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动植物检疫学(08森保)第5章森林动植物的检疫处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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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森林动植物的检疫处理技术 第一节 检疫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第二节 检疫性害虫的除害处理技术 第三节 检疫性植物病害的除害处理技术,第五章 森林动植物的检疫处理技术 检疫处理,是对检疫检验中,应检物上发现的 危险性有害生物,或一般活体害虫超标后,由检疫机关依法采取的 强制性处理 措施。 我国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严格履行了世贸组织的各项协定规定的义务,我国的动植物检疫处理措施与国际标准逐渐接轨。现已正式发布出入境植物检疫行业标准 92 项,植物检疫国家标准 36 项。其中,转基因标准 8 项、出入境植物检疫标准 4 项、国内植物检疫和森林检疫国家标准 24 项。所有这些标准,为我国在国际贸易

2、及国内动植物检疫中,进行检疫处理,提供了法律与技术依据。,危险性有害生物 = 疫情,第一节 检疫处理的 原则 和 方法 检疫处理,是由检疫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携带危险性有害生物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其他应检物、装裁容器、包装材料、铺垫物、运输工具以及货物堆放场所、仓库和加工点等,监督和强制执行的检疫措施,以铲除有害生物为目的。 为了保证检疫处理的顺利进行,达到检疫的目的,检疫处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处理准则如下。,一、检疫处理的原则 检疫处理是动植物检疫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检疫处理的原则,按其性质,可分为宏观性原则和实际处理原则。宏观性原则,是指导检疫处理及其过程的基础,也是基本原则;实际处理原则,是

3、执行检疫处理时的具体操作准则,也是处理准则。 (一)基本原则 所有的检疫处理,都必须符合检疫法规的规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应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具体如下。,1、针对性原则 检疫处理,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的物品及场所),采取科学、合理、可靠的处理方法和技术,以获得最好的处理效果。 2、最小原则 检疫处理,应使处理过程造成的损失最小、处理成本最低、对货物不影响或影响小。不降低植物的存活能力、繁殖材料的繁殖能力。不降低植物产品的品质、风味、营养与商品价值,不污损其外貌。,3、安全有效原则 检疫处理方法,应当安全、高效、快速,处理时间短,除害彻底,完全杜绝有害生物的传播。保障被处理的货物和处理人员的

4、安全,不发生中毒事故。无残毒,不污染环境。 4、一致原则 凡涉及环保、食品卫生、农药管理、商品检验及其他行政部门的处理措施,实施前要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应征得有关部门的认可并符合有关规定。,(二)处理准则 对应检物的检疫检验,是为了决定其是否携带有危险性有害少物,以决定其能否调运或入境。 在检疫检验当中,如果未发现应检物携带有限制性有害生物,则不必处理,即可放行; 如果确认携带有危险性有害生物时,应按照检疫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处理的准则,包括以下 5 点: 1、退回或销毁处理 2、改变用途 3、除害处理 4、预防处理 5、铲除处理,1、退回或销毁处理 如果确认应检物携带 危险性有害生物,

5、但又无除害的办法,应采用退货或销毁处理。 具体情况包括: 未事先办理特许审批手续,企图输入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中规定的植物和植物产品。 经现场或隔离检疫检验,确认输入的植物种子、种苗等繁殖材料,感染了危险性有害生物;或者输入的植物、植物产品携带了检疫性有害生物。 输入的植物、植物产品携带有害生物,且危害严重,已失去使用价值。,疫情,2、改变用途 经过检疫检验,确认应检物(所输入的植物种子与苗木等繁殖材料、植物与植物产品),携带了危险性有害生物,但是,可以通过一些 限制措施,达到控制(防止)有害生物传播的目的。可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以下 限制措施: 转港卸货,改变用途。 限制使用范围和使用时

6、间。 限制加工地点、加工方式和加工条件等。,3、除害处理 凡能通过除害处理予以消灭的,由检疫机关通知货主或其代理人,应进行除害处理。 除害处理的方法,包括熏蒸、消毒及冷、热处理等。具体情况包括: 输入的植物种子、种苗等繁殖材料、植物、植物产品等,携带危险性有害生物。 携带有害生物活体,且已超过了规定标准。 携带大量危害性强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4、预防处理 当怀疑应检物可能携带某种危险性有害生物,但又无有效的检验办法进行确认,则必须进行预防处理。 预防处理方法包括熏蒸、消毒及冷、热处理等。 5、铲除处理 当发觉某种危险性有害生物 已经传入,但未定居,则务必在其定居前,立即启动和执行 铲除处理

