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博野县2019-2020学年高一语文3月月考试题(有答案)(精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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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博野县2019-2020学年高一语文3月月考试题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注意事项:1. 本试卷分第I卷(阅读题)和第II卷(表达题)两部分。2. 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考生号填写在答题卡上。3. 作答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第I卷阅读题一、现代文阅读(共35分)(一)阅读下列文字,回答1-3题(9分)红楼梦的开篇神话红楼梦是由一个神话故事开端的。说的是大荒山无稽崖下,有一块女娲补天时未被采用的石头,幻化为神瑛侍者,每天用甘露浇灌三生石畔上的一棵绛珠仙草,后来仙草修成女儿身,愿把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的情。因此一事,便引出一部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故事虽然说来

2、荒唐无稽,但是任何神话都有其尘根俗缘。曹雪芹编造的这个神话故事,毫无疑问也是有其现实的基础的。那么,红楼梦中的这块顽石,到底生于何方何地呢?作者说是本于“大荒山,无稽崖”,用脂砚斋评说的话来说,就是“荒唐也,无稽也”,亦即是无可稽考之处。在我看来,这是作者和评批者有意让读者处于扑朔迷离之中,它应当是真有其处的。依据相关材料揆情度理,我认为,它应当是我国东北部的长白山。在远古时代,人们便称此山为“大荒山”。我国第一部地理学著作山海经中记载:“大荒之中有山,名不咸,在肃慎之国。”肃慎,位于我国东北的东北部;不咸,蒙语即神仙的意思;不咸山,即仙山。长白山天池之畔有一天豁峰,山峰形状奇特。山石巨大,其

3、中最大的一块,便名曰“补天石”。“绛珠仙草”又是什么呢?我认为,它即是长白山上的名贵特产人参。人参常被称为“神草”或“仙草”,长着对生的绿叶,绿叶中间挺立着一株长长的花柱,柱上结着一串串红宝石似的珠果,颜色绛红绚丽,形状如同南国红豆,晶莹剔透。这样看来,这个“绛珠仙草”不是人参又是什么呢?“神瑛侍者”呢?他似是“神鹰”的谐音。很早以前,满族人中间流传着一个神话:有三个仙女在长白山天池里洗澡,有一只神鸟(也有称说神鹰的)噙来一颗绛红的仙果放到最小的仙女佛库伦的衣服上,仙女吞下红果后生个男孩,便是清世祖先布库里雍顺。因此,神鸟(或神鹰)与绛红朱果的兰因絮果,恩恩怨怨,早就缔结在三生石畔了,曹雪芹只

4、不过是将其巧妙地改造了一番,且完全不露一点痕迹。为什么曹雪芹要用这么一个神话故事,来牵引出这部百年望族的兴衰史呢?曹雪芹先人早在明万历年间迁居沈阳附近,加入旗军正白旗。他们为清室开创基业,屡立卓越功勋。因此曹雪芹用这么一个神话故事开篇,这与他绵绵不绝的寻根怀旧思恋有着直接的关系。曹雪芹生于末世,当年随同清室一同入关的八旗子弟,个个都是声名显赫,唯独他结庐在荒凉的西郊荒野村,穷困潦倒,怎能不产生“娲皇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单单剩下一块未用”的慨叹呢?曹雪芹在一首画中诗中说:“爱此一拳石,玲珑出自然。溯源应太古,堕世又何年?有志归完璞,无才去补天。不求邀众赏,潇洒做顽仙。”这里明明点出这块顽石的来

5、历,它的根源本来尊贵,详溯其源当是出自太古的大荒山(即长白山)山巅,遥想当年是何等的荣耀,只是今日才蒙蔽尘埃,埋没于蓬蒿之中。现虽欲返璞归真,但又不愿去攀结那些豪门权贵,只能是“自怨自愧,日夜悲哀”而已!并于万般无奈之中,才求诸笔墨文字,冀图得到诸如红楼梦中的空空道人之类的仙人去传述其一番历历可数的心迹罢了。1.下列几种说法中,不符合本文作者观点的一项是()A红楼梦开篇神话故事中的“绛珠仙草”,即是长白山上的名贵特产,被人们称为神草或仙草的人参。B红楼梦开篇神话故事中,当年女娲补天时未被采用的那块石头出自大荒山无稽崖下,“大荒山,无稽崖”,就是“荒唐也,无稽也”,亦即是无可稽考之处。C红楼梦开

