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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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一节 法律基础理论 一、法律的概念: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二、法律的种类 1、按表现形式划分:成文法、不成文法 2、按内容划分:实体法、程序法 3、按效力范围划分:国内法、国际法,三、法律规范的效力 1、时间上的效力:生效时间、失效时间、法律规 范的溯及力 2、空间上的效力:在整个领域内生效 在某一领域内生效 具有域外效力 3、对人的效力:属人主义原则 属地主义原则 折衷主义原则,四、法律规范的解释 1、立法解释:由立法机关依据权限对法律所作的 解释。 2、司法解释:由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对法律条 文的适用所作的解释。

2、3、学理解释:理论工作者依据法理对法律所作的 解释。 4、任意解释:人们对法律的内涵所作的解释。,第二节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特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的产生 1755年法国学者摩莱里在自然法典中提出来的, 1842年法国另一位学者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再一次提出。 1906年德国学者莱特在世界经济年鉴上首先使用了经济法这个概念 1920年前后,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1、市场主体关系 2、市场管理关系 3、宏观调控关系 4、社会保障关系,复习思考题 1、法律 2、经济法 3、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4、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3、,第二章 经济法律关系,第一节 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由法律规定并负责调整的,人们在社会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法律关系主体 1、概念:是指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法律关系的参加者。,2、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法律关系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去行使权利, 承担义务的资格。,完全的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精神状态正常的 成年人。 限制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 年人。 无行为能力的人:不满10周岁的儿童及智能低下 或精神状态不正常的成年人。,视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

4、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则视为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社会组织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社会组织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与公民的有所不同,是同时产生,同时消灭的。 始于成立,终于消亡。 且与该组织的业务范围是一致的。 (二)法律关系的内容 1、概念: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权利与义务,权利: 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益。表现为享有权利的一方可以依法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义务: 法律关系主体依法负有的某种责任。表现为负有义务的一方,必须依法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 1、概念: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所共同指向的

5、对 象。 2、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1)物:有一定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2)行为 (3)非物质财富,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指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和社会组织在经济活动中依法形成的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1、概念: 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2、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1)国家机关 (2)社会组织 (3)社会组织的内部机构(4)公民(5)国家,社会组织中涉及到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即法人 法人:指依照法律程序成立的,有独立支配的财产,能 以自己名义享有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

6、。 法人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独立支配的财产; (3)能以自己名义参加诉讼。 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由其法定代表人行使。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1、概念: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 向的对象。 2、客体的种类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所包括的也是物、行为和非物质财富,在经济法中对物进行分类,这种分类有其特定的意义。 下面给同学们介绍几种分类方法 (1)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 流通物:可以在一般民事主体之间自由流转的物品。 限制流通物:不能在一般民事主体之间自由流转或流转能 力受到限制的物品。 意义:确定在一般民事主体之间流转哪些物品是合法的。 (2)特定物与种类物 特定物:具有

7、某种独特的属性,一般不能用其他物品 来替代的物。 种类物:具有某种共同的属性,可以互相替代的物。,意义: a.买卖时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不同。 b.物品在交付之前毁灭,当事人的责任不同。 (3)动产与不动产 动产:可以移动且不损害其价值的物品。 不动产:不能移动或一经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品。 意义:a.所有权转移时法律上要求不同。 b.发生争议时,诉讼管辖不同。 (4)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可分物:可以分割且不损害其价值的物。 不可分物:不能分割或一经分割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 意义:共有关系解体时,要根据情况分割财产。,(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1、概念: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

8、关系。 2、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 经济权利有: 经济职权:国家机关依法享有的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权。 所有权:财产所有人对其所拥有财产享有的独立支配的权利。 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 经营管理权:国有企业对国家赋予其管理的财产所享有的权 利。他是一种部分所有权的形式。 请求权: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和请求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经济义务:,第三节 法律事实,一、法律事实的概念: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实际情况。 二、法律事实的种类 1、事件:指与人的主观意识无关的客观情况。 2、行为:指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三、法律事实能够引起的法律后果 1、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

