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3)》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0年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3)(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委托合同(供住宅区委托管理用)(13) (7)有偿中介服务:代业主出租、出售小区住房 (8)设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业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据管理公约的条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为小区之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权 管理公司有绝对的权力代表各业主及用户就有关管理本小区之一般事务与政府公共事业机构和团体进行磋商及处理有关问题 3公共地方及设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据管理公约条文所赋予的权力将管理及负责所有公共地方、小区结构、电梯、泵房、绿化及其他公共设施及设备之保养、维修及管理 4管理职员 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务管理公司雇有专业管理人员及专业维修承造商负责小区一切日常管理及维修事务请各
2、业主及用户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职员作私人性质服务所有管理员工一律不准向业主、租户、住客或任何承造商收取管理赏赐或其他利益 5建议及投诉 任何人士若对小区环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议或投诉请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 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为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时间以外小区监控中心仍有值班职员为客户服务 管理公司电话(办公时间): 管理处电话(二十四小时服务): 四、管理费用 1管理费 管理费乃根据每年度之管理开支预算而制定计有管理员工薪酬、税收、公共地方水电费、公共地方之清洁费用、公共设施维修费、法律及其他专业咨询费用、小区保险、第三者保险及管理公司酬金
3、等管理费金额将根据日后实际支出需要而调整调整前各业主将获预先通知 2管理保证金及管理基金 各业主应于验收其单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用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亦需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作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维修开支当管哩基金不足时管理公司可发出通知要求各业主增缴管理基金各业主不得动用保证金或管理基金作为抵扣管理公约内所指定各项应付费用 3缴付管理费 楼宇管理费于每月10日前缴付管理公司为各用户专责管理本小区任何租户延期缴交管理费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公约赋予的权力征收利息、催缴手续费用甚至停止供应水、电及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追讨 付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height: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