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盂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整治编制项目招标标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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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仙居县盂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整治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XJAZGC- 2019-30仙居县盂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整治方案编制项目项目编号:XJAZGC-2019-30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代理机构: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 8月目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 采购需求第三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一、总 则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四、磋商五、定标六、合同授予第四章 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磋商响应文件外层信封封面格式二、资信及

2、技术文件格式三、报价文件格式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采购项目编号:XJAZGC-2019-30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三、采购项目概况: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描述备注1仙居县盂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整治方案编制项目1项800000.00详见采购需求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 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实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财政厅浙财采监字200928号),中标(成交)的候选供应商,必须按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申请,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按照属地原则到当地政府采购中心注册)。请中标(成交)的候选供应商中标(成交)后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进行登记注册。否则采购人可拒绝向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1、发售时间: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9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

4、:30,下午:14:30-17:00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仙居县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三楼309室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邮寄、电子文档4、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售后不退)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磋商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答疑与澄清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同时视情作出是否延长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开始时间的决定。逾期提出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六、磋商响应文件提

5、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5日 15:00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仙居县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三楼305室八、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9月5日 15:00九、磋商地址:仙居县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三楼308室十、磋商文件工本费:序号标项名称磋商文件工本费(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收款单位(户名)备注1仙居县盂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整治方案编制项目5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居支行33001667535053002820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项目缴纳十一、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

6、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1)磋商报名表;(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供应商简介。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

7、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门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目标制定的政府采购政策。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网上发布。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或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人:采购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仙居分局;地址:仙居县工业路2号;联系人:张毅毅;联系电话:13586233178;传真:0576-89372850; E-mail:。2、采购代理机构:仙居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仙居县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三楼309室;联

8、系人:潘瑶琦;联系电话:0576-87785917;13305767917;传真:0576-87785917;E-mail:。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仙居县财政局财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赵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6-87720209,传真:0576-87720209,地址:仙居县环城南路500号。第二章 采购需求一、磋商项目一览表 本次磋商共 1 个标项,具体内容如下表:标项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仙居县盂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整治方案编制项目1项800000800000二、项目背景为有效推进台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提

9、高仙居县饮用水常规水源日常供给保障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192号)、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浙政发201612号)、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文件有关要求,开展盂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完成盂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源地划分技术报告编制。鉴于此项工作专业性较强,需委托相关专业机构编制仙居县盂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仙居县盂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及规范化建设方案、仙居县盂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成水源保护区标志制作安装,为盂溪水库饮

10、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供技术服务。三、技术咨询服务内容1、仙居县盂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要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量、水质状况、环境管理状况调查,分析水源地存在的水量、水质和管理问题,依据不同水源地类型、取水规模、污染源分布状况等情况,选取合理计算模型,合理确定各级保护区的水域、陆域范围,确定保护区边界主要拐点的经纬度坐标和边界线,完成技术报告、方案,编制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专题图集,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空间信息数据库。2、仙居县盂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及规范化建设方案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11、(HJ773-2015),结合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规范(433-200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等技术规范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方案要求“一源一案”。通过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分析盂溪水库水源地概况、水量水质现状、规范化建设现状、保护区污染防治现状、监管能力及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现状,识别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制定盂溪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方案,明确规范化建设内容(工程和非工程类,具体包括保护区界桩、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设施、保护区隔离防护工程、保护区污染源整治工程、保护区视频监控工程及水源地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等),对建设工程和管理措施的投资进行预算。3、仙居县盂

12、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结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险评估情况,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明确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措施,提出后期防控、事件调查、损害评估和善后处理等要求,明确通讯、应急队伍、应急资源、应急经费等应急保障。4、水源保护区标志制作安装依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制作并安装一级保护区界牌、二级保护区界牌、二级保护区航道警示牌、一二级保护区航道禁停标志牌、一二级保护区道路警示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志。5、其它技术服务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

13、求(HJ773-2015)要求,协助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档案管理等技术服务工作。四、工作成果要求仙居县盂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仙居县盂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及规范化建设方案、仙居县盂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均须满足“一源一案”要求,仙居县盂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须通过专家评审。五、时间要求1、2019年10月底前,完成仙居县盂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初稿;2、2020年10月底前,完成仙居县盂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报批,完成水源保护区标志制作安装,完成仙居县盂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及规范化建设方案

14、、仙居县盂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的技术服务工作。六、其他要求1、知识产权:本次项目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成果,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2、保密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供应商应承担保密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及数据成果,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传递、泄露、披露。七、售后服务1、服务质量保证期 1 年。(自成果验收通过之日起计)2、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需服务事项,供应商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3、供应商负责免费对项目成果错误进行及时更正、并对按规定进行调整或补充。4、供应商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5)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八、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一周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2、提交初稿后一周内支付合同额的50%。3、通过专家评审完成修改备案后一周内支付合同额的20%。4、供应商在结算合同价款时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仙居县盂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规范化建设及污染整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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