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重点2新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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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人资格考试重点内容1、投保人:交钱的人(有钱、成人18岁或16-18岁靠自己收入维持生活的、和被保险人有关系)被保险人:受到保险公司保护的人,是受益人的最终决定人 受益人: 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指定的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如果被保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监护人来指定受益人 保险人:保险公司(国有独资、股份有限公司)(2亿、20%提取保证金)2、保险利益:国家法律上承认的关系(本人、血缘、法律配偶、养父母和养子女、经济上的债权债务) 合法-必须是法律认可并受到保护的 经济-能用货币来衡量的 确定-已经确定和可以确定的(期待利益:预期的租金和预期的营业利润) 3、当事人:签订合同的

2、人(投保人和保险人)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人身保险中特定关系人)4、保险公司:和投保人订立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义务的公司。保险代理机构: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根据保险公司授权、帮助保险公司销售产品,向保险公司收取手续费的单位。 (专业代理机构-专门从事保险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200万,股份有限1000万5%提取保证金,当达到100万元不交1年内可以设3家分支机构,多一家多20万注册资本,当达到2000万不交 (兼业代理机构-银行代理、行业代理例如航空公司货物运输部门、单位代理)保险专业机构的保险代理许可证有效期3,在要到期前30天换发5、保险代理人:接受保险公司的委托,根据保险公司授权、帮

3、助保险公司销售产品,向保险公司收取手续费的单位(保险代理机构)和个人(保险营销员)。保险经纪人:接受投保人的委托,为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服务的单位。6、保险从业人员: 营销员:在保险公司中进行保险营销活动的个人(资格证、展业证) 业务员:在代理机构中进行保险活营销活动的个人。(资格证、执业证)7、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3年,在要到期前30天换发换发资格证是要提供前3年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18岁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初中以上文化 犯罪人员执行期满5年内不许考试、行政处罚人员3年内不许考试 资格证的考试有保监会统一组织,证件有保监会统一发放 虚假资料领取证书:申请人1年不许再申请、

4、持有人3年不许再申请 考试作弊3年不许再参加考试 资格证内容改变申请变更、资格证毁损申请更换、资格证遗失申请补发(提交申请、遗失申明)8、展业证:保监会统一监制,经过保险公司向行业协会登记注册后发给营销员执业证:代理机构发给业务员9、岗前培训时间80小时、岗后培训36小时、职业道德教育培训12小时、新产品培训12小时10、保监会:负责对保险业实施监督和管理。保险行业协会:非官方组织,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行业协会的自律规则分两类:规范会员的行为对从业人员是间接约束 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对从业人员是直接约束11、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是知道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纲领性

5、文件。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守则。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在保险代理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守法遵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行为准绳,遵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遵守保险监管部门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遵守保险行业的自律组织规则 遵守所属机构的管理规定诚实信用:诚实信用应贯穿于保险代理人执业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在执业活动中主动出示法定执业证件并将本人或所属机构的与保险公司关系如实告知 首先要向客户说明所属机构的名称、性质、业务范围 客观全面向客户介绍有关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信息,不误导客户 向客户推荐的保险产品应符合客户的需求,不强迫或诱导客户购买保险专业胜任:

6、执业前要取得法定资格并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在执业活动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参加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和所属机构组织的考试和持续教育客户至上: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和专业的服务 不影响客户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言谈举止文明礼貌,维护执业形象 在执业活动中主动避免利益冲突勤勉尽责:秉持勤勉的工作态度,努力避免执业活动中的失误 忠诚服务,不侵害所属机构的利益,切实履行对所属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不挪用、侵占保费,不擅自超越代理合同的代理权限或所属机构的授权公平竞争:尊重竞争对手、不诋毁、贬低、或负面评价其他公司以及从业人员 依靠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展开竞争 加强同业人员的交流与合作,实现

7、优势互补、共同进步保守秘密:客户、所属机构保险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基础是守法遵规、专业胜任、核心是诚实信用,保守秘密、公平竞争、客户至上、勤勉尽责是诚实信用在不同方面的延伸和发展12、财产保险: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除定值保险外都是补偿性的)不适用于补偿原则的险种是人身保险、定值保险、重置成本保险财产损失保险: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保险 公众责任保险:公共场所、期内发生式(35万、1万) 产品责任保险:因产品质量造成用户消费者伤害、期内索赔式 雇主责任保险:雇员在受雇期间因意外或职业病、期内索赔式 职业责任保险:各种专业技术人员、期

