镇保密文件制发工作,进一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办公室人员应设置专用的登记本,在涉密文件制作前,对该文件进行编号。 第二条 涉密文件制作应在办公室打印室统一进行;确实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其他场所制作的,应填写某镇涉密文件外出制作审

10、批表,由拟稿人员报涉密文件签发领导审批。 第三条 涉密文件应严格按照某镇定密工作制度进行定秘。在文件右上角标明密级;绝密级、机密级还应在文件正式印发前,对每份文件进行标明。 第四条 打印涉密文件严禁在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上进行。制作涉密文件过程中形成的不需要归档的材料,由拟稿人员负责及时予以销毁,严禁随意丢弃。文件正式印发后,拟稿人员应将该文件的电子文本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中存储。 第五条 涉密文件的分发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人员负责。分发涉密文件前,应当清点文件数量、检查顺序号等。 第六条 分发涉密文件应通过电话、内网等通知收文单位派专人签收,但不得在通知时涉及文件标题和内容,特殊情况也可由专人送达

11、;发往本乡以外地方的可以机要信件邮寄或者通过机要局密传,邮寄时应当包装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密级、编号和收文单位全称等;送寄时应有2人护送,做到文件不离人。 第七条 涉密文件分发给领导个人的,由办公室指定人员当面送交。 某镇保密文件阅读(传阅)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特将保密文件阅读规范如下。第一条 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应由党政办指定专门的保密人员负责,先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根据文件、资料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以及工作实际,确定知悉的范围,然后由专门指定保密人员员负责传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对绝密级的,指定保密人员必须对接触和知悉内容的人员做

12、出文字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接触人员姓名、文件编号、签领时间、退回时间等。第二条 阅读绝密级文件、资料必须在保密室或符合保密要求的阅文室进行。阅读其它密级的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其它办公场所内进行。如因确工作需要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的,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阅读和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确保秘密文件、资料的安全。第三条 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应当办理登记、签收手续。传阅时必须采取直传方式,不得在阅读人之间自由传阅,保密人员要随时掌握文件、资料的去向。第四条 阅读人不得擅自留存、摘抄传阅的秘密文件、资料。第五条 传达秘密文件、资料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某镇保密文件借阅制度

13、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特制定如下保密文件借阅制度。第一条 凡是带有密级的文件和资料均由党政办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详细登记和借阅记录。第二条 凡是带有密级的文件和资料要由专人配置相关的设备存放涉密文件、资料,有专人保管,保证涉密载体的存放安全。第三条 重大节日前,要清点涉密文件,统一入柜保存。第四条 对于涉密文件、资料要严格限定传阅范围,只允许知悉范围内的人员借阅。第五条 对于涉密文件、资料要在指定地点阅读,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借阅后,要及时退回,不允许横传,不允许随便携带外出。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场所议论保密文件内容。第七条 不得擅自或指示他人复制、摘抄、销毁

14、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第八条 涉密文件禁止通过互联网、传真机等易泄密的方式进行传输。第九条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某镇保密文件清退制度密件的清退工作是涉密文件管理的重要环节,我镇为保证清退及时到位,根据现行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文件密级不同,制定如下制度。第一条 按照有关文件管理规定,一些下发机关的层级较高、密级较高的文件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清退,统一销毁。如对于制发机关有清退要求,应按要求进行清退,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第二条 乡党政办要定期进行文件清退和销毁。清退涉密文件资料应当及时、彻底,并严格履行手续。对图纸、文件、资料、内部刊物,实行定期清查,按时清退,按

15、期销毁制度。属于清退范围的文件、图纸,随阅随退,最晚不超过一个月,清退文件图纸,一般每半年一次,一般文件图纸每三个月清退一次,不得超过半年,凡属保密文件图纸资料、内部刊物不得长期分散在单位和个人手中。第三条 涉密载体管理人员在退休或工作调动前,必须清退所保管的全部涉密载体,并办理移交手续。某镇保密文件销毁制度密件的销毁工作是涉密文件管理的重要环节,我镇为保证保密工作及时到位,根据现行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制度。第一条 除按照有关文件管理规定需要清退的文件,可以按照有关涉密载体销毁要求对收到的密件进行销毁。第二条 销毁涉密文件资料应经过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后方可销毁,严禁个人私自销毁涉密文件资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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