7、措施。,二、检疫处理的方法 有害生物的防治,常需要协调使用多种防治手段。而检疫处理,常采用最有效的单一方法。 检疫处理的方法,按照性质、原理的不同,可分为: 生态学方法(避害方法) 包括改变运输方向、改变用途、限制使用范围及加工方式、退货或销毁。 物理学方法(排除、铲除) 包括机械处理(如筛选、风选、水选)、剪除病虫部位、热处理、冷处理、辐射处理、微波处理。 化学方法(排除、铲除) 包括广泛使用的熏蒸、喷药、拌种、药剂浸渍等, 生物方法 包括脱毒等。,检疫处理的方法,按照具体操作手段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方法: 1、退回处理 2、除害处理:机械、熏蒸、化学、物理处理。 3、限制处理: 限制卸货

8、地点和时间 改变用途 限制使用范围及加工方式 4、隔离检疫处理 5、销毁处理,1、退回处理 当货主或代理商,不愿销毁携带有危险性有害生物的应检物时,应当将货物退给物主,不准其进境、出境;或不准其过境;或就地封存,不准货主将货物带离运输工具。 2、除害处理 除害,是检疫处理的主要措施,可直接铲除有害生物,保障贸易安全。 常用的除害方法有: 机械处理。即利用筛选、风选、水选等选种方法,汰除混杂在种子中的菌瘿、线虫瘿、虫粒和杂草种子;或人工切除植株、繁殖材料已发生病虫为害的部位;或挑选出无病虫的个体。, 熏蒸处理。熏蒸,是当前应用最广泛的检疫除害方法,即利用熏蒸剂,在密闭设施内处理植物或植物产品,以

9、杀死害虫和螨类。部分熏蒸剂兼有杀菌作用。 化学处理。即利用熏蒸剂以外的化学药剂,杀死有害生物。但处理后,应注意保护应检物在储运过程中免受有害生物的污染。 化学处理,是防除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上携带的病虫害的重要手段;也常用于交通工具和储运场所的消毒。 物理处理。即用高温、低温、微波、超声波以及核辐照等处理方法。该方法多兼具杀菌、杀虫效果。可用于处理种子、苗木、水果等。,3、限制处理 限制处理措施,不直接杀死有害生物,仅仅使其“无效化”,而不能接触寄主或不能产生危害,所以,也称为“避害措施”。 限制的原理,是使有害生物 在 时间 或 空间 上,与其 寄主 或 适生地区 相 隔离。,限制处理的方法

10、有: 限制卸货地点和时间。例如,热带和亚热带植物产品,调往北方口岸卸货或加工。北方特有的农作物产品,调往南方使用或加工。植物产品,若带有不耐严寒的有害生物,则可在冬季进口及加工。 改变用途。例如,植物种子改用加工或食用。 限制使用范围及加工方式。对染上疫情的种苗加以限制,不把它们种植在有害生物的适生区,而是有条件地调往有害生物的 非适生区 种植、使用等。,4、隔离检疫处理 也称为入境后检疫。进境植物的繁殖材料,在特定的隔离苗圃、隔离温室中种植,在生长期间实施检疫,以利于发现和铲除有害生物,保留珍贵的种质资源。 5、销毁处理 当不合格的应检物,无有效的处理方法,或者虽然有处理方法,但在经济上不合

11、算、在时间上不允许时,应退回,或采用焚烧、深埋等方法销毁。 国际航机、轮船、车辆上的垃圾、动植物性废弃物、铺垫物等,均用焚化炉销毁。,在各类有害生物当中,昆虫、螨类、杂草种子等,已有较多有效的除害处理方法;而目前,部分植物病原物则缺乏简便、易行、效果较好的处理方法。即使是成功的处理方法,随着有害生物、植物和环境条件诸因素的变化,其处理技术也需要不断改进和提高。,处理的准则: 1、退回或销毁处理 2、改变用途 3、除害处理 4、预防处理 5、铲除处理,检疫处理的具体方法: 1、退回处理 2、除害处理: 3、限制处理: 4、隔离检疫处理 5、销毁处理,第二节 检疫性 害虫 的 除害处理 技术 检疫

