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知识杂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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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保密主管机构的沿革来源:2013年第9期保密工作时间:2013-10-30潘彬彬从1919年到1949年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经历了建党、北伐战争、抗日战争等阶段,保密主管机构也经历了多次变迁。建党初期,党的工作机构十分简单,没有专门的保密主管机构,仅采取了一些保密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方法是采用代号。这些措施对中国共产党在秘密环境下的宣传和斗争起了重要的保密作用,确保了党组织在建党初期的安全和发展。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1923.6-1926.7)从“一大”召开到“三大”期间,党员人数逐年递增,往来电文也逐渐增加,由中央局统管各项工作已不能满足保密工作的需求。

2、中共“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了党中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工作制度。当时,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设立了组织部、宣传部、军事部、工人运动委员会、农民运动委员会等机关。1924年5月,中共中央执委扩大会议通过党内组织及宣传教育问题议决案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设立秘书兼组织部,下设“交通”的职务,负责发送秘密宣传品、组织群众大会等工作。交通处成立后逐步开辟了国际、国内秘密交通线,广泛建立秘密交通站,逐渐承担起全党文件材料的秘密传递任务。保密工作从最初通过代号等方式躲避搜查,逐步发展为主动建立自己的秘密文件传递渠道。此时的保密工作仍没有专门的机构,保密工作的最主要目标仍然是保证组

3、织的安全。中央秘书处(1926.7-1929.2)1926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全国20余个省区建立了地方党组织,文件往来急剧增加。第三次中央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中提出“应增设中央秘书处,以总揽中央的各种技术工作”。秘书处在党的组织体系中是独立的,主要承担的是上下级机关联系的“枢纽作用”、机要工作的“总汇作用”和机关日常工作“执行者的作用”,主要任务是文书处理、上下级联系、筹划联络代号和暗语等。中央秘书处建立时,中国共产党正面临着国民党右派和反动军阀的敌视。党的保密工作最重要的就是在危险环境中保存党的组织。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告全党党员书也提出:要建立壁垒深严的秘密组织,但

4、是,同时要是能斗争的秘密的党的机关。因此,在中央秘书处内设立了主管文书处理的文书科、主管文件传递的交通科等,下设若干工作点。这些机构的存在使中央能够在白色恐怖的环境中继续领导中国的革命运动。中央秘密工作委员会(1929.2-1939.2)“八七”会议后,中国共产党由半公开的组织变成地下秘密组织,党的所有工作都涉及保密问题,中央秘书处已不能满足这种秘密环境下的保密工作需求,需要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协调全党保密工作。1929年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建立中央秘密工作委员会,负责起草方针政策性的保密工作文件,并负责对下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保密工作的贯彻执行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由中央领导人兼任中央

5、秘密工作委员职务,在突出保密工作重要性的同时,也确保了这个协调机构具有足够的权威性。中央秘密工作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在地下斗争环境中建立起来的保密工作机构。1929年12月4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秘密工作条例,规定了各级秘密工作委员会的任务包括:掌握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的关系;审查专职工作人员的历史;在建党中注意保密;经常不断地进行秘密工作的检查等。1930年至1931年,由于一些地方党组织对保密工作疏忽大意,一些省委和下级组织遭到严重破坏。中共中央在1935年5月1日通过的中央关于全国组织报告的决议中明确要求:必须加紧注意秘密工作,各地方党部必须成立秘密委员会,专门负规划和检查此工作之责。在各部分

6、组织内,要指定一人向秘密委员负责,要与广大机关不注意秘密工作的倾向作坚决的斗争。这些规定与要求说明,在白色恐怖环境下,保守秘密、做好保密工作就是保护组织的安全和发展。中央社会部(1939.2-1941.9)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的一切工作都要以抗战为中心,保密工作也需要围绕这个中心开展。1939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社会部以代替原来的秘密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关于党的高级组织内成立社会部的决定规定社会部的主要任务是:有系统地与敌探、汉奸、奸细作斗争,防止他们混入党内,保证党的政治军事任务的执行和组织的巩固;管理机要部门的工作,保障秘密工作的执行等。中央社会部下设侦察、情报、无线电通讯

