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工程施工道路交通维护保安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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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余杭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地铁工程施工道路交通维护保安项目招 标 文 件(编号:HX2019047) 采购人: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9年7月目 录投标人注意事项2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5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25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32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37投标人注意一、如遇投标截止时间推迟、采购需求变动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并请投标人在阅读更正公告(通知)后,将附件中的更正通知打印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未传真或书面反馈的视为默认。二

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到达开标室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确认书余财采确临20192632号批准,现就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地铁工程施工道路交通维护保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地铁工程施工道路交通维护保安项目(HX2019047)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地铁工程施工道路交通维护保安项目,具

3、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预算金额:749.85万元。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2、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6、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 投标报名1、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 7月 30 日至2019年 8 月 6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依据浙江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浙财采监字20072号)规定,招标文件

4、获取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获取。2、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望梅路386号枉山商务楼6楼606室3、标书售价(元):每本 500元(售后不退)。注意: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以前完成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注册入库工作。8、 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窗体顶端(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窗体底端注: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

5、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 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注:报名需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本人前来。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招标人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九、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2019年 8 月 22 日 9 时 00 分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4号开标室十、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2019年 8 月 22 日 9 时 0

6、0 分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4号开标室十一、质疑和投诉:1、质疑事项:(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7、质疑。(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余杭区望梅路386号枉山商务楼6楼。3、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0571-89180113。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人:采购人名称: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人:郭振祥联系电话:0571-86238495 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8、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余杭区望梅路386号枉山商务楼6楼项目联系人姓名:戚建中,电话:0571-86158803,传真:0571-86158803投标报名、供应商注册、中标通知书发放、保证金退付、合同鉴证咨询电0571-86158803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联系人:杜国强,联系电话:0571-89180113,传真:0571-8918011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目内 容1项目名称地铁工程施工道路交通维护保安项目2项目编号HX2019047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后60天内有

9、效4投标文件份数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5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6支持中小企业相关资格认定要求: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承诺书及相关资料。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照“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10、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响应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

11、型、微型企业。7企业信用融资根据余杭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余财采20151号)的规定,凡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并取得余杭区政府采购合同的区内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信息请在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以下简称“节能清单”),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的相应产品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注: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上期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101)、本项目将在开评标过程中现场公布商务技术得

12、分、综合得分及排名;2)、如项目评标完成前,投标人授权代表已离开开标现场,则投标人不得以未公开得分情况及排名为由提起质疑、投诉。11原件提交本项目如要求提交原件的,请各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投标文件组成等要求在开标前提供相关原件,原件不提供或者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对应评分项不得分或投标无效。12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31)、本项目预算公开,总预算价为749.85万元。2)、本项目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即投标报价预算价),其投标视为无效。3)、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14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余财政(2018)24号文招标代理服务付费标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计取共计5

13、0000元,均由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时以人民币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2、定义2.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余杭分公司)以及本项目采购人。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2.3、“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第五部

14、分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有不符授权无效,可能会导致投标无效。5、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6、特别说明: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3、投标人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必须遵守“关于印发余杭区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联合投标规则的通知(余公资20151号)”文件相关规定,文件下载地址:http:/ 。6.4、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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