8、内索赔式责任保险的直接的赔偿对象是被保险人,间接赔偿对象是受害人 责任保险的赔偿条件不仅要看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而且取决于是否收到第三者请求信用保险:保险人应权利人要求担保义务人信用的保险属于信用保险 义务人应权利人要求向保险人投保自己信用的保险属于保证保险以信用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担保自己信用的保险叫保证保险 买方破产属于商业风险,贷款信用保险投保人是贷款方 财产保险利益时效:从合同订立到损失发生全过程存在,例外是海上货物运输只要求损失发生时有保险利益足额保险:保额=价值、十足赔偿 超额保险:保额大于价值、超过无效 不足额保险:保额小于价值、比例赔付 例题:财产保险中,保额1000万,一次事

9、故中损失厂房50万,设备50万,汽车损失50万,出险时价值2000万,保险公司应赔款50万. 客户投保企业财产基本险100万,因遭受洪水损失70万,保险公司赔付0元 投保企业财产保险70万元,事故中损失50万,出险时 价值100万,保险公司赔35万13、人身保险: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除健康保险中的住院是补偿性的都是给付性)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人身保险。团体保险:费率低原因、理赔记录决定个费率、减低逆选择、保单和保险凭证、100%75%最低保证年金、确定给付年金、退还年金、健康保险: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和意外事

10、故所致伤害时发 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按给付形态分:提前给付、附加给付、独力主险、按比例给付、回购式 长期护理保险免责期越长保费越低、免责期越短、保费越贵 意外伤害保险标的是人的身体,因意外伤害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利益时效要求必须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事故发生时是否有保险利益并不重要!14、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经营财险和人身险,经营财产保险的公司经保监会同意可以经营短期的健康险和意外险15、寿险的理赔时效5年、非寿险2年、货物运输180天理赔时数额确定的10天、数额不确定的60天理赔原则:重合同守信用、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实事求是 16、商

11、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共同点是同以风险存在为前提、以人为对象、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为数理基础、以保险基金为物质基础。 不同点是经营主体、依据、方式、原则、功能、保费负担。 社会救济是国家实施的,民间救济是由个人单位实施的。 商业保险和储蓄共同点是以现在的积累解决以后的问题。 不同点是:储蓄的受益期限是本息返还,保险是互助、储蓄是自助17、投保单:是投保人要求买保险的证明。 保险单:是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合同的正式的书面凭证。 暂保单:临时保单,有效期30天,和正式保单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保险凭证:简化的保单,(团体保险、车辆险) 其他的书面形式:保险协议书(其他的形式中最重要的)电报、电传批单:对原保

12、单的批注和修改,批单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18、最早发明风险分散原理的国家是中国有关保险记载的最早的法规是汉谟拉比法典起源最早、历史最悠久的是海上保险海上保险的雏形是船舶抵押借款制度海上保险的萌芽是共同海损分摊原则(体现的是损失分担原则) 基尔特制度为会员及配偶提供保障19、深度:反映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保险密度:反映保险的普及程度和保险业的发展水平20、保险的特征:互助性、法律性(合同)经济性(货币支付)科学性(概率论、大数法则) 商品性:直接表现:个别保险人和个别投保人之间的交换关系 间接表现:一定时期内全部的投保人和全部的保险人的交换关系21、保险费的厘定的原则: 公平性:保险人收费

13、要和承担的责任一致,投保人缴费和风险一致 合理性:针对某险种的平均费率而言,不允许获得过高的营业利润 适度性:收入=支出,针对保险公司整体业务 稳定性:短期内保持不变、弹性:长期可以调整22、保险合同的成立:双方达成协议,保险合同的生效: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保险合同的终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再继续,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的事实 自然终止:到期了(最常见的原因) 因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而终止:赔完了 保险标的灭失而终止:人没了(因非保险事故的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 因解除而终止:合同尚未期满,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解除原有合同,提前终止合同。不买或不卖了-约定解除-约定的事情发生 协商解除-未曾预料的事情发生 法定解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 裁决解除-由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裁决23、保险条款的解释原则:文义解释-按照文字的通用含义结合上下文解释 意图解释-按照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思解释 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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