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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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10月20日,1,第十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2019年10月20日,2,章首引导案例,某货轮在海上航行时,A舱发生火灾,船长命令灌水施救,扑灭大火后,发现纸张已烧毁一部分,未烧毁的部分,因灌水后无法使用,只能作为纸浆处理,损失原价值的80%。另有印花棉布没有烧毁但水渍严重,只能降价出售,该货损失原价值的20%。请问纸张损失的80%,棉布损失的20%,都是部分损失吗?为什么?,2019年10月20日,3,章首引导案例,从数字上看,一个是80%,另一个是20%,好像都是部分损失,其实不然。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第一种情况,即纸张的损失80%,应属于全部损失;第二种情况下,印花棉布的损失2

2、0%,则属于部分损失。这是因为,保险业务中的全部损失,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在实际全损中有三种情况:一是全部灭失,二是失去使用价值(如水泥变成硬块),三是虽有使用价值,但已丧失原来的使用价值。从第一种情况看,纸张原来应该作为印刷书报或加工成其他成品,现在不行,只能作为纸浆造纸,因此属于实际全损第三种情况。而印花棉布虽遭水渍,处理之后仍作棉布出售,原来的用途未改变,因此,只能作为部分损失。,2019年10月20日,4,1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二、保险的基本原则,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因具有各种利害关系而享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是保险

3、合同生效的依据。 最大诚信原则 :是指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双方都应遵守信用,互不欺骗和隐瞒,投保人应向保险人如实申报保险标的的主要风险情况,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补偿原则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无论以何种方式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也只能使被保险人在经济上恢复到受损前的同等状态,被保险人不能获得额外收益。,2019年10月20日,5,近因原则 :近因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主要、最有效的原因。也就是说,保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事实的形成有直接因果关系。按照这一原则,当被保险人的损失是直接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保险人才给予赔偿。这是因为现

4、实中保险标的的损失是由多种风险事故同时或者连续发生造成的,而这些风险事故往往同时有被保风险、非保风险或除外风险。近因原则是判断保险人是否需要赔偿的标准。,2019年10月20日,6,近因原则举例,案情:一条船运送3000袋咖啡,投保海运一切险但未保战争险。当时正值战争期间,船舶因意外突然触礁,船长下令施救,结果1000袋咖啡被救上岸,但却被敌方捕获,剩下的咖啡由于时间不够而无法及时抢救,和船舶一起沉没。,分析:对于被敌方捕获的咖啡,战争风险是近因,保险人不负责任,而对于沉入海中的咖啡,触礁风险是近因,近因属承保风险,保险人应予负责,所以保险人最后应赔偿2000袋咖啡的损失。,2019年10月2

5、0日,8,2019年10月20日,9,2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海上货运保险承保的风险,1,海上货运保险保障的损失,2,海上货运保险保障的费用,3,2019年10月20日,10,海上风险,外来风险,一、海上货运保险承保的风险,(1)自然灾害,(2)意外事故,(1)一般外来风险,(2)特殊外来风险,2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一、风险,海上风险(perils of the sea)又称海难 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y) :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浪击落海等 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 :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焚毁、互撞或遇

6、流冰或其他固体物体,如与码头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 一般外来风险: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雨淋、短量、玷污、渗漏、破碎、受潮受热、串味、生锈等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损失。 特殊外来风险:由于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收、政府禁令等特殊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损失。,2019年10月20日,12,全部损失,部分损失,二、海上货运保险保障的损失,推定全损,实际全损,单独海损,共同海损,2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海损,全部损失,实际全损: 1、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如货沉海底; 2、保险标的物丧失,无法挽回,如海盗; 3、保险标的物

7、已丧失价值,如海水浸泡茶叶; 4、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全部损失,推定全损: 1、保险标的物受损后,修理费用超过修复后价值; 2、保险标的物全损无法避免,施救费用大于救后价 3、保险标的物受损后,整理和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大于货物价值; 4、保险标的物遭受保险事故后,使被保险人失去标的物的所有权,收回该权力的费用大于收回后货物价值。,例1、我公司出口稻谷一批,因保险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时而丧失其原有价值,货到目的港后只能低价出售,这种损失属于 。 例2、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若将这批服装漂洗后运至原定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种损失属于 。,

8、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人按部分损失赔偿,也可要求按全部损失赔偿,这时须向保险人发出委付(Abandonment)通知。,2019年10月20日,16,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区别 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主要区别有两点: (1)实际全损强调的是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后,确实已经完全毁损、灭失,或失去原有的性质和用途,并且不能再恢复原样或收回。推定全损则是指保险标的已经受损,但并未完全灭失,可以修复或收回,不过因此而需支出的费用将超过该保险标的复原或获救或收回后的价值。 (2)实际全损发生后,被保险人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即可向保险人要求赔偿全部损失。但在推定全损条件下,被保险人可以按部分损失索

