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学前教育改革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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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区学前教育改革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近年来,在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积极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工作取得了较快的发展,财政投入持续增加,教育资源不断扩大,公办幼儿园建设逐步加快,民办幼儿园管理日趋规范,基本满足了老百姓的入园需求。现将近年来我区学前教育改革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学前教育基本情况截至2019年6月,全区共有幼儿园15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8所;在园幼儿总数25040人,其中公办在园幼儿1518人,占比为6.1%,民办在园幼儿23522人,占比为93.9%;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2%。海城区幼儿园现有教师1575人,持教师资格证的教师991人。其中

2、公办幼儿园教师115人(在编教师74人),民办幼儿园教师数1460人。幼儿园园长持证率为98%,专任教师持证率为62.9%,保育员持证率为80%。二、深化学前教育改革规范发展的具体措施和主要成效(一)加快幼儿园建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1.加快公办园建设。为推动我区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协调地发展,解决适龄幼儿上公办幼儿园难的问题,我区根据国家、自治区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制订并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制订完善我区学前教育资源的布局规划,规划建设10所公办幼儿园,目前已有8所幼儿园开园。进一步优化了整合幼儿园布局,扩大了公办幼儿园的覆盖率,努力解决适龄儿童就近入园,方便入园的问

3、题。2.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六个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2号)要求,重点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不足、应建未建、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多元普惠幼儿园等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工作。2019年4-6月,海城区教育局联合市教育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对海城区范围内的124个小区开展了配套幼儿园摸排工作。针对我区普遍存在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不足的情况,下一步将制定整改措施,尽快落实整改。3.积极发展多元普惠幼儿园。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教基教201414

4、号)要求制订了海城区关于开展多元普惠幼儿园认定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结合我区实际,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认真开展多元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幼儿园申报认定,逐步提高我区多元普惠幼儿园的覆盖率。截至2018年12月,我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共有75所(其中民办67所,公办8所),在园幼儿15997人,多元普惠幼儿园覆盖率为68.9%,2019年我区多元普惠幼儿园覆盖率预计达到73%以上。(二)健全支持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1.基本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按照编制核定标准,通过从幼儿师范院校毕业生中招聘、从小学富余学科教师中调剂等方式,逐步配备公办幼儿园教师,使其能够满足学前教育需

5、要。2.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全面推行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并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切实把好入口关。对新补充的幼儿园教师进行岗位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对调整到幼儿园的小学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方能上岗,避免未经过培训的小学教师直接流入幼儿园。3.加强教师在职培训。制定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规划,根据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特点,对教师开展有针对性的继续教育培训。根据“国培”、“区培”等有关文件要求,分期分批组织幼儿园园长、保教主任、骨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通过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卫生保健、疾病防控等专项知识讲座对幼儿园保健医生、保育员、炊事员等进行

6、专业的培训和学习。4.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稳定教师队伍。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稳定幼儿教师队伍。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社会保障、评优评先、进修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工资由财政部门按时足额发放。5.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根据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等要求,紧密结合幼儿园教师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不断优化师德评价、考核和激励体系,通过组织培训和学习、建立师德师风档案、开展师德师风公开承诺活动及丰富多彩的师德师风主题活动等形式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师德水平,促进教职工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和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三)加大财政投入,完善经费保

7、障机制1.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财政投入。2018年海城区学前教育财政投入1664万元,占教育财政总投入4.82%。近年来,海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总投入3445万元。海城区一幼投入1295万元,海城区二幼投入150万元,海城区三幼投入150万元,海城区四幼投入650万元,海城区五幼投入350万元,海城区六幼投入150万元,海城区七幼投入350万元,海城区八幼投入350万元,海城区九幼、十幼计划分别投入350万元。2.加大普惠性幼儿园扶持力度。通过奖补方式进一步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每所自治区级的多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除了获得自治区一次性的奖励3万元之外,每年还有200元/生的奖补资金,海城区

8、级的多元普惠幼儿园则是每年100元/生的奖补。补助经费用于支付教职工社会保险、园舍租金、补充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及校舍维修改造等。3.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坚持把做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作为推进教育公平的切入点,不断强化措施,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资助政策。一是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知晓率。二是主动对接扶贫部门,做好贫困户子女基本信息比对,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幼儿受助全覆盖。三是按规定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按时发放资助金,2019年春季学期,截止目前共完成发放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资助资