12、性有害生物的除害处理方式,大体上有机械处理、熏蒸处理、化学处理和物理处理 4 类。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检疫处理技术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变化,例如,原本广泛使用的溴甲烷熏蒸剂,却因被发现对臭氧层有破坏作用,而遭致逐渐取代、禁用的命运。而原来很少使用的气调、辐照等新处理技术,使用则日渐增多。,一、热水浸烫 在林木检疫工作中,热水浸烫是一种经济、实用、古老的除害处理方法。 原理是,利用植物材料与有害生物耐热性的差异,选择适宜的水温和处理时间,在不损害植物材料的同时,又杀死有害生物。 可用于处理植物种子、无性繁殖材料,杀死其表面和潜藏于内部的有害生物(如病原真菌、细菌、线虫、某些害虫和螨类)。也可根据实

13、际情况,在热水中加入杀菌剂或湿润剂(如福尔马林)加强处理效果。但在实际操作前,需要研究各种温度和处理时间的组合效果,以使处理效果最理想。 方法有热水恒温浸烫、热水变温浸烫 2 种。,1、热水恒温浸烫 将恒温容器内的水温调到 70,保持恒温条件;然后将待处理的种子倒入(种子与热水的容积比为 1:5 )。浸烫 l0 min 后捞出,晾干水分,24 h 后随机抽取种子样品,逐粒检查杀虫效果,并做发芽试验。 2、热水变温浸烫 在较大的容器内,倒入 90 的热水;然后倒入所要处理的种子,充分搅拌后捞出。再按同样方法,分别倒入80、70热水,搅拌,最后将种子捞出晾干。 24 h 后,随机抽取种子样品,检查

14、杀虫效果。检查方法和发芽试验,与热水恒温浸烫方法相同。 由于对不同种子还无具体的浸烫时间做参考,实际使用时,应根据所处理种子的具体情况,掌握处理时间。,苗木用温水浸烫处理,也可杀死其中的病毒和线虫。例如,用 50 温水处理桃苗 10 min,可以防治水叶病。桑苗在 48-52 下处理 20-30 min,可以杀死根瘤中的线虫。也可用温汤浸泡的方法,消灭泡桐根内的丛枝病菌植原体。 但是,不同种类的种苗,其性质、性状、种皮与苗木皮层的厚薄、木质化程度、吸水速度、导热性能各不一样,浸烫时使用的温度、浸烫时间各不相同,对种子的发芽率和苗木的影响也有差别,处理后种子能否再储藏、苗木能否成活等问题,还有待

15、解决。,二、微波加热杀虫 微波和高频微波波长在1mm-1m,其波长短、振荡频率高、穿透力强、加热速度快,在国民经济、国防、通讯、医疗及动植物检疫处理等方面,有着十分广泛和重要的用途。其除害原理是,使被处理物体的物质分子产生激烈摩擦,而迅速产生大量热量,导致水分的大量蒸发,使生物体内的蛋白质发热变性,改变细胞质的通透性,使细胞结构功能紊乱,生长发育受到抑制,而使有害生物死亡。 该除害处理方法,具有杀虫灭菌速度快、安全,效果好、无残毒、操作简便、费用较低等优点。 多数情况下,适用于处理数量少或体积小的材料。可处理小批量的种子、粮食、干果、竹木制品、中草药、贵重食品等,是口岸旅检、邮检中比较理想的小

16、批量货物的除害处理方法。,使用微波炉时,将随机抽取的种子样品,置于微波炉载物盘上摊开,然后开机。当达到预定的处理温度后,停机。在停机 24 h后,检查灭虫效果。 例如,利用ER-692型(输出功率650kW工作频率2450MHz)、WMO-5型微波炉,处理检疫性林木种实害虫时,每次可处理种子 1-1.5kg,加热至60,持续处理 1-3min,即可100%杀死落叶松种子广肩小蜂、柠条豆象、紫穗槐豆象的幼虫,刺槐种子小蜂,柳杉大痣小蜂,皂荚豆象的幼虫和蛹。 如果处理温度在 70-80 ,持续处理1-5min,被处理的林本种子,在苗圃播种后,出苗不整齐,较对照出苗晚 2-3 d,但 4 个月后,苗高、地径生长与对照相比差异不显著。,当微波频率为 2450 MHz 时,能够穿透厚度为 10 cm 的杨树木材;当微波功率为 900 W时,10cm10cm10cm 和 10cm10cm25cm 新鲜木块中,黄斑星天牛幼虫完全死亡的时间,分别为 2 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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