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民英雄事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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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前语:王兴民同志是基层法院的一名普通法官,在法院工作 20 多年来,他勤勤恳恳,鞠躬尽瘁,忠于法律,秉公断案,他所办理的 800 余件案子件件都是铁案,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身患癌症的王兴民还毅然拔下吊针针头,坚持着办完最后一件案件。他的事迹感动了许许多多的群众,被人们尊敬地称为“办案迷” 、 “百姓法官”本报今日特推出长篇通讯,以飨读者。进法院工作 20 年,他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到审委会委员,一步一个踏实的脚印;他长期身患重病,与死神搏斗,坚守在审判一线;他执法如山,秉公断案,替百姓伸张正义;他经济拮据,甘守清贫,站在河边不湿鞋;他忠于法律,挚爱事业,办理的 800 余件案子件

2、件是“铁案” ;他在当地百姓和当事人心目中树起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高大形象,他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法官。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他 47 岁,却英年早逝,鲜红的生命怒放在少华山上。人们叹息,一个英年的生命走得这样匆忙,撇下了父母双亲、妻儿,离开了眷恋的岗位和朝夕的同事,告别了熟悉的乡亲。他走了,走得那样坦然,却给人们留下无尽的念想和敬仰。他就是华县人民法院优秀法官王兴民。少华山默默哀立,缅怀赤子,罗文河潺潺流泪,思念英灵“咱是农民的儿子,始终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积极干好自己的工作。 ”今年 47 岁的王兴民,出生在渭南市潼关县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长期的农村生活和艰苦的环境,塑

3、造了他自强不息、坚忍不拔、直面困难和勇于吃苦的性格。上世纪 80 年代,王兴民从蒲城师范毕业,因品学兼优留校任教 6 年,1991 年,他被组织调入华县人民法院工作。到法院工作,对王兴民来说是一个陌生的环境。打铁须先自身硬。好学、倔强、不服输的王兴民抓住空闲时间学习法律知识,研究分析疑难案件。他省吃俭用,自费购买了几十套法学书籍研读,不耻下问向富有经验的老法官学习,刻苦钻研使王兴民的业务能力大为提高,很快成为华县人民法院的一名业务骨干,他也从书记员、助审员到副庭长、庭长。正如王兴民常说的那句话“咱是农民的儿子,始终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积极干好自己的工作。 ”谈起王兴民,他的领导和同事都说他是个

4、“工作狂” ,经常看到他在办公室里和当事人交谈,给人家讲法理,讲情理。每天上班,来得最早、走在最晚的是他。王兴民在高塘法庭工作的 6 年时间里,他作为高塘法庭的庭长,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囫囵觉,每天都拖着疲惫的身体工作到深夜。凡是在高塘法庭和他一起工作过的法官都深有感触, “早上睁眼就上班,晚上睡觉就下班”是高塘法庭真实的写照,而在他身上更是体现的淋漓尽致。高塘法庭位于渭华起义发生地的高塘革命老区,辖区有五个乡镇,74 个行政村,人口逾 10 万,王兴民走遍了高塘的每个角落,五个乡镇的书记、镇长和 74 个行政村的支书、村长都和他非常熟悉,而且他都能一一叫上名字。不管有什么棘手的案件,只要到他的手

5、里保准得到妥善调解,双方当事人皆服。他在承办的一起砖厂承包纠纷一案中,案件双方当事人互不相让,很难化解矛盾纠纷,合议庭在合议该案时有些意见认为该案调解不了,还是按照法律有关规定进行判决,但是作为审判长的王兴民持不同意见,他就是拧着一股劲,要把这难以调解的案子调解到头,二话不说,他就到纠纷发生地一住就是三天,硬是摸清了底数,号准了双方当事人的脉,当把双方当事人找来说明事情原委并力求调解时,一直不想调解、积怨甚深的一方当事人为之惊讶,听了王兴民的析法明理,情不自禁地说:“王法官,你真神了,你怎么知道我是这样想的,就冲你这种精神,我服了,我愿意调解。 ”王兴民说到:“今天也很晚了,今晚的饭我请客。

