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各论中各重点罪名的比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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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二者都以非法集资为外在表现形式,但同时又存在着根本区别:一、犯罪的目的不同。前者的目的是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后者则的目的则是企图通过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进行赢利,在主观上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公众存款的目的。二、犯罪行为的客观手段不同。前者的行为人必须使用诈骗的方法;而后者则不以行为人是否使用了诈骗方法作为构成犯罪的要件之一,尤其是在吸收存款或募集资金的目的行为上并没有遮掩赢利的意图三、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

2、侵犯出资人资金所有权和国家对金融活动的管理秩序,后者是国家储蓄管理制度。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或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或者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以及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或者出售 购买 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行为信用卡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5000元以上,或者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1)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主要是妨害了金融秩序,而信用卡诈骗罪主要是非法占有为目的;(2)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诈骗并持有、运输伪造的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诈骗并持有、

3、运输数量较大的伪造空白信用卡的,同时触犯了前后两罪,由于两者存在吸收关系,应以后罪吸收前罪。(3)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并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同时触犯了前后两罪,由于两者存在吸收关系,应以后罪吸收前罪。(4)行为人为了利用信用卡诈骗而实施购买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行为,同时构成前后两罪,属于牵连犯,应择一重罪处罚。(5)行为人与使用伪造的或者作废的信用卡诈骗者事前通谋,为其出售或者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应以后罪的共犯(帮助犯)论处;否则,应以前罪论处。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

4、的行为。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或者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儿的行为。这两种犯罪在形式上都是剥夺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区别在于:(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是单一客体,即侵犯客体为他人的人身自由;后者的犯罪客体一般是单一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但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绑架罪也同时侵犯了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2)行为方式不同。前者既可以作为方式,也可以不作为方式实施;而后者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3)行为目的不同,前者是为了使被害人遭受拘禁之苦,并不提出财物或者其他不法利益的要求,后者是为了威胁被绑架人以达到自己获取财物或者其他非法利益的目的。

5、报复陷害罪与诬告陷害罪报复陷害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施报复陷害的行为。诬告陷害罪是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1)犯罪客体不同。报复陷害罪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即控告权,申诉权,批评权,举报权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诬告陷害罪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犯罪对象不同。报复陷害罪的对象是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诬告陷害罪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公民。(3)犯罪行为方式不同。报复陷害罪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施报复陷害的行为,诬告陷害罪表

6、现为捏造他人的犯罪事实,并向有关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与人员告发,或者采取其他足以引起司法追究的行为。(4)主体不同。报复陷害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5)犯罪目的不同。报复陷害罪的目的是报复;诬告陷害罪的目的是为了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窝藏罪与包庇罪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而包庇罪则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1、目的不同。前者是帮助其逃匿,后者是帮助其逃避法律制裁2、客观特征不同。前者是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处所,后者是作假证明。包庇毒品分子与包庇罪区别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

7、、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1、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后者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2、包庇的对象不同。前者包庇的对象,必须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 分子,而后者所包庇的对象,则是除上述犯罪以外的刑事犯罪分子。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

8、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1)主体不同。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而后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2)主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而前罪对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3)客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后果的原因既可以表现为责任过失,也可以是技术过失,而后罪则仅限于责任过失,技术过失不构成犯罪。贪污罪与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

9、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1)犯罪主体的范围有所不同:受贿罪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还包括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人员(2)犯罪目的的内容不同:贪污罪在主观上以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为目的;受贿罪在主观上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他人或者其他单位的公私财物为目的。(3)行为对象不同:贪污罪的行为对象是公共财物;受贿罪的对象既包括公共财物,也包括公民私有的财物。(4)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使用侵吞、窃取、骗取等方法,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物;受贿罪则是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

10、人谋利益。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是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一,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二,犯罪客体不同:前者的客体是国家公共财产的管理制度;后者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管理制度。三,

11、量刑不同:前者量刑重,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后者量刑轻,最高可判10年徒刑。四,管辖不同:前者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者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行为。(1)犯罪客体不同,侵占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本单位财产所有权。(2)犯罪客观方面行为不同。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也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在客观方面没有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但是有利用自己控制他人财物

12、的便利条件,这一便利条件不是基于职务产生的,而是基于他人的委托以及获取他人遗忘物,埋藏物而取得的(3)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侮辱罪与诽谤罪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败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毁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与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罪与毁谤罪在犯罪主体、侵犯客体、主观方面都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两者的关键区别有以下两点:(1)行为手段不同:侮辱罪的行为方式可以是口头文字图画的形式,也可以是暴力的方式;毁谤罪的行为方式只能是口头或者文字图画的方式,而不可能是暴力的方式。(2)行为方式不同:侮辱罪可以不用具体事实,也可以用具体真实的被害人的隐私来损害被害人的人格和名誉,但不可能捏造并散布事实的方法;毁谤罪则必须捏造事实,并公然散布这一事实为必要。盗窃罪与诈骗罪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多次窃取或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1、客观方面不同。盗窃罪是采取秘密的方法窃取财产,诈骗罪是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取得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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