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注会税法税收优惠

上传人:w****i 文档编号:106155647 上传时间:2019-10-14 格式:PDF 页数:22 大小:279.7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cpa注会税法税收优惠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cpa注会税法税收优惠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cpa注会税法税收优惠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cpa注会税法税收优惠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cpa注会税法税收优惠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cpa注会税法税收优惠》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cpa注会税法税收优惠(2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增值税增值税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相对重要)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相对重要)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农业: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外购农产品, 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产品生产、 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 于规定范围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按规定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

2、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注意重点内容)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注意重点内容) (一)(三)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等方面的增值税政策 类型 具体适用 免征 增值 税 1.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 (1)再生水 (2)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 (3)翻新轮胎 (4)生产原料中搀兑废渣比例不低于 30%的特定建材产品(除烧结普通砖 以外的砖、砌块、陶粒、墙板等) 2.对污水处理劳务、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 即征 即退 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以工业废气为原

3、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 (2)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包括利用垃圾发酵产生的沼气生 产销售的电力或者热力) (3)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生产的余热、余压生产的电力或热力;发电(热) 原料中 100%利用上述资源 (4)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 (5)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废旧沥青混凝土占 生产原料的比重不低于 30% (6)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下同)或者外购水泥熟 料采用研磨工艺生产的水泥,水泥生产原料中搀兑废渣比例不低于 30% (7)以人发为原料生产的假发。生产原料中 90%以上为人发 即征即退 80% 以三剩

4、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 3 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 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等 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 50%的政策: (1)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 (2)以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 的副产品; (3)以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为原料生产的蒸汽、活性炭、白炭黑、乳胶、 乳酸钙、沼气。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在生产原料中所占的比重不低于 80% (4)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煤矸石、 煤泥、石煤、油母页岩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 60% (5)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 (6)部分新型墙

5、体材料产品 先征 后退 对销售自产的综合利用生物柴油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黏土实心砖、瓦,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不得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四)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 1.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 发行、 放映的电影集 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 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2.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按规定享受增值税 出口退税政策。 3.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

6、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 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五)飞机维修业务增值税处理方式(2012 年新增) 对承揽国内、 国外航空公司飞机维修业务的企业所从事的国外航空公司飞机维修业务, 实 行免征本环节增值税应纳税额、直接退还相应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办法。 (六)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增值税政策;(八)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1.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 按 17%的税率征 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 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的税率征税后,对其

7、增值税 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销售, 其销售的软件产品享受即征 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 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网络、 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 的嵌入式软件,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嵌入式软件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 当期嵌入式软件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与计算机硬件、 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 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A.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B.

8、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C.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如果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 机器设备的销售额, 应该分别核算嵌入式软 件、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凡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即征即退 的税收优惠。 (七)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2012 年新增) 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 增值税;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税范围。 (九)豆粕产品征免增值税问题 豆粕属于征收增值税的饲料产品

9、;除豆粕以外的其他粕类饲料产品,均免征增值税。 (十)制种行业增值税政策 制种行业在下列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 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免征增 值税: 1.制种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用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 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 2.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 工后销售种子。 (十一)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自 2008 年 6 月 1 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十二) 按债转股企业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的债转股协议, 债转股原企业将货物资产 作为投资提供给债转股新公司的

10、,免征增值税。 (十三)自 2010 年 6 月 1 日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大型 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机场行李自动分拣系统、重型模锻液压机而 确有必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十四)将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管理措施由先评估后退税改为先退税后评估 三、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三、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限于个人限于个人 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 500020000 元; 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 500020000 元;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 300500 元。 上述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四、其他有关减免税

11、规定四、其他有关减免税规定 1.纳税人兼营减、 免税项目的, 应当分开核算减免税项目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 不得免税、减税。 2.纳税人放弃免税权(重要) (1)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放弃免税后,36 个 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2)放弃免税权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放弃免税权的纳税人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尚未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 当按现行规定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销售的货物或劳务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如放弃,需全部放弃,不得部分放弃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 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

12、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 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 也不 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5) 纳税人在免税期内购进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一律不得抵扣。 3.安置残疾人单位既符合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条件, 又符合其他增值税优惠政 策条件的, 可同时享受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 但年度申请退还增值税总额不得超过年度内应 纳增值税总额。(新增) 营业税营业税 一、起征点一、起征点仅限于个人仅限于个人 (一)按期纳税的(除另有规定外),为月营业额 500020000 元。 (二)按次纳税的(除另有规定外),为每次(日)营业额 30050

13、0 元。 二、税收优惠规定二、税收优惠规定 (一)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3.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4.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 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5.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 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二)根据国家的其他规定,下列项目减征或免征营业税: 【提示】每项规定前面

14、的序号为教材中的序号。 1.金融保险业 (1)保险公司开展的 1 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8)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收入, 免征营业税。 (10)保险公司的摊回分保费用不征营业税。 (11)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 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12)金融机构往来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 (13)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19)对社保基金理事、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社保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 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21)保险企业取得的

15、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 (25)对 QFII 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36)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 业税。 (42)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 社、 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 法人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 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 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转让无形资产 (2)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 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个人转

16、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 (4)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 (31)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不征收营业税。 3.会费收入 (6)社会团体按财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不征收营业税。 (27)对在京外国商会按财政部门或民政部门规定标准收取的会费,不征收营业税。对其 会费以外各种名目的收入,凡属于营业税应税范围的,一律照章征收营业税。 4.公用事业单位 (7)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的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对高校学生食堂为高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但利用学生公寓向社会人员提供住宿服务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向社会提供餐饮服务获得的 收入,应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26)对单位和个人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 (43)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对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 县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的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