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刑事法学学习方法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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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法学学习方法探讨 一、关于法学的学习 刑事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刑事法学学习方法论论文在学习方法上有着共同的方面因此对於整个法学的学习也谈一些学习的感想 (一)法学是浅薄之学 1、法学是现实之学以法学为志愿的学生多少有一点现实主义的选择或者说虽然选择的时候不是这样但是学习的过程中会逐渐培养起现实主义的习气这是因为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面向的主要是司法领域任何其他方面的就业都是从属性的在司法领域富有权力和利益这是不容否认的但是它解决的主要问题往往是非常具体和琐碎的不管是刑事司法民事司法还是司法的任何其他方面都是和社会上最恶劣的事、最刁蛮的人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从是司法领域各种职业的人往往也会有两种结局

2、一种是经不住耳濡目染与最刁蛮的人为伍也变成刁蛮无比;另一种是所谓正直的人不得不在社会上树立许多恶人以为敌人甚至成为这些敌人的牺牲品在全世界都是这样有人说我去保持中立学得圆滑巧妙那样的人也是有的不过还是处於这两种类型当中 2、法学是浅薄之学世界上的许多法学大家都认为法学不是能够废寝忘食热衷于之的学问也不是能带来革命性的思想变革和世界历史性的大发现的学问自古以来法学界没有产生过能和阿基米德、康德、马克思?韦伯相媲美的学者和自然科学界名垂青史的学者比较即使是最伟大的法学家的功绩也显得非常逊色要想在法学的研究领域有所成就就必须要从事跨学科的工作或者和自然科学的发展想联系或者和社会科学的其他部门相结合有

3、人固守法学领域说我严格遵循学科的划分原则那他就只能逞一时之强而没有永久的价值所以抛弃世俗的观念进行跨学科的作业在学术方面才能有所成就 历数我们法学中耳熟能详的思想家无一不是得了跨学科作业之利这样的例子甚至中学生都能举的出来你能说那些人只是法学家与其说他们是法学家不如说他们是哲学家或者社会学家经济学家等 3、法学是循序之学但是要说法学的知识体系的广博它又是无限的象永持续不断的大海也象满天星斗的夜空在我们面前展示开来我们面对大海与苍穹的时候贪欲和禁欲交替绝望和热衷冲突总是容易有所动摇不过法学的学习要逐渐积累聚沙成塔积腋成裘想找到投机取巧恶方法是没有的现在世界各国学生作弊是很普遍的现象平时作业的时候

4、互相抄袭考试的时候互相帮助甚至毕业论文还要剽窃 网络的兴起更是为剽窃提供了无限的资源和无比的便利根据西方学者的不完全统计有至少250个英文网站为学生提供作业和毕业论文作弊的有偿服务我的研究发现是中文网站或者说设立在中国大陆的网站也开始了这样的服务鉴于我不能亲自去考察真相我不能点出它们的名称也不能提供它们的网址 当然剽窃和作弊不单纯是学生的专利为人师表的大学教授天下独尊的科学院院士卷入作弊和剽窃的例子也不胜枚举我在国外期间偶尔也查阅一些有关剽窃的案例发现有很多海外的中国人也因为剽窃而被揭发甚至起诉这是非常不幸而令人尴尬的事情是不是我们的什么体制促成了这种弊端呢 但是我们是学习法学的法学是研究规矩

5、的学问研究者和学习者都不遵守规矩这种学习和研究有什么意义呢 (二)法学是灵性之学 1、摆脱死记硬背 从中学时代起就形成一种说法:“文科的学习就是死记硬背”这是一贯的做法在大学的学习中有必要抛弃这种落后的观念教育体制也应该朝着避免这样的弊端而不是促成这样的弊端的方向去改革但是现在的一些所谓的改革实际上使我们已经很落后的考试制度雪上加霜以改革的名义作了复古的事情 过去的大学教师一上讲台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教学生如何做笔记他们教学生各种层次的标记符号一、二、三、四(一)、(二)、(三)、(四)1、2、3、4(1)(3)(4)等等等等现在看来这种做法没有多少好处这个背后代表着一系列的机械运动老师在教材里

6、写著在黑板上抄著在嘴里念著学生照猫画虎在笔记上抄下下课后背著老师还威胁学生说我要考的就是你们的笔记学生们把做笔记、背笔记当成就是学习你们能学到什么呢还有的老师不把学生听不听作为课堂教学质量的尺度而是把多少学生在做笔记作为衡量的标准这种要求不也有些偏差 2、灵活思考 概念只是思考的工具它本身没有什么目的比如说法学的许多术语是大家共同游戏的规则最终的目的则是用自己的头脑去思考去在游戏中赢对手因此完全理解这些规则而不加以利用还是毫无意义利用过程中必须在自己的头脑中具有法学的思考轨迹特别是要求政策判断的思考轨迹以及理论思考的轨迹 有些中国的大学教授不仅把概念就当作是学问而且把概念就当作是确立威严的基础

7、我参加过一次某所大学举办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的问题是连珠炮式的八九个名词解释当然他要求的是把他的主张回答出来而我是从另外一所大学的研究生院毕业的不得了啦要是我上了这个教授的博士那日本的教授芬兰的教授还有中国大学里面真正的法学教授还能承认我的价值 我向来主张法学不是一台机器法学中的概念也不是机器的零件法学是一个有机体概念是它的器官我就想给那个大学教授提出一个建议你把自己的身体器官都分开来看看你还能不能来主持考试这个道理是一样的哈特写了一本叫法的概念的著作德沃金也有法的帝国的著作都没有得出什么叫法的定义你一个教授竟然在一本教科书里面罗列了至少1000个概念相形之下才能发现这里面的问题之所在试想