6、”便饭后已是晚上 10 点多了,他也顾不上休息,又加班加点制作调解书,第二天早上,早早送到了双方当事人的手中,双方当事人握手言欢,一起难缠的矛盾纠纷化为玉帛。这样的事例在王兴民身上不胜枚举。十里八乡的群众看见他都和他打招呼“王院长来了” ,并亲切地称他为“包青天” 、“老革命” 。法官李健和弥继锋与王兴民当初一起到高塘法庭工作。李健回忆说,当时的高塘春暖花开,油菜花飘香,景色迷人,但走进破旧的高塘法庭,看见冰锅冷灶,让他心凉半截。李健至今还清楚记得吃第一顿饭时的情景:外面下着春雨,房子漏着雨,雨水滴答着案板,扯面甩在案板上面,又噌到油腻脏手的围裙上,他当时真是心灰意冷。可是后来,王兴民不等不靠

7、,在缺少经费的情况下,他拿出自家的积蓄,为法庭重新购置了灶具,请来民工修灶房、修厕所、买台布、刷墙壁、布置法庭。 “王兴民庭长把心操咋咧,他平时舍不得吃喝,却自个掏了几千元买了个铃木摩托车,给大家用。他调走后摩托车还留在高塘法庭里,直到多年后报废。 ”提起当年的往事,弥继锋唏嘘不已。高塘法庭离县城有近 30 公里的路程,而且都是山路,崎岖蜿蜒极不好走,王兴民的家在县城,每周都有几次到县法院办事,但他经常都是办完事就回法庭。他的妻子李爱萍动情地对记者说,在高塘法庭工作 6 年,回到家和一家人团聚的日子屈指可数。在整理王兴民的遗物时,还有近 2 万元的票据和一些群众向他打的借款欠条,老王说了,这些

8、都不要了,不要给组织添麻烦。说着说着已泣不成声。“王兴民是踩着风火轮的哪吒 。 ”这是与王兴民一起出过差的同事给他的一致评价。不论在哪一个岗位,每一次出差,王兴民到达后都是直奔工作目的地,先忙完工作后再找旅馆。他总是把时间安排的非常紧凑,按常规需要 5 天的出差任务,他 3 天就能完成。只要情况允许,常常是晚上坐火车出发,转天一早到达后立即开展工作,任务完成后再连夜返回。一次去北京出差,同去的法官提出要去趟*,王兴民也是第一次去北京,但他抱歉地告诉同事不能这样安排, “后面还有很多案子等着呢,得把时间向前赶。”结果,他们连夜乘火车返回华县,到达的当天上午就开庭审理案件。对时间如此“吝啬”的王兴

9、民,在面对当事人时却从来不吝惜时间,总是给每个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的机会。不仅在法庭上,法庭之下的王兴民也是如此。 “我的办公室和王庭长的办公室对门,经常在下班的时候,看见王庭长还在接待当事人。 ”法官高峰回忆说, “有一次下午 3 点多看见王庭长正和一位当事人谈话,下班时发现那位当事人还没走。”事后王庭长告诉他:“从法律上来讲,这位当事人恐怕不能胜诉,但他又有自己的委屈,拿出足够的时间和他交流,给人家一个宣泄的机会,这样更有利于案件的审理。 ”法院的领导和同事在王兴民办公室里整理遗物时,发现王兴民生前在笔记本中这样写道:“作为一名基层的普通党员和普通法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

10、工作主题,推动中院提出的十个一工作措施的落实,就是要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时刻想着群众的利益,用好手中的审判权。”看着王兴民的铮铮誓言,大家肃然起敬。“让自己的业务强起来,群众和当事人的头就会点起来。 ”记者在华县法院里采访,同事们都说,老王书多,爱钻研,他时常嘴不离案子,不管你听不听,主动和你分析案情,探讨法律条文适用问题,有时候争吵的面红耳赤。副院长韩少雄说:“眼看下班了,老王还端个水杯子来到办公室,翻着书本,说起了案子。县里政法界的朋友们聚会,他还说案子,弄得人家不好意思,说王兴民咋成了办案迷咧。

11、 ”王兴民也正是有着这股子钻劲、韧劲和“犟”劲,他成了院里个个称道、人人公认的业务尖子。王兴民深知,让自己的业务强起来,群众和当事人的头就会点起来。多年来,王兴民勤学善思,他灵活运用“审、裁、调、判”等各种司法技巧,创新办案思路和方法,庭前调解妥善处理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了许多社会矛盾。对于一些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和民事案件,他一改以往快审快判的做法,采取以调解为主、以判决为辅的方式,贴乎民情,深受群众称赞。2009 年 4 月,在审理被告人李某交通肇事一案中,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原、被告双方就民事赔偿很难达成一致,当王兴民得知民事赔偿原告人雷某(被害人之父)患有直肠癌急需用钱时,他费尽周折,做了

