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选修外国诗歌散文欣赏51我自己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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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肖海滨专栏: 高中语文新课程教学研究资料汇编选修课外国诗歌散文欣赏【自主阅读】1我自己的歌(之一)自学指导一、惠特曼的诗歌,往往由一组松散的句子构成,不仅没有严格的韵脚,而且也打破了一般的诗歌形式,开创了一种近乎口语的散文化的自由诗体。阅读这首作品,可注意这种“自由”的特征:句子的排列长短交替,非常疏散,最短的句子十几个字,最长的句子多达近三十个字;另外,诗人使用的语言也平白如话,这种“自由”使得诗歌的展开,也“顺乎自然,保持原始的活力” 。二、虽然形式的自由,带来了散文化的风格,但散文化的诗歌并不等同于散文,大声诵读此诗,会发现其中暗藏的节奏。这种节奏感的获得,很大程度上,来自诗人对特定句式

2、的使用,比如“我承担的你也将承担” , “父母的父母也是在这里生下的,他们的父母也一样” ,词汇、句式的重复、递进,使得自然之中包含了节奏。三、此诗的主题是歌颂一种健康的、原始的生命活力, “我”在土壤、空气中成长,灵肉,这里的“我”不单指诗人自己,也包括了他人(“你” ) ,甚至所有人(“父母的父母” ),是一种理想人性的化身。参考资料一、惠特曼式的自由诗体(李野光)惠特曼是诗歌艺术尤其诗歌形式发展史上一位大胆的探索者和创新者,他全面否定了以音节、重音和脚韵为基本要素的诗歌格律,而代之以一种崭新的艺术形式,即所谓惠特曼式的自由诗体。惠特曼诗学的一条基本原理是:“诗的特性并不在于韵律或形式的均

3、匀” ,因为它所要写的“不是事物及其表象,而是它们之间的关系的精神” ,何况宇宙万物多种多样,它们不需要机械的、外表的规律和统一。他引用法国文艺批评家丹纳的观点指出:“一切独创性的艺术都是自动调节的,没有哪一种能从外部加以调节。它具有自己的平衡能力,以自己的血液维持生命。 ”尤其诗歌,惠特曼认为, “它的法则和领域永远不是外部的而是内部的” ,因此它的节奏也只能从内部产生,在内部调整,而不能以某种形式从外部强加于它。他的诗行参差不齐,但长者居多,而且要多长有多长,同时每一行自成独立的陈述,极少转行的现象。它没有脚韵,不讲格律,只有一种由短语或单词构成的内部节奏。它有一套与众不同的标点法:一首短

4、诗、一个节段通常只有最末一个句号;偶尔用一两个冒号或分号,但有较多的破折号和括弧,而这些并不都能帮助读者了解诗句的含义。这样的“自由体”既然没有了任何形式上的约束,其结果很难不流于分散,不过,如诗人自己所要求的,却更能适应现代的重大主题、群众经验、科学进步,以及工业社会中的新鲜事物。这便是惠特曼认为缪斯必须恢复的“那另一种表现方法” ,它“更灵活一些,更适用一些,能飞向更加自由、广阔、神圣的散文天国中去” 。诗人甚至高呼:“现在是打破散文与诗之间的形式壁垒的时候了。 ”但是,惠特曼的诗既然还不是散文,便不能不有自己的特殊形式,而且无论怎样创新也不能完全割断传统,抛掉它所有的种种特征和要素。因此

5、, 草叶集中仍留存有不少旧的痕迹,首先是那些带有传统韵律的短诗和章节,还有不时出现的头韵、半押韵,以及常见的重复、对偶、叠句等等,这些都是传统诗律的要素,惠特曼不得不继承了。我自己的歌(之一)的确,惠特曼并没有提倡根本不要韵律,只不过他心目中的韵律必须“自由产生,像枝头的丁香或玫瑰花那样准确而毫无拘束地长出蓓蕾,像栗子、柑橘等等化成自己的形状,并放出奥妙的香味来” 。这一设想很有意思,几乎令人神往,但实行起来却极不容易。因此诗人比较成功的是凭自己对词语和短语的巧妙安排,形成一种相当于传统格律中的音步或乐曲中的音符的节奏,连同上述诸要素组合为一种没有固定形式但读肖海滨专栏: 高中语文新课程教学研