6、篇神话故事中的“神瑛侍者”,“神瑛”似是“神鹰”的谐音,神鹰与绛红朱果的兰因絮果,恩恩怨怨,早就缔结在三生石畔了。D曹雪芹先人早在明万历年间迁居沈阳附近,加入旗军正白旗。红楼梦的开篇神话故事表现了曹雪芹绵绵不绝的寻根怀旧思念。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A本文作者认为红楼梦开篇神话故事中的大荒山即是我国东北的长白山,是因为在远古时代,人们称此长白山为“大荒山”,长白山天池之畔有块巨大山石名为“补天石”。B满族人神话中神鸟(或神鹰)与绛红珠果的兰因絮果缔结在三生石畔的故事,被曹雪芹妙若无痕地运用到了红楼梦中。C随同清室一同入关的八旗子弟,个个都是声名显赫,而曹雪芹虽为清室开创基

7、业,屡立卓越功勋却穷困潦倒,所以让他产生“单单剩下一块未用”的慨叹。D本文作者认为“绛珠仙草”即人参,因为人参长着对生的绿叶,中间花柱头上结着一串串宝石似的珠果,与红楼梦描写的“绛珠仙草”很像。3.以下对于文章相关自然段分析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A纵观全文,作者对红楼梦的开篇神话中涉及的主要事物一一作了考证,说明作者对满族历史及满族风情非常熟悉。B在第自然段,作者援引脂砚斋评说红楼梦的话,意在证明“大荒山”就是今天的长白山,引用山海经中的句子,是为了证明“绛珠仙草”就是人参。C在第自然段,作者引用满族人中间流传一个神话,是为了证明神鸟(或神鹰)与绛红朱果的兰因絮果,恩恩怨怨,早就缔结在三生石畔

8、。D在第自然段,通过追溯曹氏家族兴衰,剖析了曹雪芹绵绵不绝的寻根怀旧思恋。(二)实用类文本阅读(12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46题。王世襄:世好妍华,我耽拙朴田家青当今,人们称王世襄先生是“大玩儿家”,而“玩儿”难免使人把它与轻松愉快联系起来。实际上,在治学、研究中,王先生凭的是一股一丝不苟的“狠劲儿”和“傻劲儿”。“玩儿”难免使人把它与随心所欲联系在一起,事实上,生活中的王先生讲究原则,对自我的要求严谨至极。我认为,王先生最大的贡献是他在一生中致力于展示、宣传中国文化最核心、最精华和最本质的精神:格调、品位、和谐。这对当今刚刚从物质上富裕起来的社会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引导意义。在我眼中,王先生

9、是一位真正的学者、真正的收藏家和中国文化的实践者。三十年前尚未结识他时,我对他的认识与当前人们对他的认识大致相似:出身书香门第、仕宦之家,会玩儿、有天分,眼力好、神。我第一次去见王先生时,还抱着“会一会”的心态。与王先生一交谈,令人折服。他对行话、术语不仅很熟,尤其用词之间的搭配准确,俨如硕果仅存的老木匠。这不仅要具有工匠一样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有对古建、园林、大木作、小器作的工艺和技法的深刻理解以及丰富的历史和人文知识,更需极深厚的古文献和文字学功底。王先生的收藏涉及古琴、漆器、家具、造像等诸多门类,多著录于自珍集等著作,出版至今未发生真伪之议,可见其鉴赏水准。对于出书他有一股和自己过不去的

10、精神:每本书内容必须新,观点需明确、考据要翔实他曾多次说过,出版著作最怕重复,不应给读者“炒冷饭”。王先生既是学术领域备受推崇的学者、学界领头人,又是业界公认的权威,还能被工匠称为“行家”。这才称得上真正的学者。这么多年来,海内外的朋友们请王先生吃饭,常去比较讲究的酒店,生性简朴的王先生其实并不喜欢。每一道菜上来,他会下意识地先拿筷子把菜里边放的虚的东西,如刻的萝卜花、雕的仙鹤、搭的小桥,挑出去我看得出来,他并不是真的刻意想做这件事,这个动作完全是出于对形式主义潜在厌恶的本能。原因在于,王先生奉行的原则是干实事,不务虚。恰似明式家具,不设非功能的装饰部件。好的明式家具,拆不走一个部件,一拆它就

11、塌了,就散了。换言之就是没有纯为装饰而设置的部件,不刻意装饰却能做到最佳的装饰效果,这才是真本事。多年来,我们的社会越来越爱讲形式,重宣传、包装、依赖炒作,一些行业、一些活动,本来与文化无关,却拿“文化”说事,对此,王先生曾笑称“这叫缺什么补什么”。王先生一生研究古代家具,他一直想设计打造一件融入自己思想的家具,一九九五年得到了两块花梨大板,他约我与他一同设计打造了一件大画案。务使两块木料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合理利用,同时要让大案有时代感和艺术性,结构考究,无钉无胶。大案制成后,重近半吨,好不容易请人搬上了六层的公寓。第二天,师母告诉我,他搬完大案回芳嘉园小院时天已黑了,一进院门,就跟孩子似地喊:

