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专利权主体

上传人:共*** 文档编号:107567147 上传时间:2019-10-20 格式:PPT 页数:26 大小:1.24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九章 专利权主体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第九章 专利权主体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第九章 专利权主体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第九章 专利权主体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第九章 专利权主体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九章 专利权主体》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九章 专利权主体(2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九章 专利权主体,第一节 概述,一、发明人 发明人的条件: 第一,发明人必须是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的人; 第二,发明人必须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实验员、描图员、机械加工人员、测试员)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发明人应为自然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二、申请人 1.申请人是指依法享有就某项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专利申请人依法向国家提出专利申请,经审查

2、合格后方可获得专利权从而成为专利权人。 2.专利权人与申请人不同,二者相分离。 三、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即指享有专利权的人。,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分离: 发明人以外的人通过合同从发明人处取得专利申请权。 发明人的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 法律直接将专利申请权赋予发明人以外的其他人。职务发明,申请未获准,只有申请人而没有专利权人 申请获准后,专利权可以通过继承和转让发生主体的变更,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发生分离,第二节 专利权的归属,一、自由发明 自由发明的权属都归发明创作的完成人,即发明人。 二、共同发明 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人即是共同发明人。 共同发明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同一发明创造的

3、实质性特点共同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共同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全体共有人共同所有。,在新专利法第十五条中,明确规定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 (1)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没有约定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3)其他情形,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合同法第三百四十条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合作开发的当

4、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甲、乙共同完成一项“空调变频装置”的发明创造,现甲、乙二人就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及行使产生了纠纷,问: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有 ( ) A. 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不能独自申请 B. 如果甲放弃其专利申请权,乙可以单独申请,但取得专利后,甲有免费使用的权利 C. 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可以自行申请 D. 如果甲准备转让其专利申请权,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三、职务发明创

5、造,(一)职务发明创造的确认 职务发明是指发明创造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如发明人的本职工作是搞机床设计,单位临时派他去进行一项新型绘图桌椅设计,他作出的有关发明创造也是职务发明创造。 (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

6、作单位”。 根据这一规定,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作人员,例如从其他单位借调、聘请来的人员。虽然这些人员的编制和工资关系在其他单位,但借调单位、聘用单位实际上是把他们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的,所以在完成该单位所分配工作的情况下,应当视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甲公司职工乙退休一年内作出了一项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你认为乙的发明应属于() A.职务发明 B.非职务发明 C.协作发明 D.委托发明,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二)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 1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和

7、取得的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 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3发明人和设计人享有在专利申请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并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权利。可享受荣誉和精神奖励。,小刘为A单位的技术人员,后调到B 单位工作。两单位协商,小刘在A单位承担的未完成的研究项目,由小刘在B 单位继续完成。最终该项技术完成,则该项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属于( ) A. AB 单位共同享有 B. A单位单独享有 C. B 单位单独享有 D.小刘单独享有,第十六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

8、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两层含义: 第一,在职务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不论发明创造是否已经实施,专利权人都应当对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 第二,职务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专利权人应当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这种报酬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从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发明创造所获得的利润中提取一部分作为报酬;另外一种情况是从专利权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所收取的转让费或者使用费中提取一部分作为报酬。,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

9、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一项发明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3000元(原规定为2000、200元);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奖金最低不少于1000元(原规定为500、50元)。 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其所属单位采纳而完成的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从优发给奖金。,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

10、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原规定为0.5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原规定为0.050.2),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许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收取的使用费中提取不低于10%(原规定为51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张某利用所在单位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完成了一项产品的更新换代设计。该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应属于()。 A 、张某和单位约定的一方 B、 未约定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单位 C 、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D 、国家,甲是某单位的技术人员,甲主要利用某工厂

11、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了一项发明创造,某工厂申请的专利,甲享有哪些权利? A. 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 B. 取得某工厂发给的奖金 C. 对专利的许可实施予以同意或否决 D. 从专利实施的收入中取得一定比例的提成报酬,1994年12月,H化工研究院工程师梁某在一次技术洽谈会上与G化工厂厂长张某结识。张请梁帮助解决污水净化重复利用的技术难题,梁某答应试试。1995年春节,梁某与其在大学读书的儿子在H化工研究院院内一个废弃多年的人防工程里,用三个箩筐、一堆渣土、扫帚、水桶等工具,还自费购买了十余种试剂、试纸、电炉等物品,对G化工厂的污水水样进行净化实验。实验结果达到了G化工厂的技术指标要

12、求。 梁某将实验资料交给H化工研究院一份,院里认为梁某为该院工程师,污水净化又是其业务研究范围,此成果应是职务技术成果,便以研究院的名义于1995年5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了“HI-PQ703污水净化方法”专利申请。1998年7月,研究院获得专利权。在此期间,梁某一直认为自己的成果是非职务发明,故强烈要求办理专利权人变更手续。双方争执不下,梁某诉至法院。 请分析:梁某和H化工研究院,谁的主张成立?为什么?, 1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2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

13、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四、委托发明,合同法 第三百三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甲研究所根据与乙公司签订的委托开发合同,完成一项发明。合同没有对专利权的归属作出规定。现甲研究所单独向专利局提出了专利申请,而乙公司未经甲研究所同意便已开始使用这项发明。双方均对他方表示异议。对此以下意见中哪些是正确的? A.专利申请权应当归甲研究所单独享有 B.专利申请权应当归甲研究所和乙公司共同享有 C.乙公司有权实施该项专利,而无须取得甲研究所的许可 D.乙公司实施该项专利,应当付给甲研究所合理的使用费,甲因完成单位乙交付的任务而完成了一项发明。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专利申请权属于甲,专利权属于乙 B. 乙在获得专利权后许可他人使用,应从收取的使用费用中给予甲以奖励 C. 乙若转让该项专利,应从转让费中给予甲方以奖励 D. 乙若转让该项专利,甲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