6、究资料汇编选修课外国诗歌散文欣赏者可以不同程度地感觉到的韵律。这种韵律因其从内部自然形成,文艺理论家们称之为“思想韵律”或“有机韵律” ,并公认是惠特曼诗学的重要贡献。“思想韵律”的主体是一种平行结构,由重复、对偶和排比组成。对偶与排比包括诗行、诗句和短语乃至单词几个方面,而以诗行为主,其功用有三:一是给诗行提供一个基本框架,使每一行都自成独立的陈述,没有跨行现象;二是产生一种有节奏的吟诵格调;三是能把一些诗行聚合起来,形成一个类似传统诗节的单元。这种对偶、排比的诗行同时起着思想运动和音响旋律的作用,在许多场合给人以特殊的美感。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平行结构的一种特别形式,重复在惠特曼诗中占有重要

7、地位。它包括行首、行中和行末三种,而以行首重复最为普遍,据统计占草叶集中全部诗行的百分之四十以上。它们主要是人称代词,尤其第一人称代词,或者是冠词、前置词和连接词,乃至动词。它们连绵不绝地出现,例如在向世界致敬!中,接连以“我”打头的多达 78 行,但我们读起来并没有厌烦的感觉。类似这样的手法,在一些较长的抒情诗中有助于形成一种强劲而雄浑的节奏感,它随着诗人汹涌澎湃的激情、肆意驰骋的想像和纵横风发的议论而形成一种深宏壮阔的旋律,其撼人心魄之处虽斤斤于传统格律者亦不能不为之动容。惠特曼诗歌艺术中的“自由”也带来了某些缺陷,其中最明显的是“单调” ,这主要表现在那些简单、琐细而冗长的“列举”上。例

8、如我歌唱带电的肉体 ,其最后部分以 14个长行接连列举人体 70 余个部位的名称,其中包括咬嚼筋、汗毛、指关节等。 各行各业之歌第 5 段罗列各种行业、工匠、作业程序、工具、产品、劳动场所和储藏处等等多达一百几十个名目,其中有的是词典上很难找到的怪名儿。这些列举是如此繁琐冗长,枯燥乏味,令人难以卒读。惠特曼为什么这样喜欢列举呢?是由于像某些评论家所说的控制不住自己的激情吗?但读者从中感觉到的并不是诗人思想情感的奔流,而是它的僵冷和枯竭。也有评论家认为,惠特曼是要“通过积累的过程来取得效果” ,而且他的天才“正好在于积累而非警句式的写作艺术” ,这就未免把诗人估计得低了。比较有意思的是以艾伦教授

9、为代表的一些专家从诗人的哲学和语言学上去寻找原因。惠特曼以泛神论和“精神民主”的观点,认为凡物都有神性,一律平等,谁也不优于谁,因此应当并列同举。如他每次谈到人时必用“男人和女人” ,谈到地域时必然遍及东西南北,等等。加上他的超验主义语言理论,即认为只需举出事物的名字就能把它的形态和品质唤来,呈现在读者眼前,结果便欣然采用了这种轻而易举、自以为“笼盖一切”的方法。难怪诗人晚年听到特罗贝尔谈起别人对“列举”的反感时,还轻蔑地说:“尽是些名字又怎么样?还有什么比名字更有诗意的呢?看那一行行的印第安名字,不正是草叶集中最精彩的篇章吗?”他甚至表示自己未能写一本谈名字的著作,是终身憾事之一。而且西方批

10、评界也有人赞赏惠特曼的列举法。例如传记家巴德塞林古认为:正是这种列举壮大了惠特曼诗歌的声势,使得草叶集的诗行就像是一个个的个性,诗篇像一个营,全书就像一支大军了。这样的评价,与惠特曼前期诗作给人的印象相印证,也不无道理。 (选自惠特曼研究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3 年版)二、 我自己之歌赏析(李野光)这首长诗是草叶集初版 12 首诗中的第一首,那时没有标题,到第二版才标为关于一个美国人华尔特惠特曼 ,第三版改为华尔特惠特曼 ,直到 1881 年出第七版时才确定为我自己之歌 。诗题在中国最初由徐志摩译为我自己的歌 ,后来楚图南改译为自己之歌 ,近年赵萝蕤又译为我自己的歌 。这两种译法我觉得都

11、不十分确切,因为在这里“我自己”是诗的主题,正如“大路”是大路之歌的主题一样。一种翻译忽略了“我” ,另一种翻译中的“我自己的”又可能被理解为一个所属性的定语(与“别人的”相对) ,故决定改译为我自己之歌 ,似觉全面一些。诗中的“我”究竟怎样解释,这是个关键问题,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见解。首先必须承肖海滨专栏: 高中语文新课程教学研究资料汇编选修课外国诗歌散文欣赏认,这个“我”具有两重乃至多重的意义。第一重意义是诗人自己,即惠特曼本人,他在诗中有种种自白,谈到自己的情况和经历,这是读者最先认出的。第二重意义是作为一个一般的人、一个人的象征的“我” ,他可以代替各种各样的人发言、感受、行动,等等。第

