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保险建议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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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险建议书 致谢辞尊敬的长沙觅你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非常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任与支持,特别是为我公司提供了此次参与贵公司保险项目承保与服务的机会。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再集团旗下唯一的直保财险公司,自2003年成立以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在八年多的时间里,保费规模从最初的15亿元到突破160亿元,市场排名从第12位上升到第5位,并建立起了遍布全国的服务网络,机构总数超过1700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创造了令业界刮目相看的“大地现象”。我公司拥有一支高水准的业务管理队伍,凭借出众的专业技术先后成功参与承保了长江三峡工程,珠港澳大桥工程,长沙地铁1、2号线工程,南湖路隧道等标

2、志性项目;拥有多个全国大型企业统保项目的实战经验,凭借强大的跨区域服务能力,先后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统保项目提供了优质服务。这些经验的积累,有效保证了我公司能为贵公司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保险服务。依托中再集团的强大资本实力和特有的再保险优势,我公司与慕尼黑再、瑞士再、汉诺威再等多家国际知名再保险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使我公司在风险管理和风险转移方面获得了巨大优势。我们郑重承诺,若有幸成为此项目的服务人,我们必将全力以赴,为贵公司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提供优质的服务!一、公司介绍 强大的

3、股东实力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20日,现注册资本金57.2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在国内所有产险公司中名列前茅,保费规模从2004年的15亿元到2007年突破100亿元,市场排位从12位上升到如今的第5位。2011年,公司保费收入为160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154%。公司七年不平凡的征程赢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口碑。在人民网“2005年最受网友最信赖的十大保险公司”评选中,公司从上百家公司中脱颖而出,名列第七;在新浪网“2006年网友最信赖保险公司”评选中,跃居第一;2007年首次入选“中国企业500强”,

4、2007、2008连续两年入选“上海企业100强”。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再集团”)是国务院直属保险企业,于2003年8月在原中国再保险公司基础上改制成立的国有独资保险集团公司,其注册资本金达39亿元人民币。2007年4月获得中央汇金公司40亿美元注资后,注册资本金已达361.49亿元人民币,总资产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成为全球第五大和亚洲第一大再保险集团。目前中再集团拥有并控股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共6家子公司,拥有1家附属机构

5、-保险职业学院。中再集团经营业务涉足再保、直保、投资、传媒、保险经纪、教育培训等多个领域,形成了多元化和专业化的集团经营架构和管理格局。目前,中再集团。2007年10月,中再集团完成股份制改造,分别由中央汇金公司和国家财政部控股85.5和14.5。 深厚的历史渊源 先进的研发能力中国大地保险,拥有保险业内第一家集业务承保、再保分保、财务会计、理赔核赔信息技术一体化的Cognos统计分析系统及先进的网络技术平台。公司拥有保险业独一无二的车险赔案外网查询系统,拥有国内真正意义上的车险“全国通赔”服务体系。2007年获得车险电话销售专用产品经营资格,成为第二家具备该专营资格的财险公司。公司成功参与承

6、保了长江三峡工程、南水北调中干线工程等标志性项目,以及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等一大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项目。与世界第二大信用保险公司荷兰安卓信用保险公司合作开发国内短期贸易信用保证保险,与全球知名保险服务商GBG公司联手推出了目前国内市场上首款全面的、与国际接轨的健康保险产品大地全球医疗保险,我司承保的的客户在全球任一国家发生保险事故,都可得到医疗救肋,填补了国内高端健康保险市场的空白。 健全的服务网络经过七年多的高速发展,已构建起覆盖全国主要地域的业务经营网络,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带以及东北、西北、西南的经营布局日益完善。目前公司获保监局批复开业的各类机构总数为171

7、9家,其中34家省级分公司、1家营业部、1681家地市级机构及县级机构,除西藏、青海外,每个省份都设有省级分公司,已构建起覆盖全国主要地域的机构网络;同时大地还在美国纽约设立了代表处。机构、网点遍及全国,形成了强有力的销售网络和服务网络,足以支撑全国范围内“通保通赔”与“异地出险、就地理赔”等保险增值服务。湖南分公司自2005年4月成立以来,现已在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衡阳、怀化、永州、郴州、张家界、邵阳、益阳、湘西、娄底设立了14个三级机构、39个四级机构。二、承保业绩 珠港澳跨海大桥项目; 长沙地铁1、2号线项目; 南湖路湘江隧道建筑工程项目; 大唐电力财产险项目; 湖南有色集团财

8、产险项目; 泰格林纸业集团财产险项目; 湘钢集团财产险项目;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固定资产统保项目; 长韶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湖南省危货责任险统保项目; 盈德气体集团财产险项目; 广汽长丰集团财产险项目;三、保险方案 保险项目长沙觅你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揽子保险项目 保险条件一、保险险种(一)财产综合险、附加水暖管爆裂扩展险;(二)公众责任险、附加停车场责任险;(三)企业员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二、保额及费率险种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费金额财产综合险5,600,000.001.26,720.00水暖管爆裂扩展险公众责任险5,000,000.001.05,000.00停车场责任险1,000,000.0

9、02.02,000.00企业员工团体意外伤害险意外伤害:5万元/人;1.575元/人意外医疗:1万元/人;2.121元/人合计17,752.00注:1、公众责任险累计责任限额5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0万元;停车场责任险累计责任限额1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0万元,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0元。2、财产综合险及水暖管爆裂扩展保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3、酒店员工按照42人测算。三、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一)财产综合险1、保险责任(1)火灾、爆炸;(2)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

10、然下陷下沉;(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4)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5)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6)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2、责任免除(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2)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3)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

11、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 (4)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5)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6)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射性污染不在此限;(7)保险标的的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磨损、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自燃、烘焙;(8)水箱、水管爆裂;(9)盗窃、抢劫。(10) 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11)广告牌、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存放于露天或简易建筑物内

12、部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本身,由于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沙尘暴造成的损失;(12)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造成其本身的损失;(13)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14)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二)水暖管爆裂扩展险1、保险责任兹经双方同意,在本附加条款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范围内,本保险扩展承保水暖管因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高压、碰撞、严寒、高温造成的突然爆裂,致使被保险人的水暖管本身损失或其他保险财产遭受水淹、浸湿、腐蚀的损失。2、责任免除由于下

13、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1)水暖管安装、检修、试水、试压;(2)水暖管年久失修、自然老化、腐蚀变质以及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3)水暖管本身的质量缺陷;(4)正常维修、更新等必然支出的费用;(5)临时性管道和塑料等软管道的爆裂;(6)管道连接处由于密封不严渗水、漏气。(三)公众责任险1、保险责任(1)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下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定义: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

14、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2)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2、责任免除(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2)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3)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4)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5)地震、爆炸、洪水、烟熏;(6)对于未载入本保险单明细表而属于被保险人的或其所占有的或以其名义使用的任何牲畜、脚踏车、车辆、火

15、车头、各类船只、飞机、锅炉、电梯、升降机、自动梯、起重机、吊车或其他升降装置、游泳池;(7)有缺陷的卫生装置或任何类型的中毒或任何不洁或有害的食物或饮料;(8)由被保险人做出的或认可的医疗措施或医疗建议。(9)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合同责任,但无合同存在时仍然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不在此限;(10)对为被保险人服务的任何人所遭受的伤害的责任; (11)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其雇佣人员所有或管理的财产的损失;(12)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或其雇佣人员因经营业务一直使用和占用的任何物品、土地、房屋及建筑的损失;(13)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任何土地、财产、建筑物的损坏责任;(14)罚款、罚金及惩罚性赔偿; (15)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四)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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