12、“我回来了啦!大案子上去啦!”大案一直在王先生的书房,锦灰堆、自珍集等广大读者喜爱的著作都是他在此案写就的。他特作了一篇案铭,其中“世好妍华,我耽拙朴”言简意赅地表述了王先生的审美观。中国文化孕育出的艺术,追求的是格调和品位,反映到器物上就表现为和谐和文人气质。此案当为一例,其通体无一处刻意装饰,既有宋元的神,亦富时代感,其内涵令人回味无穷。(环球人物2015年第2期,有删改)相关链接到底明式家具的特色在哪里? 它为什么吸引着王世襄六十余年如一日孜孜不倦地研究呢?王世襄本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中国传统家具从明代至清前期发展到了顶峰。这个时期的家具,采用了性坚质细的硬木材料,在制作上榫卯严密精

13、巧,造型上简练典雅,风格独特,现在全世界都公认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家具流派到了明中叶,家具不只工艺好,木料也好,尤其是以黄花梨木造成的家具,天然文理,尤为华美。”(荣宏君王世襄珍藏文物聚散实录)4.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3分)A王先生一生注重做实事,他是学术领域备受推崇的学者、学界领头人,又是工匠眼中的“行家”,他做事力求完美,自我要求严谨。B王世襄先生致力于展示、宣传中国文化最核心的精神:格调、品位、和谐,这对当今的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引导意义。C王世襄先生在酒店吃饭,总会把菜里边刻的萝卜花、雕的仙鹤、搭的小桥、放的花瓣等挑出来,以此表达他对形式主义的厌恶。D“他搬完

14、大案回芳嘉园小院时天已黑了,一进院门,就跟孩子似地喊:我回来了啦!大案子上去啦!”这一细节主要是突出他高兴的心情和率真的性情。5.结合文本,概括王世襄先生“明代家具观”的主要内容。(4分)6.请联系作者的写作意图,简要分析第3自然段议论的作用。(5分)(三)文学类文本阅读(14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79题。丑琴操邓跃东祖父会拉琴,好事者命令他带上两个会拉胡琴的侄儿一起演出。在邻村第一次巡演时,我大伯父刚拉开过门,台下就扔来一只鞋子,砸在他头上。他们指责大伯父的胡琴有问题,硬是逼着他锯掉了琴杆上的龙头这件事我是听一个叔父说的,几个伯叔不愿回忆这些旧事,唯有我堂二叔反应异常,他大口大口地吸着烟说

15、:“琴头是我砍的!”我知道二叔一直钟情于胡琴,没想到他竟是这件事的亲历者。透过浓浓烟雾,我看到了二叔眼里流露出的几丝幽怨。那晚他们受到了批评,被要求将琴头处理掉,否则后果难以想象。祖父答应一定处理好,但不是当场锯掉的。这把琴是大伯父在县城读中学时带回的,却成了二叔的至爱。那时祖父被贬职从学校回乡,思虑最多的是要保住侄子们的性命,要不就对不起大哥。祖父就给二叔做工作,二叔十五六岁,很不配合。祖父发了怒,责问他:“是人头重要还是琴头重要?”二叔噙着泪、含着怨气,在祖父的逼迫下锯下了琴头。祖父说:“这个琴头雕刻得精致,你先收着,日后可能会用上。”二叔不吭气,捡起琴头一把甩进了灶膛。丑琴无头,祖父他们也无脸面,操琴的模样十分滑稽,总不被人正眼看。当然,心里最憋屈的是二叔。他很年轻,无端被人嘲笑,其实他拉琴是很有水准的,但是心里不平,音色起伏大。丑琴让二叔的脾性也丑了起来,他变得十分倔强,不太理会祖父以前他们经常一起谈琴论艺,慢慢地不怎么说话了。没过多久,伯叔姑姑们不能读书了,因为村里不准。二叔二次被生产队长从中学赶回,他聪颖好学,无奈初三未读完,就再也未进过学堂的门了。二叔积下一肚子的愤懑和怨恨,别人拈轻怕重,在生产队混工分,他年纪轻轻就去学泥水匠的手艺,每天用砖刀砍砍剁剁,其实是在发泄不满,他要砍平种种崎岖。但是,这种方式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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