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重点.

上传人:今*** 文档编号:105831086 上传时间:2019-10-13 格式:DOC 页数:32 大小:54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重点.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重点.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重点.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重点.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重点.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重点.》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重点.(3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莱西北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青荣城际站房工程指挥部 新建青岛至荣成城际铁路新建青岛至荣成城际铁路 莱西北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工程莱西北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工程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青荣城际铁路工程站房施工指挥部 莱西北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青荣城际站房工程指挥部 目 录 第一节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总则-1 第二节岗位培训制度-2 第三节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3 第四节工程质量报告及举报制度-4 第五节隐蔽工程验收制度-5 第六节材料检验、报审制度-5 第七节工程质量“三检”

2、 “三不交接” “五不施工”制度 -7 第八节挂牌制度-9 第九节质量信息制度-10 第十节工程质量检验试验制度-11 第十一节施工测量复核制度-12 第十二节砼、砂浆试块制作、养护、试压制度-13 第十三节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评定制度-14 第十四节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14 第十五节质量例会及评比检查-15 第十六节施工队伍质量管理考核制-16 第十七节施工质量奖罚制度-20 第十八节问责制及奖惩制-25 第十九节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27 第二十节成品保护制度-28 第二十一节工程质量回访保修制度-30 莱西北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1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施工质量

3、管理制度 第一节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 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 优产、用户至上。 第二条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总工专管的质量管理 部,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 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条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 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 挥和技术指导。 第四条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 证每道工序的施工

4、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 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 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 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第六条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 莱西北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2 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 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第七条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 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

5、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 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 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第八条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 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 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第九条认真执行合同条款,加强同建设、监理、设计单位的密切配 合,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隐蔽 工程检查制度,对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进行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提供必 要的条件,对检查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可靠的措施进行整改。 实现“六位一体“联合创优的工作局面。 第二节岗位培训

6、制度 第一条培训工作力求做到“三化三实”即“多样化、规范化、科学 化”和“实际、实用、实效” 。 第二条项目部根据培训计划及职工的排班情况科学安排培训。管理 莱西北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3 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第三条每次课程结束后,项目部将安排考试。考试的形式为书面答 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岗位抽查指项目部就所讲授的培训内容是否 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第四条凡每次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上岗。待重考合格后,重新上岗。 考证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第三节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 项目人员的素质高低及质量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到工程产品的优劣。 所以,认真抓好操作人员的素

7、质教育,不断提高操作者的生产技能,严格 控制操作者的技术资质、资格与条件,是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的重要途径 。以下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一条项目经理: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必须经省、 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和注 册,具有国家授于的项目经理资质,其承担工程规模必须符合相应的项目 经理资质等级,获得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和建筑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并按时参加年审复查,确保证书有效性。 第二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必须与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的结构特征、 规模大小和技术要求相适应。 莱西北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4 第三

8、条专业管理人员和专业工长由经培训、考核合格,具有岗位证 书的人员担任。 第四条施工试验、测量放线、资料管理人员由经培训、考核合格, 具有岗位证书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特殊专业工种(如电气焊、电工、电梯安装、防水工程等) 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其他专业的操作工人必须 按其专业技术技能划分为高、中、初级工,限定各级技术工人的操作范围。 第四节工程质量报告及举报制度 第一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责任单位应按规定及时逐级上报,不 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并开展调查和处理工作,按规定妥善保管 有关资料; 第二条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报告程序、处理程序等按项目部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执

9、行。 第三条对监督站提出的问题或整改指令,督促责任单位按期整改和 落实。 第四条每月底项目部上报公司工程质量报表。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太原南站工程建设质量事故、质量缺陷或 莱西北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5 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 第六条项目部在现场工程告示牌上,公布工程质量举报电话,并由 安质部负责受理和处理。如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报告。 第七条项目部将对工程质量举报及时的有关单位个人进行奖励,并 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第五节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第一条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 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都要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第二

10、条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 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签具验收意见。 第三条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 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 工程档案。 第六节材料检验、报审制度 第一条施工物资严格执行报审签字制度,分部总工负责物资评审报 审工作。经项目相关部门评审后确定材料供应商及材料规格、型号。必须 莱西北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6 填写材料报验单报建设、监理、设计等单位签字认可,确保进场物资符合 工

11、程要求。 第二条进场物资严格执行样板制度,供应商必须提供物资样板,并 报请建设、监理、设计等单位签字认可,项目部安排专人对材料样板进行 妥善管理。物资进场时如与样板不符,拒绝入场并不准使用。 第三条工程物资均必须有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 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 。质量 文件必须反映工程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指标等,并实际进场物 资相符。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第四条项目资料室负责收集、整理和保存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的质 量证明文件和进场后进行的试(检)验报告,并保证

12、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 第五条建筑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设备 必须进行现场验收,有进场检验记录;并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 规定进行复试或试验,并有相应数量的有见证取样送检,有相应试(检) 验报告。 第六条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挂设过程标识,明确检验状态, 莱西北站房及生产生活房屋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7 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检品、不合格品或合格品,以便使用。 第七条施工物资进场报审、检验程序:、 第七节工程质量“三检” “三不交接” “五不施工”制度 第一条自检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 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 协助解决检测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