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蓄电池技术质量验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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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蓄电池技术质量验收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开发市场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专用蓄电池一事经协商达成一致共识特签定以下协议: 1.技术要求 1.1外观 蓄电池应有正负极、商标、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编号、出厂日期等标志且标志应清晰、牢固、不易脱落;电池外观整洁 1.2型号 1.3外型尺寸及重量 (型号):长(2)宽(2)高(2)参考重量(005) (型号):长(2)宽(2)高(2)参考重量(005) 1.4使用环境温度 胶体蓄电池在2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普通铅酸蓄电池在1050范围内能正常工作 1.5放电容量 单体蓄电池经完全充

2、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jb/t10262xx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电压1050v终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1.6大电流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5环境中静置14h以30i2(a)放电5min蓄电池端电压不低于84v(以12v系列为例)且导电部分不得熔断外观无异常现象 1.7安全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04i2(a)连续充电5h然后检查外观应无漏液及其它异常现象 1.8耐震性能 蓄电池经完全充电后在温度为2510环境中以正立状态紧固在振动台上经受振幅2;频率167hz的垂直振动1h后目视确认无漏液等异常现象且端电压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3、 1.9电池寿命 按21方法充电以jb/t10262xx标准中611的放电要求循环次数“胶体环保型”不低于450次“普通铅酸型”不低于350次 1.10端电压及组合一致性 配对单只电压130v以上2节电压差不大于002v;3节电压差不大于004v;4节电压差不大于005v 1.11过放电容量恢复性能 “胶体环保型”电池开始以jb/t10262xx标准放电至接近0v之后短接该电池两极24h再重新充满电重复上述5次放电、充电、短接后该电池(组)以jb/t10262xx标准放电至单节105v时放出的容量应大于标称容量的90%(“普通铅酸型”大于标称容量的85%)(蓄电池技术质量验收合同) 2.蓄电池

4、的使用 2.1蓄电池的充电 “胶体环保型”“普通铅酸型”电池充电(以4节6dzm10电池组为例):把蓄电池串联形成一个额定电压为48v的电池组第一阶段:恒流1518a电压逐渐上升;第二阶段:电压逐渐上升到58802v后保持恒定电流逐渐下降到40030ma;第三阶段:涓流浮充充电电压55505v电流逐渐趋近于0ma 2.2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及时补足电严禁长期在亏电状态下使用 3.蓄电池的验收 3.1验收内容 3.1.1外观 (1)外观无变形及裂纹外形尺寸及重量应符合13条的规定 (2)有正负极性、商标、型号、制造厂名、出厂日期、电池编码等标志且标志清晰牢固 (3)整箱包装的蓄电池应附检验合格证

5、、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书包装外侧应有提醒正确运输的标志 3.1.2性能 (1)测量电池的极性应与正负极性标志相符 (2)开箱后电池组单节电池的开路电压应不小于130v (3)蓄电池组经完全充电后静置14h在255环境温度以jb/t10262xx标准放电至蓄电池组终压420v止其放电时间不小于130min(允许3次循环) 3.2检验方法 3.2.1311条采用目测、钢卷尺和秤 3.2.2312条采用数字万用表和放电仪 3.2.3首批供货时及正常供货后每隔半年由乙方对15、17、和19条进行试验并向甲方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书面报告 3.2.4每个批次抽同一包装箱中的1组3只电池按15;110条

6、款检验(15条允许三个循环)若达不到上述条款要求则按检验规则加倍抽样检测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退货 4.双方约定 4.1甲方职责 4.1.1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每批产品按上述规则检验若有不合格项或质量异议须在收货之日起10日内书面或传真提出 4.1.2对使用过程中因制造原因而需退还给乙方的电池甲方应通知乙方服务人员到现场逐一检测凡不符合退货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或将已退电池返还给甲方 4.1.3甲方应要求客户(经销商)认真填写好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保证书上的有关内容以便乙方掌握电池的有效使用期和建立好客户档案 4.2乙方责任 4.2.1乙方所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之质量必须符合上述技术要求 4.2.2以4

7、6dzm10电池组为例甲方电动车最大电流不超过150a正常工作电流在环境温度252、风力12级的平坦路面上以7075公斤的负载不大于7a;乙方产品使用天数与续行里程的关系 使用天数(12月计)90天180天270天360天 放电时间110min105min95min72min 参考续行里程3555km3050km2040km1535km 使用天数(15月计)90天180天270天360天450天 放电时间120min110min105min95min72min 参考续行里程4060km3555km3050km2040km1535km 注:参考里程是在环境温度255车、路况正常最高车速20km/

8、h载重负荷不大于75kg的条件下进行的;且和电机效率、控制器控制参数等整车配制有关(蓄电池技术质量验收合同) 4.2.3乙方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保期 (1)“普通铅酸型”和“代胶体环保型”出厂个月;使用个月 (2)“代胶体环保型”出厂个月;使用个月质保期二个条件只要达到一条都视为超过质保期在质保期内若发生下列问题:短路断路反极大面积脱粉经甲、乙双方检查确认后电池容量末达到标称容量的60%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调换否则不予承保(其它规格型号的电池质保期双方另行订立) 4.2.4乙方每月根据甲方上月退回的经双方确认确属乙方责任的电池数量如数向甲方返还相同规格型号的电池: (1)电池出个月以内如出现容量

9、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8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全新电池并重新计算质保期; (2)电池出厂个月以外且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容量明显下降至额定容量60%以下(或漏酸、短路等故障)乙方负责调换标称容量在80%以上的维护电池三包期从原使用电池的出厂日期起累计续保 4.2.5乙方负责回收甲方过质保期的“华富”废旧电池回收方法和价格另订 4.2.6乙方负责生产的电动车专用蓄电池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担产品信誉和产品责任保险 4.3本协议为双方供货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履行地为解释权为乙方所有 5.其它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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