9、金11.475万元,补助幼儿150人。四是定期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受助情况比对排查,对发现漏助的及时补助到位,做到应助尽助。五是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受助信息录入广西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信息比对,确保精准资助。(四)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督管理1.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负责编制实施学前教育规划、布局调整,统筹管理和扶持城乡各类学前教育机构。二是明确部门职责。由区教育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关于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会同各有关部门,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学前教育发展经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办负责核定公办幼儿园编制,并按照编制标准补充幼儿

10、园教师;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交通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新建园址的规划、建设、审批等;区卫健局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区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协调公安、司法等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卫健、发改、财政、政法委、公安、司法、民政、人社、编办、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定期研究解决学前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协调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工作。2.严格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和

11、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研究和制定学前教育的准入制度,理顺政府领导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明确要求民办教育机构统一由教育部门管理和审批,民政部门依法对学前教育机构进行民办非企业登记。从2010年开始,我区重新修订了审批标准,规范了审批条件。新申办的幼儿园必须在园舍设备、园务管理、师资队伍等几个方面达到规定要求方可审批。近几年审批和同意筹设的民办幼儿园都是办园条件和办园水平较高的幼儿园,如红黄蓝幼儿园、北师大北海附属幼儿园、贝思乐幼儿园、贝斯安国学幼儿园等一批民办幼儿园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了我区民办幼儿园的整体办园水平。3.加

12、强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我区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监管,确保各项收费规范、有据、合理,健全奖补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做好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工作,实行财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相关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专项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引导和扶持多元普惠幼儿园发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4.强化安全管理。完善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突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培训,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对教职员工、幼儿及幼儿监护人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幼儿园与教师、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各幼儿园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做到食品定点采购,索证索票及台帐

13、齐全,餐具定期消毒,食谱定期更换,基本上达到幼儿食品卫生,营养搭配合理的要求。教育、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能分工相互配合,定期对辖区幼儿园进行实地督查,切实加强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防控,落实安全保卫、卫生保健、饮食安全、设施设备、儿童用品等方面的监管责任。5.严格依法监管。坚持依法督导、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加强以督促改、以导促进的监管作用,深入开展全区幼儿园督导检查评估。一是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区教育局机关25个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本组负责的幼儿园开展常规检查指导,抓住幼儿园日常管理、保教实施、安全卫生规范等重点领域深入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促进规范办园、有序管理;

14、二是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根据各级政府关于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了海城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组织评估组对全区179所幼儿园(含无证园)办园行为进行专项督导评估。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观察、座谈访谈等方式对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大方面进行了现场评估打分,并给予反馈评估意见。通过专项督导评估,有效督促了部分办园条件薄弱、师资配备不足、保教不规范、教育质量不高等民办幼儿园进行了有力整改,全面推进了办园质量的提升。(五)实施分类管理,规范发展民办幼儿园1.稳妥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15、)(桂教办2019193号)要求,落实民办幼儿园的分类登记和管理,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现有的民办幼儿园按要求在限期归口进行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登记。截至目前,我区只有2所民办幼儿园选择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幼儿园。2.分类治理无证办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充分发挥各街道办事处的积极作用,定期对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进行排查、分类、扶持和治理工作。加大整改扶持力度,对符合办园条件的引导其按审批程序申报办园许可;对基本符合办园条件、无严重安全隐患、通过整改能够达标的,给予一定整改过渡期,整改合格后引导其申报办园许可;对不符合教育规划、影响整体布局、办园条件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管理不规范且无法整改,或整改过渡期结束后仍无法达到办园基本要求的,提交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坚决予以取缔。目前核实登记的无证幼儿园有65所左右,经督促和指导整改并已审批发证的9所,同意筹设的4所,按要求停办9所。(六)加强幼儿园科学保教,全面提升保教质量1.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引导和管理。对民办幼儿园的办学理念进行科学引导,强化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提升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登记,做到责权统一,保障民办园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监管机制,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规范民办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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