9、赔;也可以按全部损失索赔。,2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2019年10月20日,17,导致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 的或不可避免而产生的,不是主观臆测的,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船方采取了 有意识的、合理的措施,共同海损 (General Average ) G.A.,所作的牺牲具有特殊性,支出的费用是 额外的,牺牲和费用的支出最终是有效的,2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认定 条件,2019年10月20日,18,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P.A.) 单独海损是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仅属于特定利益方,并不涉及其他货主和船方。该损失是仅由各受损者单独负

10、担的一种损失。例如,某外贸公司出口茶叶100公吨,在海运途中遭受暴风雨,海水涌入舱内,茶叶受水泡发霉变质。这种损失只是使该公司的利益受损,与同船所装其他货物的货主和船方的利益无关,因而属于单独海损。,2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2019年10月20日,19,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都属部分损失,两者的主要区别为: (1)致损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由海上风险直接造成的货物损失, 没有人为因素在内,而共同海损则是因采取人为的故意的措施 而导致的损失; (2)损失承担方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 海损的损失是由各受益方按获救财产价值的多少,按比例共同 分摊。,

11、2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2019年10月20日,20,一艘货轮从悉尼驶往帕皮提,船上满载货物,其中有A商矿石500包,B商电器100箱,C商棉布50箱。途经汤加群岛附近海域,遭遇强烈风浪,颠落一包矿石入海;接着轮船不慎搁浅,不迅速脱浅就有倾覆的危险,船长下令抛50箱电器以脱浅;结果船体并未上浮,船长又下令抛弃矿石,直至脱浅;继续航行中,轮船偏离了航向,为了回到主航道上,轮船加大马力,导致主机损坏;浓烟使船长误认为是装棉布的船舱着火,就下令灌水灭火,事后发现无着火痕迹,但棉布水渍严重,品质降低;此时,船长只能雇请拖轮将轮船拖到附近港口修理后,继续驶往目的地。试分析以上所有损失各属什么损失

12、,由谁来承担?,?,议 一 议,2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2019年10月20日,21,施救费用(Sue and Labor Charges),救助费用(Salvage Charges),三、海上货运保险保障的费用,续运费用(Forwarding Charges),额外费用(Extra Charges),2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范围,2019年10月20日,22,3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条款,基本险,1,附加险,2,被保险人的义务,3,其他专门运输条款,4,2019年10月20日,23,平安险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水渍险 (Wi

13、th Particular Average, W.P.A.或W.A.),(一)保险责任范围,一切险 (All Risks, A.R.),3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条款,2019年10月20日,24,全部损失,共同海损,单独海损,部分损失,自然灾害,一般附加险,特殊附加险,基本险,附加险,意外事故,2019年10月20日,25,“一切险”能承保一切风险吗?,?,想 一 想,3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条款,2019年10月20日,26,泰国某商人向日本出口大米1000包,共十公吨,向泰国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F.P.A.)。货物由泰国某船运公司承运,装在货轮的底层货舱。货轮在行驶途中触礁,底舱严重

14、进水,船方全力抢救,方使500包大米移至舱面;可是后来又遇风暴将这500包大米全部吹落海中,而其余没于舱底的500包大米则遭受严重水浸,无法食用。货船抵达日本后,收货人凭保险单向泰国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保险公司认为货物所受的是单独海损,而保险单上载明的是平安险,平安险对单独海损不负责赔偿,所以保险公司不负责任。试分析下列案例中收货人能否得到赔偿?,?,议 一 议,3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条款,2019年10月20日,27,(二)除外责任 对海运货物保险的三种基本险别,保险公司规定有下列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的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

15、任开始承担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 少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运输延 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所规定的责任 及其除外责任。,3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条款,2019年10月20日,28,(三)保险责任起讫 保险责任起讫亦称保险期限。 保险责任的起讫时间,采用国际保险业惯用的“仓至仓条款” (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简称W/W Clause)。 从:保险单上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 到:保险单上所载明的目的地仓库,3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条款,2019年10月

16、20日,29,(三)保险责任起讫 保险责任终止: (1)到达保单所载明的目的地仓库 (2)卸离海轮60天 (3)转运 (4)分配、分派、分装,3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条款,2019年10月20日,30,(四)索赔期限 上述海运货物保险条款规定,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地)全部卸离海轮或其他运输工具之日起算,最多不超过两年。此外,根据有关规定的解释,向船方索赔的时效规定为自货物卸船之日起一年内;向港口方及铁路方索赔的时效规定为其编制货运记录之次日起180天内。因收货人疏忽或其他原因而丧失向有关方追索的货物损失,保险人可不承担责任。,3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条款,2019年10月20日,31,某外贸企业进口散装化肥一批,曾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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