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会计初级实务

上传人:ji****en 文档编号:107470515 上传时间:2019-10-19 格式:DOCX 页数:60 大小:11.98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8年会计初级实务_第1页
第1页 / 共60页
2018年会计初级实务_第2页
第2页 / 共60页
2018年会计初级实务_第3页
第3页 / 共60页
2018年会计初级实务_第4页
第4页 / 共60页
2018年会计初级实务_第5页
第5页 / 共6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18年会计初级实务》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8年会计初级实务(6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8年初级经济法基础指引班一、初级会计职称【社会认可度】初级会计职称也称为助理会计师,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一类,虽然只是“初级”,但社会认可度高,特别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后,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财务人员时已将初级会计职称作为求职必备要求。对于在校的大学生而言,初级会计职称是同学们唯一能报考的一类专业技能证书,对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就业水平非常有帮助。二、初级会计资格考试1.考试特点(1)会计职称考试是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2)每年组织一次考试。(3)考试形式为无纸化考试(机考),多个批次。(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有两个科目,一是经济法基础,二是初级会计实

2、务,考生必须“一次”全部通过这两门科目的考试才能顺利拿到“证书”。2.报考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提示】预期2018年报考条件将会取消“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考试内容4.考试题型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合计题量24题15题10题3大题(12小题)61题分值每题1.5分每题2分每题1分每小题2分100分49题76分12题24分【提示】(1)判断

3、题评分标准苛刻:实行倒扣分制,判断结果正确的得1分,判断结果错误的“倒扣”0.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2)不定项选择题的评分标准:正确选项可以是14项;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三、巧用网校课件1.预习阶段精品A班班别:指引班(1)零基础:帮助零基础考生,掌握入门的基础知识,为后续基础班的学习,奠下基础。(2)有基础:帮助有基础考生,逐章讲解考试情况和复习方法,分析考试命题特点和趋势,引导学员高效复习备考。2.基础阶段精品B班班别:基础班基础的夯实,主要通过基础班来完成。这个班次的学习极为重要,能不能通过考试,关键就在这里了。不论时间多么紧张,基础班

4、的课程是一定不能错过的。3.提高阶段精品B班班别:习题班、真题班(1)习题班,该班次主要对比较容易出题的知识进行归纳和总结,辅以一定量的经典例题,帮助考生提高应试能力。(2)真题班:真题演练是与出题老师最亲密的接触,认真研究真题,把握出题思路与考试重点是应对任何考试的必经之路,系统性地回顾真题可以有效地提高得分率、有效地调整应试状态。4.冲刺阶段精品C班班别:冲刺班、模考班、考前5天提示班(1)冲刺班大致在考前一个月左右推出,考生可以利用该课程将教材零散的知识点串联起来,形成一定的知识体系。(2)模考班:该班次主要针对模拟试题进行讲解,考生应当提前独立完成模拟试题而后听课,方能获得最佳的效果。

5、(3)考前5天提示班也十分关键,在考前一周左右推出,该课程可以有效帮助考生利用考前最后几天的时间,抓住复习重点,以顺利实现自己的目标。5.与大家共勉付出了就无悔,努力了就无憾。因为我们年轻,要的就是青春无悔,人生无憾。纵然有万一,至少我们学到了很多我们还有诗和远方。专题一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一、“法律关系”的认定1.什么是法律关系?【解释】法律关系是指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2.法律关系产生的原因法律行为【解释】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3.法律关系产生的原因法律事件【解释】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

6、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形或现象。二、“打官司”那点事1.平等主体之间纠纷仲裁、民事诉讼【购房合同案例分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决条款储藏室买卖合同纠纷解决条款【思考】(1)为何第二个合同纠纷的解决选择“仲裁”方式?仲裁与民诉制度不同:仲裁原则上开庭不公开审理,而民事诉讼一般开庭并公开审理。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民事诉讼一般情况实行二审终审制度。(2)所有平等当事人之间的纠纷都可以约定“仲裁”方式解决吗?不是的,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

7、】【土地承包争议仲裁委】【地方仲裁委员会】(3)没有约定“仲裁”方式解决纠纷能申请仲裁吗?不可以。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仲裁。(4)有了仲裁协议或条款,还能去法院起诉对方吗?不可以。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2.不平等主体之间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思考】(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的关系如何?一般情况下(如甲公司对工商局的罚款决定不服),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免费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提起行

8、政诉讼。特殊情况下(如甲公司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时),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只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才能提起行政诉讼。(2)对行政处分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吗?当事人对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既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3.诉讼时效【解释】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而失去诉讼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是指权利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民间借款”诉讼时效案例分析【民间借条】【诉讼时效期间】【提示】(1)债务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2)诉讼时效期

9、间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3)诉讼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专题二 工作中的法律常识劳动合同的订立1.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事项?【思考】未按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要不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2)书面劳动合同应当何时签订?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

10、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按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示例】甲与2017年1月1日在A公司上班:(3)试用期期限及待遇?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上述1年以上包括1年,3年以上包括3年)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4)年休假福利?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

11、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5)加班工资怎么算?加班时段补休加班费用工作日加班无论是否补休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休息日(周六、周日)加班不安排补休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节假日加班无论是否补休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6)社会保险待遇?养老保险I缴纳主体:单位+职工II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医疗保险I缴纳主体:单位+职工II医疗期的待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单位应当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不得解除劳

12、动合同。失业保险I缴纳主体:单位+职工II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工伤保险单位一方缴纳,职工无需缴纳。生育保险I缴纳主体:单位II享受待遇: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7)能否约定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约

13、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签,怎么办?【思考】(1)哪些劳动合同不得解除和终止?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2)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职工通过哪些途径维权?协商、调解(非必经程序)劳动仲裁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

14、诉讼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3)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职工享有哪些权益?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他链接】“合同到期”的经济补偿金: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3.什么情况下可以“走人”【思考】(1)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走人”需提前通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随时通知后“走人”。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等。(3)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其它考试类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