7、等业务部门。在中央社会部负责党的保密工作后,根据其任务,在加强防奸反特保卫工作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全党、全军保密工作的指导。在中央社会部主管保密工作时期,保密工作方针发生了较大转变。特别是1937年中央通过对过去地下斗争和苏区保密工作的总结,提出了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的保密工作新方针,在保密工作实践中采取了各种各样的灵活方式,在保障党的组织的安全和发展的同时尽可能地发动群众、团结友党友军,维护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保证了抗日斗争的进行。中央书记处办公厅(1941.9-1947.4)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陕甘宁边区党委和边区政府、八路军和总部的驻地都在延安。由于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党

8、政军三大系统机构重叠,严重影响中央决策的执行。因此,1941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对改革中央机构的问题做出决定,9月26日,中央书记处工作会议通过了任弼时提出的中央书记处的任务和组织条例,建立了以中央书记处工作会议处理日常事务的工作机制。中央书记处办公厅作为书记处的日常工作机关,使书记处日常工作更加高效和有序,促进了中央各机构工作的正规化和制度化。在社会部主管保密工作时,主要侧重于防奸反特对敌斗争中的保密工作,其他各种具体保密工作措施,仍由各部委、各地方、各部队自行决定。中共中央书记处办公厅成立后,有关党的秘书、机要、行政事务,保卫首脑机关,首长安全及保密工作的责任就全部改由办公厅承

9、担。中央保密委员会(1947.4-至今)1946年6月,解放战争全面爆发,根据抗日战争以来的经验,只有在将保密工作置于各级党政机关秘书长和各部队参谋长的直接领导之下,保密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减少失泄密现象的发生。因此,1947年4月,中共中央将中央机要委员会改为中央保密委员会,并将其置于中共中央秘书长和中央军委总参谋长的直接领导下,主管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各机关的保密工作。中央保密委员会将原来党政军各方面的保密工作连接起来,使原来各部委分管的保密工作有了统一的领导,成为主管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各机关保密工作的总枢纽。在解放战争时期,党政军各级保密委员会的建立是中国共产党保密工作发展的里程碑,自此,中国共

10、产党源自地下斗争时期的秘密工作方式基本结束,保密工作逐渐走向统一和健全。各级保密委员会的建立不仅保障了解放战争的胜利,也为新中国保密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国古代“大部制”改革来源:3月25日 共识网时间:2013-05-30从秦汉时期的“三公九卿”到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从宋代“中书门下”“枢密院”到明清时期的“四辅官”“内阁”制,在中国古代的不同朝代,“大部制”曾几经变迁-秦汉时期的“三公九卿”“三府九寺”制在古代中国,中央政府最高行政官是宰相,系“百官之长”。在秦汉时期,此职位官员并不称“宰相”,宰相在隋以后的“大部制”改革中才定名,在之前通称为“丞相”,或“相国”。古代中国的“大部制

11、”改革,一般都是围绕宰相(丞相)位置展开的,或兴或废,或增或减,由此影响到政府机构的变化。秦汉时中央政府机构主体,是“三公九卿”体系下的“三府九寺”,汉代“大部制”改革,其实质就是改革“三府九寺”制度设计。“三公”概念,先秦时期已存在,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为先秦时的“三公”。秦汉时“三公”的办公场所称为“府”,故有丞相府、太尉府、御史府。丞相府掌管行政,太尉府掌握军权,御史府负责监察兼皇帝的秘书办,自然,“三府”是当时国家最高的权力机关。西汉中前期,“三府”的地位并不平等,丞相府权力最大,地位最高,威胁皇帝。刘彻(汉武帝)当了皇帝后有意削弱之,到刘骜(汉成帝)当皇帝时,对“三府”制度重新设计,

