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年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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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沈阳音乐学院年本科招生简章 沈阳音乐学院的前身可以追溯至鲁迅艺术学院鲁迅艺术学院是1938年4月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延安倡导建立的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高等艺术学院毛泽东亲笔题写了“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1949年更名为东北鲁迅文艺学院1953年在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乐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东北音乐专科学校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首任院长为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李劫夫现任院长为著名男高音歌唱家、音乐教育家刘辉经过七十八年的发展建设学院已经建立起以本科与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的多层次教育体系现有校本部、长青校区(艺术学院)、桃仙校区(舞蹈学院)、大连校区(大连分院)4个教学校

2、区目前在艺术学门类中拥有音乐与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12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首批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授予权学院拥有一支整体实力雄厚的师资与科研队伍设有音乐舞蹈研究所、学报编辑部、东北音乐舞蹈研究中心等学术研究机构形成了教学、科研、创作和艺术实践四位一体完整的教育教学体系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并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音乐表演(民族声乐演唱)”专业与“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被辽宁省委、

3、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辽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近年来学院在教学、科研、创作、艺术实践中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各类国际国内比赛中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当前全院上下团结一心、励精图治正朝着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一流音乐院校的奋斗目标阔步前进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文凭发放办法及种类 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音乐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学士学位证书 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的音乐、舞蹈和戏剧影视等艺术类的创作、研究、表演、教学及管理的

4、高素质专门人才 学费 学生须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一次性交齐该学年学费按照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进行收费 奖、助学办法 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学院奖学金: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奖学金等 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超过两周未报到注册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不可预见事由除外)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复查凡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辽宁省新生不迁转户口辽宁省外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转截止到报到日期未满18

5、周岁的新生不予迁转户口 校本部沈阳市三环以内学生一律走读不安排住宿;舞蹈学院、艺术学院、大连分院所有学生一律住宿 就业 在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报考相关事项 一、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往届)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身体健康; (4)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执行 2.具.以.情.之一.能.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

6、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范围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面向全国招生 注: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同时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与地点办理相关专业报名手续及参加专业考试 (三)考点设置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考考点设在校本部(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注:校本部(含舞蹈学院)、

7、艺术学院、大连分院各教学单位所有招生专业考试均在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进行 (四)报名方式 参加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使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报名系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及缴费 (五)网上报名 1.我院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年2月1日 截止时间:艺术学院2月21日 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大连分院2月25日 2.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 3.考生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影响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网上报名要求上传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切勿上传个人艺术照片或生活照片; 5

8、.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所报信息 (六)兼报 1.考生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不同校区、不同专业(招考方向)或专门化但同一校区内最多可报考两个专业(招考方向)或专门化; 2.兼报者如在同一校区所报两个专业(招考方向)或专门化初试均合格考生只能选择其一参加复试 (七)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及考试时间 1.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安排 (1)艺术学院所有专业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年2月20日21日 (2)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大连分院所有专业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年2月24日25日 受理时间统一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地点: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音

9、乐厅 2.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所需材料(1)本人二代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2)须持艺术类高考准考证(含14位高考报名号)报名确认并查验原件交复印件;(3)如身份证遗失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报名确认并提交复印件;(4)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放的年含14位高考报名号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5)不发放纸质合格证省份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年统考(联考)合格的成绩单或 证明材料;(6)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考(联考)未涉及我院的专业(招考方向)及专门化且 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做要求的只需提供本栏13项材料 3.考试时间 (1)艺术学院 初试时间:年2月24日25日 办理复试手续时间:年2月26日 复试时间:年

10、2月27日28日 (2)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大连分院 初试时间:年2月29日3月1日 办理复试手续时间:年3月2日 复试时间:年3月3日4日 4.考试地点 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含舞蹈学院)、艺术学院、大连分院各招生专业考试均在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进行 校本部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八)报名费用 初试费100元复试费100元;兼报收费标准相同 (九)校考与统考(联考) 1.报考我院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辽宁省考生只参加辽宁省统考无需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我院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录取;其他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

11、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2.考生报考我院须确认本人所报专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统考(联考)的要求并获得与报考我院专业对应的统考(联考)合格证;因考生不符合所在省统考(联考)规定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考(联考)未涉及我院的专业(招考方向)及专门化且生源所在省份未做要求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4.报考我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均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本科最低合格要求)方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二、考试须知 (一)专业考试 1.初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参加所报考专业初试初试合格名单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和校本部公告栏中发布; 2.复试:专业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办理专业复试手续、交纳复试费用后方可参加所报考专业复试及专业基础课考试复试成绩统一于年4月中旬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发布 (二)专业基础课考试要求 基本乐理 1.A级:作曲系各招考方向(含艺术学院合唱指挥) 熟知音的概念掌握音律的基础知识; 能熟练掌握、运用记谱法和各种常用音乐记号、演奏法及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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