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新进员工更新版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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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人力资源部:宋保伟 日期:2012年9月18日,新入职员工安全培训之-,课程大纲,一、前言 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与法规 三、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事故致因理论与事故预防 五、事故案例,一、前言,据联全国相关组织公布的数据 全世界每年发生工伤死亡人数为110万,近1/4死于职业病; 每年有近2.5亿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受到伤害,有1.6亿工人患上职业病; 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约有120万人。 重伤人数是死亡人数的4倍以上。 如果有可能实施正确的安全培训和提供适应的信息,每年可以挽救60万人的性命,现在公布重要数据 大家保持高度镇定,3000人/天,安全为了谁,无危则安,无损则全

2、。做好安全工作,对企业是财产的保全而对我们自己是平安和健康。生命是自己的,它只有精彩的演出没有重复的彩排,保住安全也就保住了生命健康。 “我”的安全,事关个人的生命与成长,事关家庭的美满与幸福。 安全最大的受益者是我们自己! 学习让我们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怎么做才安全让我们知道如何规避风险避免伤害让我们知道事故的后果,制度规章后面的斑斑血迹,知道操作数据背后的真正含义。 安全培训是员工最大的福利,安全管理是对员工最好的关怀! 安全为了“我”,“我”要保证安全,“我”是安全工作的主体是企业安全生产不可获缺的组成部分。,对自己的安全,“我”责无旁贷;对企业的安全,“我”义无反顾;对他人的安

3、全,“我”有监督和帮助的责任;对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我”有提醒和制止的义务。,严 反 三 违,不被他人伤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我要安全 我会安全 我能安全,公司安全生产的特点,恒信金属制品厂于1964年在香港成立,1979年于龙岗区设厂,是一家以生产高质量的表带、表壳、首饰、CNC加工零配件为主的大型港资企业。 公司安全生产特点: 1、主要生产设备有CNC、啤机、冲压机、油压机、车床、铣床、钻床、磨床、抛光机以及起重设备等。主要的工艺有冲压切削打磨喷砂清洗等,以冲压、切削为主,属低危行业,先进的机械加工与传统的机械制造工艺并存; 2、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电气伤害、起重伤害、化学伤害等多种

4、伤害形式并存; 3、公司新进员工较多,安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与法规,国家安全政策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消防工作方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职业病防治方针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为了生产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9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2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03年6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2011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5、例 (2011年1月1日)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16-87(2001)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安全法律法规分类,解读安全生产法,1安全生产的方针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原则 “谁主管谁负责”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核心内容“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事故预防工作,简称”五同时”。 3三同时制度 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朮改造项目引进的建设项目各项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

6、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解读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解读安全生产法,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解读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解读安全生产法,解读安全生产法,解

7、读消防法,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2008年10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2009年5月1日起施行。,来自公安部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共发生火灾125402起,死亡1106人,受伤572人,直接财产损失约18.8亿元。,解读消防法,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

8、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解读职业病防治法,一、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用

9、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有10大类115种。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三、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解读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 各种毒物引起的职业性中毒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肿瘤等 生产性粉尘引起的尘肺如硅肺铸工尘肺电焊工尘肺石棉肺煤工尘肺等 2物理因

10、素 高温低温引起的中暑或冻伤高低气压引起的减压病或高原病 噪声 职业性耳鸣或耳聋 振动 振动病。 3生物因素 炭疽杆菌炭疽病森林脑炎病毒森林脑炎布什杆菌布什杆菌病。 4劳动损伤性因素 由于有关器官及肌群等长期紧张劳动过度疲劳或强迫性体位引起的职业性肌肉骨骼损伤疾病。,公司主要职业危害场所: 冲压、打磨、镭射、化学品使用场所等。,解读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 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七条:

11、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 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并应按照劳动防护 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 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技术部门验收。,解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

12、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七十四条:本条例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解读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法规条例,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机动车辆等。 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五、登高架设作业;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七、压力容器操作 八、制冷作业 九、爆破作业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

13、测)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十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作业。,解读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法规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第三十三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国务院第373号令)等法规及标准中也有对特种设备及特种

14、作业人员的相应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解读工伤保险条例,解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

1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解读工伤保险条例,解读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流程:,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 2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4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一定要严肃处理,三、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员工应按本岗位操作要求正确配戴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劳动防护用品防护作用的正常发挥,如因未配戴或未正确配戴劳动防护用品,导致伤病、出现工伤事故,一经查实,应按厂规厂纪接受处罚,直至调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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