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重点产业园区空气特种污染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要求资料

上传人:E**** 文档编号:107604430 上传时间:2019-10-20 格式:PDF 页数:34 大小:685.7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海市重点产业园区空气特种污染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要求资料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上海市重点产业园区空气特种污染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要求资料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上海市重点产业园区空气特种污染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要求资料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上海市重点产业园区空气特种污染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要求资料_第4页
第4页 / 共34页
上海市重点产业园区空气特种污染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要求资料_第5页
第5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上海市重点产业园区空气特种污染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要求资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市重点产业园区空气特种污染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要求资料(3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1 上海市上海市重点重点产业园区空气产业园区空气特征污染特征污染自动监测系统自动监测系统 验收验收技术技术要求要求 为确保上海市重点产业园区空气特征污染自动监测系统建成并投入正常运 行,提供有效的监测数据,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文规定了上海市重点产业园区空气特征污染自动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要求, 包括仪器技术验收和系统验收这两个主要步骤。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上述自动监测系统的采样系统、分析仪器、校准设备、数 据采集和传输设备、站房及其它辅助设备的验收。 本技术要求未涉及的仪器设备, 宜参考国际同类设备技术指标或制造厂商提 供的技术指标进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3095-2

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HJ/T 193-2005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 HJ193-2013 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监测系统安 装和验收技术规范(试行) HJ655-201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 PM2.5)连续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 规范(试行) 上海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监测)系统通讯传输技术规范(试行) 上海市重点产业园区空气污染自动监控系统管理若干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3.1 空气特征污染物 除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的SO2、NO/NO2/NOX、CO、O3、PM10、PM2.5 以外,由产业园区工艺过

3、程排放的特征性空气污染物,如硫化氢(H2S)、氨气 2 (NH3)、氯化氢(HCl)、氯气(Cl2)、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机硫(OS)、 甲烷(CH4)和非甲烷总烃(NMHC)等。 3.2 产业园区空气特征污染自动监测系统 采用连续自动监测仪器对产业园区排放的空气特征污染物进行样品采集、 处 理、分析和数据传输的过程,系统由采样装置、分析仪器、校准设备、数据采集 和传输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和监测站房(或移动监测车)组成,一般亦称为空气 特征污染自动站。 3.3 零气 用于校准连续监测系统零点的气体。 3.4 标准物质 用以校准测量装置、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一种材料或物质,一般为 标

4、准气体或标准物质渗透管。 3.5 零点漂移 在未进行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仪器按规定时间运行后,仪 器读数与零输入之间的偏差。 3.6 跨度漂移 在未进行计划外的维修、保养或调节的前提下,仪器按规定的时间运行后, 90%量程漂移的仪器读数与已知参考值之间的偏差。 3.7 转换效率 将一种化学物质转化为另一种物质的转化比率,如将H2S转换为SO2的效率、 NH3转换为NO的效率,将NO2转换为NO的效率。 3.8 设备参数 表征仪器设备运行状态的参数,如采样流量、压力、灯压、炉温、检测器温 度、保留时间等重要参数。 4 空气特征污染自动监测系统 4.1 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 空气特征污

5、染连续监测系统分析方法见表 1。 3 表表 1 监测分析方法及技术指标限值监测分析方法及技术指标限值 监测项目 分析方法 最低检出限 硫化氢 紫外荧光法、光学法 0.5 ppb 氨气 化学发光法、光学法 1 ppb 非甲烷总烃 气相色谱-FID 0.1 ppm 1,3-丁二烯 气相色谱-FID/PID 0.15 ppb 苯 气相色谱-FID/PID 0.15 ppb VOCs 卤代烃 气相色谱-FID/PID 0.5ppb(三氯甲烷或四氯化碳) 有机硫 甲硫醇 气相色谱-PID/FPD 3.26 ppb 电子鼻 传感器法 标准气响应精密度0.9990 多 点 线 性 线性度 5 ppb 5pp