9、 2、引起法律关系的变更 全 3、引起法律关系的消灭,复习思考题 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 法人 法律事实 权利 义务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公民和社会组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有什么不同?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法律事实能够引起哪些法律后果?,案例分析: 女青年周某17周岁步入社会后,见到很多人带着漂亮的首饰,便用其母亲所给的一张银行卡,透支购买了首饰,共计花费1万8千元。其母看到后不同意周某佩带,而周某执意不肯,后来其母强行带领周某到商店退货,商店不同意退货。 问题:周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 1、周某没有工作,无自己的经济来源。 2、周某偶尔在外打短工,收入无法保障。 3、周某

10、有固定工作,以自己的工资收入作为主要 经济来源。,第三章 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 企业的概念和种类 一、企业的概念: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性活动的,独立核算的,以赢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二、特征 1、经营性 2、独立性 3、盈利性 三、企业的种类 按性质: 1、工业企业 2、农业企业 3、商业企业 按所有制:1、全 民 2、集 体 3、私 营 4、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按法律地位:1、独资企业 2、合伙企业 3、公司,按规模:大型和中小型,1、独资企业:按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有一个人投资,财产为个人所有,投资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企业规模

11、,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两种。 普通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财产:全体归全体合伙人共有。 财产份额转让、出质、 事务执行(共同、 数人、一人) 以下事务须全体同意(1)改变名称(2)改变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3)处分企业不动产(4)处分企业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5)以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 合伙人异议:对其他合伙人执行事务提出异议,该事务暂停执行。,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分配(利润或亏损) (1)按合伙协议约定比例 (2)约定

12、不明的: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按出资比例。 (3)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平均分配或承担。 债务承担:先以企业财产清偿。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的退伙: (1)自愿退伙: 未约定经营期限的: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约定经营期限的: (1)退伙事由出现;(2)全体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规定的义务。 当然退伙:基于法定事由,而使原合伙人丧失合伙人资格。 (1)合伙人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消亡;(4)合伙人丧失法定或约定的资格;(5

13、)被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分额。 除名退伙: (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承担特别责任: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合伙人设立的合伙企业。 但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转让、出质 事务执行:由普通合伙人执行。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

14、企业竞争的业务。,案例分析:合伙企业应如何分配剩余财产 甲、乙、丙、丁合伙开办汽车修理部,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四人出资的形式为:甲以汽车修理技术出资,占出资总额的10%;乙以100平方米的房屋使用权出资占出资总额的40%;丙、丁分别出资4万元和6万元,用于购买相应设备,分别占出资总额的20%和30%。四人按1:4:2:3分配收益和承担债务。汽车修理部头两年盈利颇丰,四人各自按比例分得收益。第三年由于竞争激烈,加之经营不利亏损2万元,甲、乙按合伙协议的规定提出退伙。 清理合伙企业剩余财产时,现金及设备估价约6万元。甲认为最公平的分配方案是:丙分得2.4万元,丁分得3.6万元,乙只收回房屋,自己分文

15、不取。但丙、丁认为该分配方案不公平,也不符合合伙企业协议的规定,为此,四人发生纠纷。 问:应如何处理合伙人之间的纠纷,合伙企业案例分析,公司:依法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可以把公司分为: (1)无限责任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 (3)两和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公司法把公司分为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 现代公司制度,是西方发达国家产业革命后确立的。在西方国家商品经济早期,并没有专门的企业制度,无论是经营性组织还是非经营性组织都是这样。,公司,最早的企业都是自然人企业,企业财产和个人财产是不可分割的,投资者的无限责任导致经营者经营风险很大。 随着社会的进步,企业财产逐渐脱

16、离个人,企业与投资者成为不同的法律主体,彼此财产独立,公司制度得以确立。 公司的法律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 a、公司资产不分成等额股份,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 权利、承担责任。 b、公司不发行股票,只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作为出资的凭证和转让出资时的依据) c、股份转让有严格限制。,公司的法律特征,d、股东人数有最低和最高限制。 e、公司财务不必向外界公开。 (2)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特征 a、公司资产平均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所持股份享有权 利、承担责任。 b、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c、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额,没有最高限额。 d、财务状况必须按法律规定,向外界公开。 公司设立制度:,公司设立条件,b、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限额 方式: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c、公司章程 d、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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