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保险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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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摘要:本章主要讲述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及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等内容。,第一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第二节: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范围 第三节: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险别 第四节: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第五节:我国其他的货物运输保险 第六节: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第七节:货物运输保险实务,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一、货物运输保险的含义与作用 货物运输保险,是指投保人,或称被保险人(Insured)就其所发运的货物按一定金额向承保人,或称保险人(Insurer),即保险公司投保一定的险别,并缴纳保险费,由承保人出具保险单。承保后,若保险货

2、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承保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承保人应按照其出具保险单的规定给予投保人经济上的补偿。 作用,转移风险;均摊损失;实施补偿(财产损失、对他人的经济赔偿、施救费用)。,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二、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要素 1、被保险人:投保人或保险利益人 2、保险人:承保人,保险公司 3、保险标的:保险对象 4、保险合同: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协议 5、承保险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6、保险金额:最高赔偿 7、保险费:投保人的费用 8、保险索赔:损失后保险利益人提出赔偿,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3,三、保险的基本原则 1.可保利益原则: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才能投保。

3、 保险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标的所具有的利害关系。 是否具有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标准。,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4,案例,我国某公司一年9月以FOB渥太华为条件进口一套设备。我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为该技术进出口公司,运输方式:出口商工厂机场为公路运输;由机场北京天河为空运。但不幸的是货物在渥太华的承运人仓库被盗。我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以该公司不具备保险利益为由拒赔。 保险公司做法是否合理?,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5,2.最大诚信原则。 3.损失补偿原则。责任范围;实际损失,不超出利益。 4.近因原则。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 5.代位求

4、偿原则。保险人履行赔偿后,有权代替之向第三者索赔,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6,风险,第二节: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7,第二节: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一、海上风险(Perils of the Sea):海难 (一)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y) 一般是指由于自然界变异现象的力量而造成的灾害,即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二)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 指由于偶然的非意料之中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海上保险业务中的意外事故,并不局限于发生在海上,也包括发生在陆上的意外事故,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

5、义,8,返回,基本概念,二、外来风险:其他原因造成的。意外的、现实难以预料、不是必然发生的。 (一)一般外来风险 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引起风险而造成的损失。 偷盗、短量、渗漏、碰损、破碎、钩损、锈损、淡水雨淋、玷污、混杂、受潮受热、串味。 (二)特殊外来风险 是指由于国家的政策、法令、行政命令、军事等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和损失。 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收或没收、黄曲霉菌素。,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9,三、保险人承保的损失,实际全损 全部损失 推定全损 海损 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0,三、损失 海上损失按货物损失的程度划分,分为全

6、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一)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Total Loss)整批货不可分割的保险货物在途中的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购成全损的情况,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 标准:实际全损不可避免;为避免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或收回货物的花费超过标的的价值。,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1,购成全损的情况,我国海商法254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受到严重损坏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保险人所拥有,为实际全损。 四种表现:灭失、丧失商业、使用价值、抢走、失踪。,2019/1

7、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2,案例分析:有一台精密仪器价值15000美元,货轮在航行途中触礁,船身剧烈震动而使仪器受损。事后经专家检验,修复费用为16000美元,如拆为零件销售,可卖2000美元。问该仪器属于何种损失? 委付(Abandonment):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一切权力包括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而要求保险人按照实际全损的赔偿予以补偿。,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3,(二)部分损失 按货物损失的性质划分,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1、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共同海损是指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船长有意采取合

8、理的救助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和 支付的特殊费用。 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 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而产生的,不是主观臆测的。 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必须遭遇了共同危险。 为了船货和其他财产的共同安全采取了有意而合理的措施。 共同海损的损失是特殊的,支出的费用是额外。 常见的共同海损项目:抛弃、救火、搁浅、避难、将货物当燃料、割断锚链。,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4,常见的共同海损案件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或范围:,船舶遇到意外事故后支付其他船的救助报酬。,为使船舶搁浅后能重新起浮,过度开动船上机器造成机器损坏。,采取紧急的人为搁浅措施造成船或货的损失;,为扑灭船上火

9、灾,灌浇海水、淡水或化学灭火剂造成船或货的损失;,为急于抛弃货物,在船边或舱面开凿洞口,使船身、甲板等遭受的损失;,为船货共同安全,减轻船重,防止船舶沉没,将部分货物或船舶设备抛入海中;,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5,共同海损的损失包括: 共同海损牺牲(General Average Sacrifice) 共同海损行为导致的船舶、货物本身的损失 共同海损费用(General Average Expenditures) 为采取共同海损行为而支付的费用,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6,共同海损分摊(General Average Contribution) 由于共同海