12、三,在某些情况下则是宇宙万物乃至宇宙本身的“我” ,它是一种泛神论生命力的人格化。由于这几种身份在诗中交替出现,彼此混淆,所以许多地方不好理解。例如此诗最初问世时,读者看到第 24 段中举出的诗人名字,便把“我”完全看成了惠特曼本人,并到诗中去寻找作者的自传,结果得出的印象是他为人傲慢、粗鲁而好吹嘘,这当然对诗人十分不利。后来经过一些友好的评论家和惠特曼本人相继解释,说诗中的“我”并非就是诗人,而主要是指 19 世纪美国的代表人物,这才有了不同的看法。如某位批评家说的,如果那个“我”是当时美国人的代表,这首诗倒是好理解得多,因为对于一位能象征领土迅速扩张、生产蓬勃发展的美国的人物,说他自己“里

13、外是神圣的” ,说他“溺爱我自己” ,就比较符合实际了。我自己之歌作为惠特曼的代表作,作为草叶集的缩影,它的产生背景就是草叶集的背景,其主题思想也就是草叶集的中心思想。关于这一点,诗人在过去历程的回顾中写道:我为我的理想追求和斗争了多年之后, “发现自己在 31 岁到 33 岁时仍然醉心于一个特别的愿望和信念这就是发愤以文学或诗的形式,将我的身体的、感情的、道德的、智力的和审美的个性,坚定不移地、明明白白地端出和忠实地表现出来。”又说:“在我的事业和探索积极形成时(我怎样才能表现我自己的特殊时代和环境、美国、民主呢?)我就看到,那个提供答案并叫一切事物以它为转移的主体和核心,必然是一个肉体与灵

14、魂的统一体,一个人这个人,我经过多次考虑和深思之后,审慎地断定应当是我自己的确,不能是任何别的一个。 ”这个问题还可以从美国历史的、民族的角度来加以考察。19 世纪上半叶,美国在经济上虽然发展很快,但仍基本上处于欧洲殖民地的地位。至于文化,特别是文学方面,则主要从属于英国,还没有建立起本民族的与合众国相适应的民主主义文学。当时以爱默生为首的美国超验主义者提倡个性解放,鼓吹打破神学和外国教条主义的束缚,在美国来一次文艺复兴。解放个性,就是要发现自己,从一个国家来说就是要确立本民族自己的独立人格。在这样的历史要求下,惠特曼树立自己的雄心,要通过他自己来表现他的“特殊时代、环境和美国” ,于是他的“

15、我自己”便与他们民族的“我自己”合而为一了。这首诗在草叶集初版中出现时,不但没有标题,也没有标出可分段落的数字,甚至全诗结尾处竟没有一个句号。用美国现代批评家理查德蔡斯的话来说,它是一种包括“意象派似的小诗、现实主义城乡风俗画、各式各样的目录、说教、哲理探讨、滑稽插曲、自由漫谈和抒情沉思”的特殊结合。这代表了历来许多评论家的意见,即认为长诗没有什么结构可言,只是一些串连在一起的各种不大相干的段落。但也有些评论家觉得长诗的整体性很强,其内在联系并不难追踪。个别专门研究的学者甚至把它体系化了,说它结构严密,形成了一个繁复的图案。这种说法显然很勉强。笔者倾向于同意理查德蔡斯的见解,认为此诗是一种“特

16、殊的结合” ,它所包括的主要是对于诗人所处的那个“特殊时代和环境、美国、民主”的描写、沉思、议论和赞美,而他是通过一个个性即“我自己”来写的。可以说它是“我自己”由内而外、由近而远、由小而大的发展,逐步与集体、国家、全人类乃至永恒世界相结合,最后形成一支歌唱民主精神和宇宙一统的狂想曲,连物我、生死、时空的差别也全都泯灭了。这里的确贯穿着“自我中心”或“自我主义”的思想,但是如英国现代批评家道格兰特所指出的,诗人并非单纯写这一思想本身,而是把诗中那个“我”作为民主的最高榜样,他身上的“健康、力量、活力、信心所有这些特质都不属于个人,而是属于民主,为每个抱有同一理想的人所共享” 。不过,长诗的内容既那么丰富庞杂,结构又那么松散奇特,像一座没有搭好、肖海滨专栏: 高中语文新课程教学研究资料汇编选修课外国诗歌散文欣赏几乎还没有成形的七宝楼台那样,徒令人眼花缭乱而已。我总觉得,惠特曼作为一个习性散漫又耽于沉思默想的人,这首诗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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