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乡镇)

上传人:Alo****18 文档编号:105963425 上传时间:2019-10-14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乡镇)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乡镇)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乡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乡镇)(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扫黑除恶工作总结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xx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通知,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我镇立即行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xx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出台xx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落在实处。(二)高度重视,强化部署。多次召开镇党委会、镇党政联席会、镇村两级干部大会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镇党委书记分赴四个片区分别召开片区干部会议、全镇党员大会进行具

2、体的安排部署、座谈和动员,党政班子成员采取入户调查、召开党员座谈会、群众代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群众全面发动、摸底排查、搜集线索,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层层传达到位,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深入、有力开展。我镇召开全体干部扫黑除恶专题会议xx余次,以各村为主体召开专题会议xx余次。(三)突出重点,狠抓摸排。我镇制定扫黑除恶工作周计划、月计划,全体干部深入一线,加强摸底排查。由班子成员牵头,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深入群众,走村入户进行座谈交流,摸排线索。结合各村实际,聚焦征地拆迁、违法占地、非法买卖土地、侵吞集体资产、民间借贷等重点领域、重点村进行集中摸排。结合我镇实际,在做好镇区、村庄宣传摸排

3、的加大对企业的走访摸排力度,采取在企业悬挂宣传条幅、分发宣传单、与企业老板座谈、深入一线与员工交流等多种形式,对所有企业开展走访摸排,深挖细找,集中梳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共摸排线索xx条,其中,已上报有价值线索xx条。(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微信新媒体、在各村主要街道和大型企业悬挂条幅、刷墙体标语、在村公开栏张贴公告、干部走村入户入企业宣传摸排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政策和举报方式。在镇政府门前设立专门的举报箱,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截至目前,全镇共悬挂条幅xx余条,粉刷墙体标语xx余条,干部走村入户分发扫黑除恶宣传单xx余份,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形成高

4、压态势,坚持打早打小,坚持重拳出击,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了重拳扫黑除恶、全民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二、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镇村干部认识不到位。认为扫黑除恶会影响地区形象,会影响地区内表面“和谐”,存在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现象。另一个是群众揭发不主动。怕打击,怕报复的心理仍然存在,掌握问题不敢说,造成扫黑除恶线索排查难度加大。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矛盾排查,在消除黑恶势力隐患上下苦功。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城,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加大对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对不构成犯罪的黑恶势力违法活动运用治安、行政等手段

5、进行打击处理,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其坐大成势,进一步维护我镇社会和谐稳定。(二)依法严惩不贷,在严查基层“微腐败”上下真功。严格按照扫黑除恶相关要求,对每起线索,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幕后者”和“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一查到底,严惩不贷,绝不姑息。(三)加强信息报送,在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上下实功。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对不报、瞒报、谎报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四)强化督促问责,在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上下深功。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权力清单、民主议事、群众监督等具体规定,加大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检查力度,严明纪律要求,划出“红线”、明确“禁区”,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查实的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对村霸予以坚决打击。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到位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