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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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烟教200743 号 - 烟 台 市 教 育 局 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烟 台 市 教 育 局 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开发区教育局,烟台二中: 现将 2007 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 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计划的确定。为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的宏观调控, 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健康发展,本着 烟台市“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的总体要求,根据全市初中毕 业生总数和各县市区高中段教育资源状况,按照职业高中(含普 通中专)与普通高中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确定 2007 年全 市普通高中

2、招生计划。2007 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为 37806 人(分县市区、学校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 。其中,公办普 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包括统招生、 “三限生”两类, “三限生”计 划内又含学校自主招生部分。 二、加强招生计划管理,严禁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普通高中 招生必须严格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和规定时间进行,招生班额 严格控制在 56 人以内。普通高中不得擅自在公共媒体发布招生 广告或向社会散发宣传材料;不得到初中学校或学生家中进行招 生宣传。严禁普通高中擅自扩大招生范围和超计划招生。严禁普 通高中以各种不正当手段招生。任何学校不得以减免学杂费、补 助生活费、奖励考试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等不正

3、当手段招生;不 得采取宴请或奖励初中学校班主任、老师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招 生。严禁普通高中接收未参加中考的学生或先期已被其他学校按 规定程序和办法录取的学生。凡违反规定招收的学生,市教育局 将不予注册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考籍。 三、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制定的收费项 目和收费标准。公办高中必须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 钱数”的“三限”招生政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 费标准。其中,实际招生计划(包含了音、体、美特长班和自主 招生的招生数)比例不得突破学校实际招生总数的 30%的上限。 高中学校对招收的“三限生”要与其他学生同等对待,混合编 班。 四、2007 年普通高中招生

4、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 各县市区教体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按照烟台市 2007 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烟教20077 号)精神,制定本县 市区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严格招生计划的管理和使用。各 县市区务必于 8 月 10 日前完成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组织学生到 校报到,采集信息,进行学籍注册,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 软盘或发到电子信箱:ytjyjyxk ) ,逾期不报,所录取 新生不予注册。 附件: 2007 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基础教育 高中 招生 计划 通知基础教育 高中 招生 计划 通知 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 年 6 月 1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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