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网络舆论的法律规制与引导.doc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105241679 上传时间:2019-10-11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试论网络舆论的法律规制与引导.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试论网络舆论的法律规制与引导.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试论网络舆论的法律规制与引导.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试论网络舆论的法律规制与引导.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试论网络舆论的法律规制与引导.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试论网络舆论的法律规制与引导.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试论网络舆论的法律规制与引导.doc(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试论网络舆论的法律规制与引导 内容提要网络被人们称为继报刊、广播、电视传统大众传媒之后的“第四媒介”。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更多的人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事务,对国家事务和社会活动发表观点和建议,网络舆论在社会舆论形成和传播格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网络舆论是一把双刃剑,我们应当对网络舆论有个全面正确的认识,从而不断地进行法律规制和正确引导,使网络舆论真正成为实现政治民主、建设政治文明有力途径。关键词 网络舆论 网络舆论规制 网络舆论引导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85亿,较2010年底增加2770万人,增幅6.1%。快速发展的网络技

2、术、急剧增加的网民规模和不断拓展的网络新闻,使网络舆论成为经济社会中越来越重要的力量。网络舆论以其独特的方式和不容任何人质疑的力量发挥着自己的巨大作用。逐渐的成为一种能够影响社会的软权力,具有其他力量所无法望其项背的魔力,没有人能回避这种力量。”但是公民言论自由权得到充分保障的同时,极度自如的表达平台和表达方式,使得网络舆论杂乱无序的现状也潜藏着风险。因此在充分发挥网络舆论的积极作用的同时,应采用一定的法律手段加以规制与引导。一、网络舆论的特点 网络舆论作为一种新的媒体方式自出现以来就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网络舆论是指公众(指网民)以网络为平台,通过网络语言或其他方式,对某些公共事务或焦点问题所表

3、现出的意见的总和。它与传统舆论方式相比具有如下特点:1.民主性更强。 传统的媒体向来都被比喻成国家和政府的喉舌,传播宣传的意味比较浓。导致了一方面群众接受的信息比较有限和片面;另一方面则是接受信息的单方性,传统媒体的“以传播者为中心”的传播模式导致了群众的政治参与意识不是很强,群众只是作为信息的接受者,最多只会形成一个口头舆论而已,无法形成媒体舆论场。而网络媒体打破了传统媒体对舆论的控制和对信息的垄断,赋予每个人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使传播过程中的传受双方变得更加自由和平等,公民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言论。这有利于充分反映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愿望、意见、要求和呼声;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化的进程。网络舆

4、论的较强民主性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之一。比如说近几年的召开,通过网络更多的人参与到中来,并通过网络发表个人的建议,直接影响到会议内容,让更多的人体验到当家作主的权利。正如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说:“后信息时代的根本特征是真正的个人化”,“个人不再被埋没在普遍性中,或作为人口统计学中的一个子集,网络空间的发展所寻求的是给普通人以表达自己需要和希望的机会”。2.隐匿性、难控制性更强。 网络舆论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它的隐匿性和难控制性。对于传统的媒体舆论,各国政府都有相关的法律、政策加以约束限制。可以通过对创办新媒体需要审核登记,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内容的传播等等手段来规范大众传播。同时传统的媒体在舆论的

5、过程中往往是人与人之间直接的联接,可以直接追踪溯源到本人,即使使用笔名也很容易找到本人,因此个别时候存在着危险性和言语的局限性。而在网络人际传播过程中,互联网是高度开放的空间,出于资源共享的需要,传播的多个信息出口都不受新闻出版部门的审批。网民的真实身份是隐匿的,传播主体通常使用的昵称、ID、网名。这使得网民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自由的发表自己的言论,而不必担心会因为言论不当而受到威胁。因而对于数量庞大的因特网用户,对舆论生成阶段以及传播的控制是很难把握的,不可能在信息高速公路上检查每一言论,更不可能对其做出全面的评价,这就使得网络舆论控制变得复杂和难以操作。二、网络舆论规制与引导的必要性网

6、络舆论的上述特征使得处于不同社会层面的网民都能够对社会上最新发生的事件拥有了话语权,因而变得异常活跃。但与此同时,网络本身所具有的虚拟性、匿名性和交互性等特点,使其双重性更为突出。网络舆论作为一个全面开放的几乎没有任何管制的信息和观点的通道,给舆论导向也带来了诸多的负面效应。网络舆论存在的弊端是, 1、存在一定的偏差性。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网络舆论的虚拟性和匿名性,给了人们更大的舆论空间,使得公民的言论权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但人们也往往因此而缺少必要的理性约束,并且缺少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督,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则难以考究。这使一些人

7、利用网络舆论,扭曲真相,夸大事实,损害了别人的正当利益,甚至影响了某个地方的稳定。比如说“人肉搜索”肆无忌惮,很可能侵犯到他人的隐私权等权利。2、后果控制上的难控性。网络传播相较于传统媒体,省去了诸如排版、印刷或录制等中间环节,直接与网民见面。因此其传播速度非常的快。同时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拥有1亿多网民,网络舆论的传播范围及其广泛。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加之极易复制,令虚假新闻在网上滋生蔓延,失去控制,形成了错误的舆论导向。尼葛洛庞帝曾说:“在网络上,每个人都可以是一个没有执照的电视台。”在这个“没有执照的电视台”上发布的任何一条信息都可能会传遍全世界,很多信息无人证实,也无从证实。更为严重的