6、b 0.5 ppm 重复性 (5次读数标准偏差) 5 ppb / 0.5 ppm 上升响应时间 5 分钟 / 4 分钟 注:线性度以多点校准各点误差的最大值为依据。 (2) PM10、PM2.5自动监测仪 PM10、PM2.5自动监测仪验收技术指标见表 5,检测结果填写附表 13。 表表 5 颗粒物监测仪验收技术颗粒物监测仪验收技术指标指标 项目项目 PM10 PM2.5 主流量误差 0.8, 乙烷和乙烯的色谱分辨率0.8 1.0 检出限 C2-C5:0.15ppb 1,3-丁二烯(丁烯) ; C6-C12: 0.15ppb 苯; 卤代烃: 0.50ppb 氯仿或四氯化碳 甲硫醇:3.26 p

7、pb 表表 7 非甲烷总烃自动非甲烷总烃自动分析分析仪验收仪验收技术技术指标指标 项目 技术指标 空白 3MDL 标点偏差 15% 多点校准标线 相关系数0.999 重复性 5% 稳定度 5% 线性范围 104 检出限 0.1 ppm 注:1空白和检出限:空白验收指标依据验收方案中所规定的不大于 3 倍的方法检测限,MDL 为方法检 测限,通过连续测定校准曲线的最低浓度 6 次,获得其标准偏差,标准偏差的 3.14 倍即分析系统测定该化 合物的方法检测限。 2标点偏差:通过测定已知浓度的标气,测定浓度和已知标气浓度两者的偏差百分比。 3多点校准曲线:测定包括零点在内的至少 5 个浓度点的仪器响

8、应,计算各化合物多点校准曲线的相 关系数。 4重复性:连续 5 次测试同一浓度标准气体,测试结果 RSD10%。 5稳定度:多次测试同一浓度标准气体,48 小时内前 4 个连续测试平均浓度与后 4 个连续测试平均 浓度的偏差百分比10%。 (5) 电子鼻 标准气体精密度测试: 完成标准气体精密度测试, 至少应包括硫化氢和氨气, 验收技术指标和检测记录见附表 20。零气测试验收技术指标和检测记录见附表 21。 建立单一来源实测样品的臭气浓度反演曲线:试运行期间,采用已知 OU 值 的臭气样品对电子鼻各传感器进行标定, 臭气样品的 OU 值可通过人工嗅辨的方 8 法获得。具体操作过程:采集环境中实

9、际的臭气样品,同步开展人工嗅辨和电子 鼻分析,将人工嗅辨的结果(OU 值)作为标准对电子鼻分析的结果进行标定, 以此建立电子鼻测定结果与相应臭气样品的反演曲线。 不同浓度臭气样品的测试 不少于 10 个,臭气浓度测试的范围建议从 10 至 200,提供测试报告。 建立恶臭污染多源溯源模型:根据电子鼻附带或自建的数据统计分析软件, 建立相应恶臭污染的多源溯源模型,提供相应的溯源测试报告。 (6) 数据采集仪(包括软件) 数据采集仪需对通信协议正确性、采集数据完整性、单位一致性、时间一致 性、通信稳定性、数据比对准确性、采集系统稳定性、现场故障模拟恢复试验等 进行验收。参见附表 6现场数据采集系统

10、验收结果。 (7) 气象仪(五参数) 温湿度仪和气压计应通过上海计量院鉴定。 风向风速仪应在自动站现场,应用水罗盘进行 16 方位确认。每年应经专业 机构进行校准,出具校准报告。 验收结果填写附表 22气象五参数监测仪验收结果。 (8) 站房和移动车 站房和移动车验收要求及记录表见附表 23 和附表 24。 5.2.3 仪器技术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应包括封面(格式详见附录)、验收内容(详见附表 1 至附表 24) 和验收意见。验收内容主要包括站点设置情况、仪器设备开箱检验情况、各仪器 及辅助设备的技术验收结果、运维制度等。同时,应汇总所有仪器验收结论和专 家意见(包括改进建议),形成验收意见。

11、6 系统验收 为保障空气特征污染自动监测系统建成后的数据直连和后续应用, 应开展系 统验收。 9 6.1 系统联网试运行 自动站监测系统试运行期间应开展系统联网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系统应连 续正常运行不少于 30 天。 因外界因素而非仪器本身故障等造成运行中断的,待系统恢复正常后,重新 开始试运行, 试运行时间可累计。 因监测仪本身故障造成运行中断达 3 天及以上, 应重新开始系统联网试运行。 6.2 系统验收要求 由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组织对自动监测系统进行联网验收, 编制系统验 收报告,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系统联网验收内容包括:(1)有关自动站的技术资料验收,资料清单详见 附表 25;(