12、大量细致入微的工作,最终说服车主使雷某拿到了赔偿费。一位年逾七旬的老汉前些年入赘女方家。后来老汉病了,前方儿女便让老汉走(离婚) 。老汉走投无路来找王兴民,王兴民给饭给馍吃,又送他路费,上门去做前妻老伴女儿的工作。经过多次说教,终于使他们和好了。王兴民后来又进行了回访,彻底解决好了老汉的生活问题。“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放过一个坏人” ,这是王兴民 20 年刑事审判生涯的一贯作风和行为准则。对一些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手段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的案件,他坚决依法从重、从快判决。张某、李某、刘某三人在华县瓜坡镇云家坡强一名被害人,致被害人服毒自杀未果,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影响极其恶劣,王兴民经过

13、三天的审理依法分别对三被告判处十年以上不等有期徒刑。对此,当地群众拍手称快,也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2004 年以来,王兴民带领干警经常到案发地、学校公开审理案件,经常深入当地的莲花寺监狱就地开庭,现场开庭审理了张某脱逃案,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对在押人员进行了一次思想再教育。针对华县境内盗窃通信设施犯罪高发的态势,他进社区,到案发地,集中力量就地开庭,当庭宣判十余案,近千名群众先后旁听案件审理,在县繁华地段灯光球场公开宣判四案 8 人,有力震慑了犯罪。被告刘某之子长期患精神病,在村里曾无故打伤村民 20 多人,乡亲们看在刘某的老脸上,又念及其子是精神病人,也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谁知,2008

14、 年,被告之子又无故打死邻居两人,在被关押两个月后,不负刑事责任回到家中,激起群众义愤,刘某压力较大,曾想到自杀了结自己,但每每想到自己死后其子精神病发作还有可能继续伤害老伴和两个孙女及村民,遂用锄头打死儿子。案件审理期间,200余名村民联名请求对刘某法外施恩。王兴民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针对该案犯罪情节,依法对被告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得到了村民的满意和良好的社会效果。20 多年来,王兴民审结了 800 余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发回重审,无一当事人缠诉及上访告状,个人结案率达到 100%,成为了一名断案如神、秉公执法的优秀法官。“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不能让父母不顺心

15、、不如意。我们办案子要依法理,要贴乎民情、顺乎民意,只要这样父母也就高兴,我们也就踏实。 ”这是王兴民常对身边的同事说的话。坦荡朴实的王兴民,心里时刻装着老百姓。他出身农民家庭,更能理解农民困苦和打官司的艰辛。他每次走村入户案件回访,都要到案件当事人家里问寒问暖,走到田间地头,看到曾经办理过的案件当事人,也积极打招呼,在遇到十分困难案件当事人,还把自己身上的钱掏出来救济。他的一系列举动赢得了当地群众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更大的信赖。他被高塘老区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为“百姓法官” 。作为一名法官,王兴民十分清楚自己肩上的重任,他时常和同志们说:“刑事审判无小事,咱们掌握着决定被告人人生自由的大权,必须

16、时刻保持强烈的责任心。一次不小心对我们个人来说是百分之零点几的失误,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百分之百的不公,甚至影响别人的一生啊!”每处理一件案件,他都是慎之又慎,往往是白天准备庭审提纲,晚上模拟开庭,经常加班到深夜。2001 年 12 月,高塘乡留马村的村民梁某将范某的左手背砍伤。两家从此结下了冤仇。2002年 6 月,心里委屈的范某向华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欲追究梁某的刑事责任。2004 年 8 月,刚调入华县法院刑庭的王兴民尽快要把这桩积案妥善处理好,他先后八上高塘塬,深入案发地,耐心细致苦口婆心地做梁、范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当时梁某认为公安机关对此案已做处理,是范某小题大做,纯属和自己过不去,感到法院受理本案不应该,自己心里也觉得很委屈,甚至梁某的妻子气得扬言要跳井寻短见。王兴民闻讯马上带着书记员,立即来到留马村,要求村干部和双方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分别劝说。真诚感动了当事人。梁某和范某终于坐到一起,在王兴民等人的主持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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