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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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关单位管理类别 1 第一章报关与海关管理 第一节报关概述 一、报关的含义 一般而言,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 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 海关法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 境。” “通关” 大于报关报检先于报关。 二、报关的分类 ( ( ( (一一) ) ) )根据报关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运输工具报关、货物报关和物品报关根据报关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运输工具报关、货物报关和物品报关 进出境运输工具报关主要是向海关直接交验随附的、 符合国际商业运输惯例、 能反映运

2、 输工具进出境合法性及其所承运货物、物品情况的合法证件、清单和其他运输单证 ( ( ( (二二) ) ) )根据报关目的的不同,可分为进境报关和出境报关根据报关目的的不同,可分为进境报关和出境报关 ( ( ( (三三) ) ) )根据报关行为性质的不同,可分为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根据报关行为性质的不同,可分为自理报关和代理报关 海关法对接受进出境物品物品所有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特殊要求代理人没有特殊要求, 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代为办理进出境货物货物报关手续的代理人有明确的规定有明确的规定。 1.自理报关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业务称为自理报关。 2.代理报关 代理报关又分为直接

3、代理报关和间接代理报关。 直接代理报关直接代理报关是指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 (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间接代理报关间接代理报关是指 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报关企业的名义报关企业的名义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在直接代理中, 法律后果直接作用于被代理人;间接代理中,报关企业报关企业应当承担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己 报关时所应当承担的连带承担的连带的法律责任。目前,我国报关企业大多采取直接代理大多采取直接代理形式报关, 经 营快件业务的营运人等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适用间接代理 报关。 三、报关的基本内容 2.运输工具舱单申报 包括原始舱单、预配

4、舱单、装(乘)载舱单。 原始舱单, 是指舱单传输人向海关传输的反映进境运输工具装载货物、 物品或者乘载旅客 信息的舱单。 预配舱单,是指反映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装载货物、物品或者乘载旅客信息的舱单。 装(乘)载舱单,是指反映出境运输工具实际配载货物、物品或者载有旅客信息的舱单。 进境进境运输工具应当在进境货物、物品运抵目的港以前向海关传输原始原始舱单 出境运输工具, 舱单传输人应当在办理货物货物、 物品申报手续以前物品申报手续以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主 要数据;集装箱货物、物品,装箱以前向海关传输装箱清单电子数据。出境货物、物品运抵 海关监管场所时, 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运

5、抵报告。 运抵报告 提交后,海关即可办理货物、物品的查验、放行手续:。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运输工具开始装开始装 载货物、物品前向海关传输装载舱单载货物、物品前向海关传输装载舱单电子数据。出境运输工具预计载有旅客的,舱单传输 人应当在出境旅客开始办理登机旅客开始办理登机( ( ( (船船、车车) ) ) )手续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手续前向海关传输预配舱单电子数据。舱单传输人 应当在旅客办理登机(船、车)手续后,运输工运输工 具上客以前向海关传输乘载舱单电子数据具上客以前向海关传输乘载舱单电子数据。 (三)进出境物品报关的基本内容 海关监管进出境物品包括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 报关单位管理类别

6、 2 海关法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 合理数量为限。所谓自用合理数量,对于行李物品行李物品而言,“自用”指的是进出境旅客 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进出境旅客旅行 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对于邮递物品邮递物品,则指的是海关对进出境邮递物品 规定的征、免税限制。自用合理数量原则是海关对进出境物品监管的基本原则监管的基本原则 1.进出境行李物品的报关 采用了“红绿通道”制度。 带有绿色标志的通道称“无申报通道”(又称“绿色通道”),适用于携运物品在数量和价值数量和价值 上均不超过免税限额上均不超过免税限额, 且无国家限制

7、或禁止进出境物品且无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旅客;带有红色标志的通道称“申报 通道”(又称“红色通道”), 适用于携带应向海关申报物品的旅客。 对于选择“红色通道”的旅客, 必须填写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以下简称申报单) 2.进出境邮递物品的报关 我国是万国邮政公约的签约国,进出口邮包必须由寄件人填写“报税单”(小包邮件 填写绿色标签),通过邮政企业或快递公司呈递给海关。 3.进出境其他物品的报关 (2)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进出境物品 使馆和使馆人员的有关物品不准进出境:超出海关核准的直接需用数量范围的;未向海 关办理有关备案、申报手续的;未经海关批准,擅自将已免税进

8、境的物品进行转让、出售等 处置后,再次申请进境同类物品的;携运中国政府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应当提 交有关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 使馆和使馆人员首次进出境公用、自用物品前,应当到主管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外国给予中国使馆人员的优惠,低于中国给予该国使馆人员优惠的,中国海关可以根 据对等原则,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二节海关管理概述 一、我国海关的性质与任务 国家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中国海关的性质与任务。 海关法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 和其他税、费,查

