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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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州万达广场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考核奖惩制度依据项目整体管控计划,秉承“中国建筑,和谐环境为本;生命至上,安全运营第一”的安全理念,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总分包联动,全员安全管理,事事有策划,有资源保障,有验收,有检查,有预案,确保生产、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作业动态管理暂行处罚办法”。一、奖励凡在安全生产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给予表扬或一定的物质奖励:1、认真贯彻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总公司、局、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2、在公司每年年度的安全大检查,或在上

2、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中,受到表扬和奖励的个人。二、检查管理规定:1、每周一早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检查。(1)检查上周安全专项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2)检查目前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3)总结上周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概况,以及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的处理措施、处罚情况。2、安全部每天现场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照本制度等相关文件采取处理、处罚措施。3、工程部、质检部、安全部、后勤部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之内在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发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后,应及时按照本制度等项目部相关规定采取处理、处罚措施。如果对存在的问题推诿扯皮,且屡次不整改,不进行处理、处罚,对相关部门

3、及人员每人罚款50元。4、对于项目管理人员、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等各级项目管理人员违章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作业动态管理暂行处罚办法”中对施工人员处罚数额的双倍处罚。附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作业动态管理暂行处罚办法中建二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抚州万达广场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作业动态管理暂行处罚办法序号违章作业种类项目部分管管理人员罚款(元/人(处).次)分包单位罚款(元/人(处).次)1三宝佩戴、临边洞口防护、防火安全(1)进入施工区未戴安全帽,未扣帽带,未戴胸卡。100(2)上下班未刷卡进出施工区,从闸机口越过,不听劝阻强行越过闸机,辱骂门卫。500(3)进入施工区穿拖鞋、

4、高跟鞋、易滑鞋、赤膊赤脚上岗,酒后上岗。50(4)登高、悬空作业未按规范系安全带或安全绳,未扣绳扣。50(5)佩戴的安全帽无帽带,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或安全绳已出现明显损坏痕迹。100(6)使用的安全网已出现明显损坏痕迹。50(7)临边无防护栏杆。10050(8)洞口长边长度150cm时,洞口无防护盖板。10050(9)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未设置木盖板,并在其下设置钢筋网片。10050(10)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未在四周设防护栏杆,并在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10050(11)电梯井口未设置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未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10050(12)基坑周

5、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未设置防护栏杆,未悬挂安全网。10050(13)临边洞口虽有防护栏杆、防护盖板,但不符合规定要求,未起到有效防护作用。10050(14)临边防护栏杆高度不符合要求(注:低杆高度距地面小于20cm,中杆高度距地面60cm,顶杆高度距地面120cm,立杆高度为120cm,高低正负偏差不得超过10cm,以上规定除电梯井口的临边护栏之外)。50(15)临边护栏杆未刷红白相间警示漆,红白相间长度不符合要求(注:红白相间,红白长度各为30cm)。50(16)施工现场的洞、坑、临边、升降门、漏斗等危险

6、处,未设置防护措施和明显警示标志。100(17)擅自拆除施工区里的安全标志、安全标示牌、临边洞口的防护栏杆、防护盖板等各种安全设施;因施工需要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后没有立即回复原样。100200(18)焊工未进行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就进场作业。100200(19)1)未将焊工证向总承包单位报审备案,2)焊工证已失效,未及时复审,3)焊工无证动火,4)焊工动火作业前未按照动火作业程序开具动火许可证或动火许可证已失效。200(20)1)动火作业无专人监护,2)动火作业未按照规范要求配备灭火器材或灭火器材已失效,3)明火作业点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50(21)1)氧气瓶

7、与乙炔瓶之间及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点之间的距离不符合要求(注:存放时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2m,使用时5m,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之间的距离10m),2)氧气瓶、乙炔瓶中剩余的气体压力0.2Mpa,3)氧气瓶、乙炔瓶未安装减压阀,4)氧气瓶、乙炔瓶外观已出现明显破损,使用的气瓶装设氧气、乙炔之前残留有其他易发生化学、物理反应的气体,5)气瓶外观无相应标签或标签已无法有效辨认,6)搬用气瓶时未轻拿轻放,气瓶收到较大撞击,发出较大声响,7)气瓶暂用时放置在太阳地下长时间暴晒,暴晒时间3h,8)气瓶无专门的存放仓库。100(22)电焊机无接地装置、二次降压保护装置或接地装置、二次降压保护装置已损坏。