10、损的牺牲和费用是为了使船、货免于遭受损失而做出或支付的,因此,应该由船方、货方及运费方按解救共同危险最后结算的价值共同按比例分摊。这种分摊一般都称为共同海损分摊(G.A. Contribution)。,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7,共同海损的分摊,一艘船,投保价值5000万美元。 船东将船租给Y公司,Y在本次航次可收入30万元。 船上载有ABCDE五家货主的货。 在航行中触礁,为保证船货人员的安全,船长下令抛掉E货主的货6万,保证本航次安全到港。 如何分摊? 船东、运费方、ABCDE货主。,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8,2、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

11、rage),由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舶或货物本身的部分损失 是特定利益方的损失 由特定利益方自行承担,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19,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造成原因不同 共同海损是为了解除船货共同危险而人为造成的 单独海损则是承保风险所直接造成的船、货损失 损失的承担不同 共同海损应由受益各方按照获救价值的比例分摊 单独海损一般应由受损方自己承担 损失的构成不同 共同海损的损失包括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 单独海损只包括货物本身损失,不包括费用损失,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0,四、海上费用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 由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海上费用,主要有施救费用和救助费用。 (一)

12、施救费用 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 或其代理人与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了各种抢救或防护措施而所支付的合理费用。,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1,施救费用必须按下列条件处理: 采取施救措施的是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或受让人或雇佣人 施救费用的支出必须是必要的、合理的 施救费用的赔偿在保险标的的损失赔偿之外以另一个保险金额为限 保险标的遭受的损失必须是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2,(二)救助费用 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了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在救助成功后,

13、由被救方付给救助人的一种报酬。 救助费用一般可列为共同海损的费用项目 按照国际惯例,任何海上航行的船舶都有义务和责任援助其他遇难船舶,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3,救助费用的产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救助人必须是海难中财产关系的第三方 救助行为必须是自愿的 救助行为必须有实际效果 “无效果,无报酬” No Cure , No Pay,保险人对施救不论有无效果都赔偿 保险人对救助采取“无效果-无报酬”原则,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4,第三节: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了各种涉外保险业务条款,总称为“中国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

14、e ClausesCIC) 货物运输保险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包括责任范围、除外责任、责任起讫、被保险人义务及索赔期限,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5,海运险结构,第三节: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6,一、基本险的责任范围,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 原意是“单独海损不保”,但实际已超出这一范围 承保范围 基本险中承保范围最小的一种 适用于大宗、低值粗糙的无包装货物,(一)平安险,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7,案例分析:有一批货物已投保了平安险,载运该批货物的海轮于5月3日在海

15、面遇到暴风雨的袭击,使该批货物受到部分水渍,损失货值1000元。该货轮在继续航行中,又于5月8日发生触礁事故,又使该批货物损失1000元。 问:保险公司如何赔偿?,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8,With Particular AverageW.P.A. 原意是“负责单独海损” 承保范围 平安险承保范围 由自然灾害引起的部分损失,(二) 水渍险,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29,All RisksA.R. 承保范围 水渍险承保范围 一般外来风险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基本险中承保范围最大的一种,(三)一切险,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30,三种险别的责任范

16、围比较: 平安险: 自然灾害的全损 + 意外事故的全损和部分损失 水渍险: 平安险 + 自然灾害的部分损失 一切险: 水渍险 + 一般外来原因的全损和部分损失,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31,案例分析:,某远洋运输公司的“东风轮”在6月28日满载货物起航,出公海后由于风浪过大偏离航线而触礁,船底划破长2米的裂缝,海水不断渗入。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下令抛掉A舱的所有钢材并及时组织人员堵塞裂缝,但无效果。为使船舶能继续航行,船长请来拯救队施救,共支出5万美元施救费。船修好后继续航行,不久又遇恶劣气候,入侵海水使B舱底层货物严重受损,甲板上的2000箱货物也被风浪卷入海里。 问:以上损失各属什么性质的损失?投保何种险别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给予赔偿?,2019/10/18,国际贸易实务讲义,32,二、基本险责任起讫,又称保险期间或保险期限,是指保险人承担责任的起讫时限 国际保险业惯用“仓至仓”条款 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W/W cl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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