9、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一)海关的性质 1. 1. 1. 1.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海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2. 2. 2. 2.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 3. 3. 3. 3.海关的监督管理是国家行政执法活动海关的监督管理是国家行政执法活动 海关实施监督管理的范围是进出关境及与之有关的活动,监督管理的对象是所有 进出关境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 (培训扣扣:五五八零四九七四) 关境是指适用于同一海关法或实行同一关税制度的领域。 关税同盟的签署国来说, 其关 境大于国境,如欧盟。若在国内设立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等特定区域,关境小于国境。我国 的单独

10、关境有香港、澳门和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我国关境小于国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得制定海关法律规范,地方法规、地 方规章不是海关执法的依据。 (培训扣扣:五五八零四九七四) (二)海关的任务 四项基本任务,即监管,征收关税,查缉走私和编制海关统计。 1.监管 海关监管不是海关监督管理的简称,海关监督管理是海关全部行政执法活动的统称。 报关单位管理类别 3 监管包括:备案、审单、查验、放行、后续管理;进出口许可制度、外汇管理制度、 进 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制度、文物管理制度等 2.征税 关税的征收主体是国家,海关代表国家行使征收关税的职能。 关税的课税对象是进出口货物、进出

11、境物品。 3.缉私 走私是指进出境活动的当事人或相关人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非法 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 境,或者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 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行 为。 海关法规定:“ “ “ “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 除了海关以外,公

12、安、工商、税务、烟草专卖公安、工商、税务、烟草专卖等部门也有查缉走私的权力 4.统计 实际进出境并引起境内物质存量增加或者减少的货物, 列人海关统计;进出境物品超过自 用、合理数量的,列人海关统计。 总之,海关的四项基本任务是一个统一的有机联系的整体。监管是海关四项基本任务的 基础。征税与监管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缉私工作则是监管、征税两项基本任务的延伸。 统 计工作是在监管、征税工作的基础上完成的。 二、我国海关的法律体系 海关法律体系根据制定的主体和效力的不同分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 4 个基本的组成部门。 (培训扣扣:五五八零四九七四) (一)海关法 海关法于 1987

13、年 1 月会议通过,2000 年 7 月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 ,于 200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海关法是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 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管理海关事务的基本法律规范。 (二)行政法规 关税条例 、稽查条例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统计条例 )、 (原产地条例 地条例)等。 (三)海关规章 海关规章是海关日常工作中引用数量最多、内容最广、操作性最强的法律依据,其效力 等级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海关行政规章以海关总署令海关总署令的形式对外公布 (四)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是指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 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

14、的文件。应当以海关总署公告海关总署公告形式对外发布,规范性文件不得设 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处罚。 直属海关直属海关在限定范围内制定的关于本关区某一方面行政管 理关系的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应当以公告公告形式对外发布。 (五)我国签订或缔结的海关国际公约或海关行政互助协议 三、海关的权力 报关单位管理类别 4 直属关长:须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须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须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须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 种类权力行使或适用范围备注 检查权 检查对象区域范围授权条件 两区指海关监管区和海关 附近沿海

15、沿边规定地区 进出境运输工具两区内外可以直接进行检查 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 两区内可以直接进行检查 两区外直属关长批准直属关长批准直属关长批准直属关长批准 有藏匿走私嫌疑货物、物品的场所 两区内可以直接进行检查 不得检查居民住处不得检查居民住处不得检查居民住处不得检查居民住处 两区外直属关长批准直属关长批准直属关长批准直属关长批准 走私嫌疑人 两区内可以进行检查 两区外不能进行检查 查阅复制权:合同、单据、函电、录音录像等资料资料资料资料查问权:对违法嫌疑人查验权:查验货物、物品,可径行提取货样 查询权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

16、准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查询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存款、汇款存款、汇款存款、汇款 稽查权 一般进出口一般进出口一般进出口一般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货物放行之日起货物放行之日起货物放行之日起 3 3 3 3 年内或保税、减免税进口货物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年内或保税、减免税进口货物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年内或保税、减免税进口货物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年内或保税、减免税进口货物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 3 3 3 3 年内年内年内年内,对企业账务、记账凭证、单证 等资料和货物实施稽查 行政处罚权:没收走私货物、罚款、对报关企业或报关员处以暂停或取消报关资格)佩戴、使用武器权:在缉私任务时 海关 行政 强制 措施 条件处理授权条件 限制公民人身 自由 两区内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扣留,扣留,扣留,24+2424+2424+2424+24 小时小时小时小时直属关长批准直属关长批准直属关长批准直属关长批准 违抗监管逃逸个人可连续追至两区外带回 处罚的当事人出境前未缴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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