8、100(23)焊工作业时没有遵守“十不烧”原则。50(24)现场的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化学物品未隔离存放,无专门的存放区域,存放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未在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张贴防火警示标识。100100(25)在可燃材料库房使用高热灯具(如:碘钨灯)照明,未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未使用防爆灯具照明。50(26)未按照防火施工方案在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生活区等部位配置灭火器材,或配置的灭火器材已失效或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失效的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新。100(27)擅自挪用、损坏消防设施。100200(28)在施工区禁烟区吸烟。50(29)其他违规违章行为及未尽事宜。2临时用电(1)临

9、时用电不符合“JGJ46-2005”规范中“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规定。100100(2)用电电缆不符合“三相五线制”要求。50(3)专业电工必须持建设部或各省市建交委的电工特种作业上岗证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上岗操作电气设备。100(4)1)电工未进行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就进场作业,2)电工未到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报审备案,3)电工证已失效,未及时复审。100(5)电工电气作业时未按照规范要求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工作服;登高作业时没有正确配戴安全帽,扣好安全带,无专人监护。(注:6极及以上大风时,不准登高作业,雨天和雾天室外场所严禁带电操作)50(6)现场临

10、时用电由总承包单位项目部统一管理,现场供电线路、电器设备须按临时用电方案进行布置,不得随意变动;用电时事先未向总承包单位申请就擅自私拉私接电线,未经允许设置二级电箱。100(7)分配电箱、开关箱配置不符合“JGJ46-2005”等相关规范要求,分配电箱、开关箱无接地线,漏电保护器失灵。100100(8)临时用电乱拉乱接,临时用电设备无专用开关箱、无接地装置,或接地线设置不符合要求,二级箱一闸多接,临时用电电缆线与金属物绑在一起。 100100(9)不用插头,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或漏电保护器,施工区临时用电使用拖线板和塑料电线。100100(10)用电线路、用电设施设备的电线电缆破损,存在漏电隐患

11、,同一条电缆线上的接头数至少有两个。100(11)配电箱、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无接地组织,或接地组织不符合要求,固定施工机械未使用按钮开关,手持电动工具未使用手抓开关。100(12)电气设备带病作业,未及时维修、更换。100(13)电缆、电线未按规定架空或预埋,长期铺设在地面上或浸泡在积水中。100(14)小太阳灯等大功率照明器具无接地线。100(15)小太阳灯、灯管等照明器具距离地面高度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注:“JGJ46-2005”规定“施工现场一般场所照明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电器,室外220V照明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照明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m”,电压越

12、高,距离地面安全高度越高)。50(16)主要通道、施工区照明不足。100(17)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投入使用前未经验收合格。100100(18)临时用电设施设备、用电线路日常巡检不及时,未见“电工巡视检查维修记录”。100(19)非专业电工擅自拆装电缆线和电器设备。50(20)其他违规违章用电行为及未尽事宜。3机械设备、施工机具、起重吊装(1)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篮、桩工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司机、起重信号司索工、安装拆除工、吊篮操作工、桩工、焊工等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注:建设工程特殊工种必须持有建设部或各省市建交委颁发的特种作业上岗证上岗)。100(2)1)未对特殊工种进行进场三

13、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2)特殊工种上岗证未到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报审备案,3)特种工种上岗证已失效,未及时复审,4)特种作业无证上岗。100(3)塔式起重机和物料提升机安拆、升节、降节或检修时操作工无证上岗;吊篮安拆、检修时操作人员无证上岗。100(4)塔式起重机和物料提升机升节、降节后没有进行检测和验收就投入使用;吊篮安拆、检修后未进行验收就投入使用。100100(5)施工机械无专用电箱。50(6)起重吊装前没有进行试吊,没有遵守“十不吊”原则。100(7)塔吊司机不按照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停车信号未立即执行。100(8)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和施工升降机的司机、起重信号司索

14、工迟到早退、擅自离岗。50(9)使用施工升降机载人的。100200(10)塔机吊运物料时,调运物料下方有人停留或行走。50(11)用吊斗垂直运送物料时,料斗一次装料过多过满。50(12)起重机械装拆、吊装作业未设置警戒区域,危险区域没有设专人监护。100100(13)吊钩存在补焊现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吊钩没有及时予以报废:1)使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裂纹;2)钩尾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截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3)挂绳处截面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10%;4)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5)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吊钩没有防钢丝绳脱钩的装置。100200(14)钢丝绳断丝断股、超过报废期而不及时更换的。100100(15)揽风绳无地锚或随意绑扎的。100100(16)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大雾天气,没有暂停露天起重作业。50(17)作业过程中如遇到险擎事故、工程事故时没有立即停止作业且迅速向项目管理人员汇报。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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