8、是一些网民的行为逐渐演变为“网络暴力”。他们出于朴素的善恶意识、正义观念、嫉恶如仇思想和同情弱者心理等人之常情,打抱不平、“行侠仗义”,可以理解。但是在并不了解全面情况和因果关系的情况下,轻率出手,置法律于不顾,随意进行个人道德审判。给当事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3、较容易被操纵性。英国卫报曾发表了一篇讨论中国网络文化的文章,这篇文章说,中国网络文化具有局限性,2.5亿多的中国网民中,79%以上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他们虽然有了上网的能力和意愿,但却容易被“诱导”,难以客观和理性地判断事物。一方面,网络舆论从本质上而言仍旧属于虚拟舆论,容易被人操纵,这就使得网络民意很容易被人操纵,大大降低了其真实

9、性。另一方面,与国外相比,我国网络舆情还存在以下特殊情况:一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一些西方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的同化,而我国曾长期处于封闭状态,一旦打开封闭之门,很容易受到外来思想文化的冲击。二是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利益纠结导致了社会矛盾激发,很容易使一些人出现情绪化冲动,以致不能明辨是非,容易被误导。三、网络舆论的法律规制与引导措施网络舆论作为一种新的舆论方式,既有其他舆论方式难以比拟的优势,同时这些独特性也决定了它有一定的弊端。如果不能进行有效控制和引导,其弊端必然恣意横行,造成难以控制的影响。对网络舆论的管理的方式有政治的、法律的、经济的等等,但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一般

10、来说,法律控制是最有效的管理手段,因为法律具有最大的强制性与权威性。因此,首当其冲应当加强网络舆论的法律控制。另一方面要进行积极的引导,使得网络舆论的管理制度化,规制化,使其更好的发挥其优势。(一)加强网络舆论的法律控制。世界上没有绝对自由,任何自由都是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相对的自由。比如说如美国在1998年出台了网络免税法,英国在1996年颂布3R互联网安全规则,韩国早在1995年就出台了电子传播商务法都对网络舆论作出了较详细的规定。因此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我国需要对网络舆论进行比较专业的立法。目前我国有关网络舆论管理状况是,我国国务院新闻办在2000年4月成立网络新闻宣传管理局,并在各地设立

11、网络新闻宣传管理处对网络舆论进行管理。国家信息产业部、各地也都有包括信息发布、信息内容审核、用户备案等内容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内容服务管理办法(草案)、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也为清理网络舆论的不良现象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一部明文规定的法律出台,各项现有制度都还有待完善,法律规章也尚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可操作性不强。有关网络舆论监督的法律法规建设总体上还不适应互联网普及进程。因此应加快立法的步伐。首先,确立网络舆论的法治规则,做到依法治网,依法舆论。形成相对完整、系统、全面的法律体系;其次“尽

12、量能与原有的其他法律、法规相协调和互为补充,综合整理现有的法律资源,适当强化法律规制的韧性,加强法律的可操作性。最后,要作到与国外法律的衔接。我国政府和法律往往只能对本国的违法事件进行管制,对国外的违法事件则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而网络信息传递的国际化,使得网络违法行为更加难以管理。因此,就网络管理而言,绝对不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可以完成的,需要全球各国政府达成共识,制定适用于全球的法律法规。(二)做好网络舆论的引导工作。学者杜骏飞指出:“所谓的网络舆论引导是指在网络传播中促进、推动健康而理性的正向网络舆论的形成和扩散,抑制负向舆论在网络中的形成和影响,引导公众从谬误中摆脱出来”。网络舆论引导是一

13、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在西方发达国家,由于他们的市场经济比较发达,与之相配套的法律体系比较健全,运行机制趋于成熟,因此他们多采用法律引导与行业自律来对网络舆论进行双重管理。例如加拿大政府授权对网络舆论信息实行“自我规制”,将负面的网络舆论信息分为两类:非法信息与攻击性信息。前者以法律为依据,按法律来制裁;后者则依赖用户与行业的自律来解决。同时辅以自律性道德规制与网络知识教育,并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效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针对网络舆论的不同种类、不同特点、有的放矢的进行全面有效地引导,这样才会取得好的效果。比如积极的进行道德教育,做好各种把关工作,加强主流网站和品牌栏目的建设,研

14、究、疏导研究网民的心理等内外齐发力,不断引导公众的舆论向健康的方向发展。同时,要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引导网络舆情发展。 每当发生重大事情时,群众总喜欢看一些专家,媒体的评论,这些评论对他们有着一定的导向作用。因此,在引导过程中要发挥网络评论员队伍的积极作用,使群众通过网络评论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同各种网上错误言论作斗争,引导网友讨论,说服网友,使群众的舆论更加理性化。四、结语 网络舆论是充分发挥公民参与权,提高公民政治参与意识和推进民主的有效途径。但是由于其自身特点及管理上的缺乏,导致其在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暴露出其弊端。目前只有采取有效的法律手段对网络舆论中的负面影响进行必要的规制

15、和引导,我们才能充分发挥互联网在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形成与我国的社会制度和悠久历史相适应的网络舆论传播环境,进一步推动我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参考文献:孟维 试论中国网络舆论的引导与控制D兰州大学 2008年杜涛.网络舆论的演变特征分析J.新闻爱好者,2005,(1):37. 张颐武:客观评估网络舆论的复杂性 中关村期刊J2008年12期屠忠俊.网络传播概论M.武昌:武汉大学出社,2007:100-101. 杜骏飞:中国网络新闻事业管理J,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60页 在多年收治肝病、出血热、麻疹、艾滋病等传染病的临床实践中,逐步认识到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领域的优势,因此在制定医院长期发展规划中,有步骤的增加中医药在整体医疗工作中的比重,不断加强中医学科建设of rural drinking water sources, protection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s in rural areas by the end of the delimitation of the scope of protection, complete with warning signs, isolating network protection facilities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事务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