12、于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启动“大部制”改革,实行司徒(丞相)、司马(太尉)、司空(御史大夫)新“三公制”,行政级别平行,联合执政,大大削弱了丞相的权力。秦汉时官场上基本是公、卿、大夫、士四个等级,“卿”行政级别低于公,但与公一样都属政府高级官员。秦汉在上古周代“六卿”基础上扩增为“九卿”,即太常、郎中令(光禄勋)、卫尉、太仆、典客(大鸿胪)、廷尉(大理)、宗正、治粟内史(大司农)、少府等9个“卿级”官员。卿的办公场所称为“寺”,所以有“九寺”一说。“九寺”是汉代的中央行政执行机构,为汉代的“九大部委”,实行的都是“大部制”。比如太常寺,又叫奉常,掌管国家宗庙祭祀、礼仪、天文、教育、医药、卫生等

13、,综合了现代文化部、教育部、科技部、卫生部、药监局、气象局等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职能,可谓西汉的“大文化部”。实际上,汉代“部委”不止九大部门,九卿是个虚数。据西汉会要“正卿九”条刘熙注,“汉常置十二卿”,执金吾、大长秋、将作大匠也属卿列。西汉中后期,编制膨胀,如仅一太常寺“公务员”便多达上万人,在刘秀(光武帝)建立东汉后进行的“大部制”改革中,大幅精减,但编制仍超过1500人。由此可见,汉代的“大部制”改革并不彻底。魏晋时期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取代“三府”秦汉时的“三府九寺”行政架构,到魏晋南北朝时已名存实亡,官员多是“闲职”,实际权力转移到了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三大机构,隋唐“三省六部”

14、雏形于此时出现。尚书省源于西汉末年设置的尚书台办事机构,本属少府寺,是皇帝的“秘书班”,最早仅主管宫中文书的收发、保管,编制仅4人。到东汉中后期,国家朝政由台阁管理,尚书台实际成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架空了“三公九卿”。到曹魏时,尚书台便从少府寺独立出来,开始成为外廷机构。其首长是尚书令,与九卿为同一行政级别,而开朝会时,位置则在九卿之前,实权相当于丞相。到南朝宋台省合一时,称为“尚书省”。主导曹魏“大部制”改革的是开国皇帝曹丕(魏文帝),曹丕扩大了尚书台的行政职能和内部结构,其下设立了吏部尚书、左民尚书、客曹尚书、五兵尚书、度支尚书、祠部尚书等“六官”,地方上还有派出机构“行台”;同时,精减尚

15、书台下属职官,将东汉时34种尚书郎(又称“郎曹”)合并为23个(后增至25个),分属六官。曹丕的“大部制”改革另一个突出特点,是设置“中书监”。中书,最早叫中尚书,由汉武帝所设,地位很低,与“中丞相”由来一样,也是因由中人宦官(太监)担任。中书监负责为皇帝草诏谋议,因机构设于内宫省禁之内,故称“中书省”,“省”由此也成了古代官署名。加上由服务于皇帝的部门侍中寺改来的“门下省”,中央权力中枢出现了“三省”制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公九卿”制与“三省六官”制并存,朝中有两套行政体系,导致机构重叠,职责混乱。为此,司马炎(晋武帝)代魏建晋后,于太康年间曾就“大部制”改革进行过辩论。就两套行政系统的

16、整合撤并,朝臣各方各执一词。以司空裴秀为代表的保守派占大多数,坚持维护“三公九卿”政体,还行政权于诸卿;以秘书监荀勖为代表的改革派则认为,“设官分职,委事责成九寺可并于尚书”,主张新政。可以说,曹丕的“大部制”改革,为后来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奠定了基础。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九寺”降格降级隋唐的“三省”指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三省行政级别相当,但功能各异。隋朝规定,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这样三省相互牵制、监督。三省长官实为“宰相”,都参加朝廷最高层决策会议,各对皇帝负责。唐朝进一步改革并明确了中书、门下二省为决策机构,尚书省为中央行政核心,尚书省尚书不能参加决策会议,被排除出决策系统。这种把决策与行政分离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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