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合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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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生保险合同,组员:刘镛昊 2013102417 杨启东 2013102429 姚舜之 2013102431 张祚星 2013102437,1,2,第六章 人身保险合同,第一节 人身保险合同概述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主要类型 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规则分析 第四节 人生保险中的道德风险防范机制 第五节 受益人相关问题分析,3,第一节 人身保险合同概述,一、人身保险的界定 二、人身保险合同份的法律特征探讨 三、损失补偿原则能否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4,第一节 人身保险合同概述,一、人身保险的界定 (一)人生保险是一类重要的保险制度 (二)在人身保险中,根据投保人与保险人的约定,当被保险人因自然

2、灾害、意外事故、疾病、衰老等原因发生保险事故,或者保险期限届满以及出现其他符合合同约定的原因,保险人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第一节 人身保险合同概述,二、人生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探讨 (一)原则上,人身保险合同是定额给付合同。 (二)保险产生的初衷是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通过保险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为被保险人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或保障,因此传统的保险主要是保障功能。 (三)在人身保险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在传统的保障功能基础上增加了储蓄和投资的功能,从而使得一部分长期投保的产品具有强烈的储蓄或投资功能。特别是在长期性的忍受保险合同中,此类特征表现尤为突出。,5,第一节 人身保险合同概述

3、,三、损失补偿原则能否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之后,保险人对其遭受的实际损失应当进行充分补充。 遵循补偿原则的目的:真正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避险将保险演变成赌博行为,防止诱发道德风险的发生。 (一)费用报销型医疗保险中的损失补偿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二)人身保险产品定额给付符合保险的保证特征。,6,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类型,一、人寿保险 定义:是人身保险中最基本的险种,是以被保险人在一定期间内死亡或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涉及类型:保障型、投资型,7,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类型,二、意外伤害保险 定义:是指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

4、为肌肤保险金的人身保险。 与人寿保险合同的区别: (一)针对的是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或伤害引起的残疾或死亡,而人寿保险则不进行区分。 (二)更重视外部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健康保险合同侧重在被保险人内在原因而导致的疾病,即身体健康变化。,8,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类型,意外伤害的认定标准: 1.必须是外来的或外界原因造成的事故。 2.必须是不可预见或非所意图的事故。 3.必须是突然发生,且在一瞬间发生剧烈变化的事故。 4.必须是非疾病造成被保险人的死亡或伤残。,9,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要类型,三、健康保险 定义: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

5、者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分类划分依据:按照承保风险种类、按照保险期限 健康保险的承保范围是疾病,10,第三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殊规则分析,若被保险人存在年龄误告的情况,保险人享有合同解除权、调整保险费的权力。 宽限期: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投保人未能交纳保险费的,则合同仍然有效。 合同效力中止:是指保险合同效力的暂时停止。 合同效力恢复:是指效力已经中止的保险合同,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申请恢复合同的效率,视为原合同自始没有中止效力。,11,第四节 人身保险中的道德风险防范机制。,一、死亡保险中对被保险人的特殊保护 (一)关于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保护 1.严格的保险利益限制。 2.保险金额的

6、限制。 二、其他道德风险防范机制 1.加害他人的行为 (1)投保人有此类行为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2)收益人有此类行为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2.自杀行为引发的问题 已在“自杀条款”中述及 3.违法犯罪等行为等,不属于保险责任,保险人不应支付保险金。,12,第五节 收益人相关问题分析,一、受益人的内涵 定义: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狭义上:仅存在于含有死亡保险因素的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于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请求和受领身故保险金的人。 中义上:也存在于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请求和受领保险金的人。 广义上:不仅存在

7、于人身保险合同中,而且存在于财产保险合同中,泛指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请求和受领保险金的人。,13,第五节 受益人相关问题分析,二、受益权的法律性质 (1)受益权可能会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撤回或者变更收益人而取消。 (2)受益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必须生存。,14,第五节 受益人相关问题分析,三、关于制定和变更受益人的权利归属 (一)、受益人仅仅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这种请求权应当来源于被保险人,而不是投保人。 (二)、若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或者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15,第五节 受益人相关问题分析,二、关于受益人的主体资格

8、问题 (一)、债权人作为受益人 eg:银行贷款 (二)、单位作为受益人: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对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单位可以为员工投保。,16,第五节 受益人相关问题分析,三、受益顺序和收益份额 1.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想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2.受益顺序: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确定的各受益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先后顺序。 3.受益份额:指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确定的相同受益顺序的受益人所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数额。,17,第五节 受益人相关问题分析

9、,四、受益权和继承权的法律关系 1.法律性质不同: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指保险合同中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而继承人则是指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人。 2.权利状态不同: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通过指定的方式产生的,是针对保险金而言的,而继承人则属于继承法的范畴,是针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而言的。 3.权利人的范围不同:受益人的指定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明确的范围,可以由投保人或保险人根据实际需要来指定。 4.所谓法定受益人问题:在目前我国没有法定受益人的概念的情况下,在投保单“受益人”一栏中填写“法定”或者“法定受益人”的字样,应视为没有指定受益人,该保险金应作为遗产,由继承人予以继承。,18,第五节 受益人相关问题分析,五、被保险人与受益人死亡推定的法律规则 教材笔者认为: 1.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推定受益人先死亡,从而将保险金转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继承,符合保险法的设计机理 2.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的意图,是准备让被指定的人收益,而不是由其他人收益。 3.在推定受益人先死亡,而被保险人后死亡后,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将获得保险金,这也完全符合继承法的精神。 综上所述,受益人的收益权以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尚生存为条件,若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则保险金的受领应回归给被保险人的继承人,而不应由受益人的继承人继承。,19,20,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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