8、如果苏格拉底柏拉图孔子孟子都是来建立定义的人那他们还能为我们所敬仰 3、否定权威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学术界开始讲究起权威来了甚至於在握当了大学教师的时候就有人说你是我们这里的某学科的权威我认为所谓权威是不存在的我们必须用发展的批判的眼光去看问题 法学一直就被西方学术界当作保守的学问要是树立权威的话这里面国家的权威、学术的权威、现实的权威、通说的权威、实务的权威等等甚至在有些国家和地区还有黑社会的权威在法学的学说和理论中也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权威的情况 在我们的课堂上教师可能还有出题打分的权威就象我举的大学教授招收博士的例子他那样作是完全合法合理甚至合情的我没有指责他 但是在法学中所谓权威应该服从理

9、性学生应该多疑问、多收集信息、多思考在理论的光芒照耀下进行价值判断 4、心理平衡 法学是实践的学问要求结论的妥当性领教理论反省政策唯我独尊是宗教界的事情法学只在社会中存在是研究社会的学科 我们说权威不存在并不是说因为我们不是权威而产生嫉妒我们要作的事情是向有一技之长的教授们学习学术界还是有很多颇有建树的教授在那里辛勤耕耘着他们从来没有因为我们不称他们权威而苦恼他们的成就放在那里社会承认历史记载是人类的精神财富我们在长者面前还是要毕恭毕敬这是东方人的传统在西方师生是平等的在教授面前就象在同学面前一样那时另外一种文化 5、理论与实践 法学有强烈的实践性目的但也有对法学的错误认识或者割裂两者或者过分

10、强调任何一方而忽视另一方这些情况都容易发生不去实践和急于去实践都是不可取的 教师会提供许多实践性的素材会分析案例甚至田野调查学校会提供更多的有组织的活动包括旁听法庭审判参观一些司法设施组织模拟司法或者在司法机关见习等等这些都是在学习理论的同时培养对司法的实际认识的环节也是一个从课堂学习到实际操作的过渡 (三)几点技巧 1、全局之学 学习法学要以全局的态度去对待我们不提倡只知概念不懂系统的做法不要拿着一些法学的器官去渲耀说“看!我们掌握了法学了!”在学习中概念要理解理论也要很好地把握在读书的时候就要精读和通读并用 在开始法学学习之初如果单纯去思考思考就成了空想从空想到妄想一步之遥去思考应该基于一

11、定的概念理论和事实因此首要的事情就是把基本的书通读一下这样才能对这个机体而不是器官留下一个整体的印象 2、理性之学 在学习过程中要展开理性的讨论这与因世界观而发生的矛盾有别也与吵架不同对於前者不要因为意见分歧而随意地把对方当作敌人在一些问题特别敏感的国家还是应当注意比如在德国对於法西斯主义在美国对於恐怖主义在中国对於分裂主义等等要因时因地而遵循禁忌对於后者年轻的学生可能也会因为在辩论中处於优势与劣势而产生激动这些都是应当避免的 3、自由之学 传统应试教育方式剥夺了思考的自由全世界的教育都在检讨和改革进程当中我认为要在有一定压力的情况下以最小的努力换取最大的效果博览群书跨学科作业 二、刑事法学的

12、学习 (一)明快之学 犯罪给社会带来了挥之不去的阴影犯罪是灰暗的研究犯罪的学问刑事法学也是灰暗的有多少学生把厌恶刑法的理由描述成是因为刑法是灰暗的犯罪之对于成年人就象漆黑的夜晚之对于幼儿幼年的时候只知道夜晚的黑暗而不知道社会上的凶险在没有接触刑法之前犯罪好像离我们非常遥远好像事不关己的样子长大了发现漆黑的夜晚并不可怖而凶险的社会才真正令人们的灵魂噤若寒蝉 我们会逐渐看到明快的世界里面黑暗无处不在过去我们可能没有看见现在开始不得不去看但是不要因为进入这个黑暗的世界而把人生也塑造成灰暗的学习法学的人要力争保持脱身于灰暗之外这样需要有一个坚强的信念那就是正义的信念 我在芬兰住在离北极8公里的地方冬天的时候黑夜很漫长但是我走在昏暗的灯光下就想着什么时候这些灯灭了我就能看到太阳我不能想这些灯再亮一些再亮一些它们只是为了人们在没有太阳的时候能够见到光明而设立的法律也是这样 (二)弱者之学 学习刑事法学要置身于弱者的立场谁是弱者多数情况下犯罪被害人是弱者但是另外一方面犯罪人也可能是弱者因为犯罪发生在一种社会或者国家的制度范围内刑罚是社会或者国家对于犯罪的反动我们将来要为弱者提供服务不仅为被害人而且为犯罪人这样在我们心目中不应当具有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具有的那种对於犯罪的仇恨如果我们遇到犯罪我们也会仇恨这是正常人的态度但是我们面对的不是仇恨和报复而是理性的惩罚让犯罪人得到他应得的惩罚 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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