12、2)现场数据采集仪功能、数据储存和传输各项技术指标符合性,仪 器校准和电源故障模拟响应,数据标示符符合性。验收技术要求详见附表 26。 10 附录: 产业园区空气特征污染自动监测站验收报告封面格式产业园区空气特征污染自动监测站验收报告封面格式 产业园区空气特征污染自动监测站 验收报告 自动站名称: 建设地点: 投资单位: 主管部门: 仪器集成建设商: 站房建设单位: 验收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资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 明 1、本报告为自动站投资建设单位开展并完成验收的主要材料,需在完成仪 器调试和数据直传成功、系统通过连续稳定运行 60 天考核后,由投资建设单位 完成编制。 2

13、、各自动站监测项目若超出本报告范围的,可自行增加表格或另加附页补 充说明。 3、封面页投资建设单位须加盖公章。 4、本报告须一式 3 份,一份报市环保局备案,一份报上级主管部门,另一 份存档。 11 附附表表 1 产业园区产业园区空气空气特征污染特征污染自动站建设基本信息自动站建设基本信息 自动站名称 点位类型 建设性质 (新、改建) 建设单位 主管部门 监测仪 分析方法 站房面积 站房结构 采样口距地面高度 采样口距站 房屋面高度 子站周围情况简述: 子站地理位置 地址: (门牌号) 东经: 北纬: 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仪器设备投资 万元 仪器集成商 建设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投入

14、试运行日期 年 月 日 仪器技术验收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2 附表附表 2 仪器到货仪器到货清单清单验收验收表表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供货单位 接收单位 接受时间 接受负责人 到货仪器信息 外观 编号 货物名 称 货物编号 合同订 购数量 装箱单所 列数量 实收数 量 无损 无损 外观 供货单位代表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接收单位代表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备注:1)包括:仪器中(英)文安装使用说明书、软件中(英)文使用说明书。 2)应详尽列出所有的主机、零配件、备品备件和消耗品。 13 附表附表 3 采样系统验收采样系统验收结果结果 序号 项 目 合格否 1 应确保足够开敞空

15、间, 监测点采样口到附近最高障碍物之间的距离是该障 碍物高出采样口的两倍以上 2 采样口与支撑物(屋顶)之间的垂直距离和支撑物(墙壁等)水平距离应 大于 1m,PM10采样口与支撑物墙壁等水平距离大于 1.5m。 3 采样总管应竖直安装, 应与法兰连接部分密封防水, 应与各支路连接部分 密封不漏气。 4 如需设置多个采样口时,为防止各采样口之间采集空气样品的互相干扰, 各采样口之间的间隔距离不小于 1.5m。 5 常规因子和有机物的采样, 应各自单独设置采样管, 常规因子采样管应有 加热保温措施,加热温度不超过 50;有机物采样管应设保温材料,确 保温度在 30至 40之间。采用直接测量法监测

16、 NH3及其他有特殊采样 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应设置单独采样系统。 6 采样头便于拆卸、 安装和清洗, 能防止雨水和粗大的颗粒物落入采样总管 7 采样总管便于清洗、拆卸和安装 8 监测仪器与连接采样总管的采样支管接头连接的管线长度不超过 3m 9 采样支管接头之间间隔距离大于 8cm 10 包括采样头、 采样总管和支管的采样系统的制作材料, 选用不与被监测污 染物发生化学反应, 不释放干扰物质的材料, 一般采用硼硅酸盐玻璃等作 为材料。 11 在监测仪器管线与支管接头连接头连接时, 管线与支管连接端伸向总管中 心(或 1/2)的位置,并固定。 12 采样装置抽风机排气口和监测仪器排气口的位置, 应设置在靠近站房下部 的墙壁上,排气口离站房内地面的距离应保持在 20 至 30cm。 13 安装负压计,负压值宜小于-10Psi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