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城建学院数理系学生会章程.doc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104926888 上传时间:2019-10-10 格式:DOC 页数:22 大小:9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河南城建学院数理系学生会章程.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河南城建学院数理系学生会章程.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河南城建学院数理系学生会章程.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河南城建学院数理系学生会章程.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河南城建学院数理系学生会章程.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河南城建学院数理系学生会章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南城建学院数理系学生会章程.doc(2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有关学生会改革的思考学生会是联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纽带,在代表学生反映其利益和诉求和协助学校管理校园事务方面有着重要作用。要发挥中学学生会的作用,就必须按学校的利益与学生的呼声对学生会进行改革。具体要抓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要突出制度建设,增强学生会工作的稳定性。具备健全科学的学生会工作制度,能够保证学生会工作的稳定性,不会因为学生会干部的调整而影响学生会的工作。如果没有健全科学的学生会工作制度,即使有优秀能干的学生会干部,也难以保持学生会工作的连续性。因此,学生会的改革,必须先从制度上入手,突出制度建设。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学生会组织章程,作为基本条例以明确的条文规定学生会及各部的任务与工作,学生

2、会干部的产生及罢免方式、权利、义务、奖惩。同时配套制订学生会部门考核、经费使用、开会议事条例、社团管理等一整套完善的规章制度,从而保证学生会工作的稳定性。 二、要突出干部选拔,增强学生会工作的战斗力。学生会工作战斗力的强弱,关键要看领导干部的配备。学生会主要领导干部应该由能够代表学生参加自我管理的学生代表们选出,最后由学校德育部门批准,让学生会干部牢记自己的权力来自于学生的托付,从而增强其为学生服务的责任感。与此同时,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也要有一定灵活性。学生会可以在保证人员组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在届期内对优秀学生会干部进行提拔,便于调动优秀学生会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在组织机构的设置上,各执行部门的设立应少而精,既要涵盖学生生活,保证各部门间职务无重叠,又不需面面俱到,而导致部门臃肿。 三、要突出学生活动,增强学生会工作的影响力。要增强学生会工作的影响力,关键是要坚持突出学生的需要开展活动。随着时代的发展,学生们的兴趣爱好越来越广泛,开展相关活动的专业水平要求越来越高。只有将活动开展的选择权交给广大学生,学生会在领导方式上由管理转变为协调服务,主动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服务,引导学生由参与者向组织者转变,使举办的活动更加符合学生的需要。同时,可以积极组织开展大众化活动,每个学生都能参与进来,消除一些活动对特长才能的门槛,消除学生的畏难疑惑情绪,自然就会增强活动的

4、亲和力,进而增强学生会工作的影响力。我的一些建议:(1)民主决策制。首先由活动发起人在每周的部长例会上提出活动方案,经学生会主要成员进行讨论并投票决定是否举办。(2)建立梯级汇报制。对决定举办的活动要填写活动开展登记表,由学生会主席审核签字后,上报团委并听取老师的意见,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分团委。(3)活动要真正体现专业特色。真正把同学们的利益放在首位,使同学们在参加活动的同时将所学得知识加以运用。活动要重在质量,而不是一味在数量上下工夫。(4)避免活动出现“撞车”现象。在每周的部长例会上,各部要共同协调好举办活动的时间,坚决避免一个同学一天参加两个活动甚至多个活动。(5)建立活动回访制

5、度。在活动结束后,对参与活动的同学进行回访,听取他们的意见,吸取此次活动的经验和不足,努力使我校学生会真正成为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自治组织。河南城建学院数 理 系 学 生 会 章 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数理系学生会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章程制定。第二条 数理系学生会是在系党总支、团总支及院学生会的指导下为全系同学服务的群众性学生组织。第三条 本会宗旨: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热忱为我系同学服务,促进我系精神文明建设,扩大我系对外影响,提高我系同学综合素质,培养新时期“四有人才”。第四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

6、,引导我系学生争做跨世纪英才,担起世纪的历史重任。二、倡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带领全系学生刻苦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努力实践,走健康成长的道路。三、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学生与学校之间的正常民主交流渠道,在维护党的利益和学校利益的同时,维护学生的正常权益,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四、开展适合本系特点、符合时代精神的学习、科研、文娱、体育等公益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气氛。五、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参与和同学关系密切的有关校园的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校园生活、学习秩序。 六、做好与其他院系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工作。第二章 学生会成员第五条 凡数理系在籍学生,承认学生会章程,维护学

7、生会利益者,均可成为本系学生会会员。第六条 学生会会员享有的权利:一、在学生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对学生工作提出建议、质疑和批评。三、参加学生会举办的学术、文体活动及其他各项活动。四、对学生会的各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有保留和上诉的权利,但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必须坚决执行。第七条 学生会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发扬共产主义风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二、遵守学生会章程,服从学生会决议,认真完成学生会委托和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自己的学习任务。四、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学生会内外的意见,搞好学生会的思想建设和

8、组织建设工作。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权第八条 学生会干部由学生会成员推荐或自荐,由系党总支、团总支考核任命的方式产生,由干部组成委员会。第九条 学生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原则。 内部机构 设有主席团、办公室、外联部、纪检部、组织宣传部、学习编辑部、体育部、文艺部。主席团设主席,副主席(两名,最好分别兼管文工团和青协),团总支副书记,其他各部设部长(主任)一名,各部干事根据各部自身所需设定。职能范围1、主席团全面负责学生会内部工作,传达系领导的工作指示和任务,协调上下级关系,直接指导和监督各部工作,主持例会。负责各项活动。2、纪检部(1)监督各部的值班情况。(2)给各部值班和卫生

9、情况打分。(3)配合主席团的管理工作。(4)做好卫生检查和宿管工作。(5)做好量化考勤工作档案。3、办公室(1)负责保管学生会的公共财产及各项档案。(2)负责例会及各项会议的会议记录。(3)为相关活动提供文字及图片资料。(4)为学生会各项活动充当好后勤角色,购买所需物品。(5)协调会内各部门工作,负责协助主席团各项工作安排。4、外联部(1)与社会企业进行联系,为学生会举办的大型活动拉赞 助以支持学生会工作。(2)与各大高校进行联系,借鉴经验为我系工作提供参考。(3)不定期举办创收活动或小型活动,扩大我系的影响。(4)积极配合主席团及其他各部做活动。5、策划宣传部(1)参与组织、策划学生会开展的

10、各项活动,提交文字资料。(2)活动前期的组织安排,活动中工作保障及后期会场清理。(3)配合各部活动,为其提供策划、流程及可行性分析。(4)组织开展各种特色活动,丰富我系学生课余生活。(5)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前期宣传工作。(6)对上级传达的文件、规定给予及时的宣传。(7)积极配合各部的宣传工作。8、学习部(1) 负责各种文化知识资料的搜集与整理。(2) 协助各部的文字处理工作。(3) 负责系报的征稿,编辑与排版工作。(4) 不定期开展知识性竞赛活动。9、体育部(1) 负责组织系内的各项体育活动。(2) 组建系队并组织训练,提高我系体育竞技水平。 (3) 积极配合校内及其他院系的组织的各项活动。

11、(4)不定期举办体育活动,以提高我系学生的综合素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10、文艺部(1)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2) 广泛搜集文艺人才信息,为学生会文艺活动的开展储备人才。(3) 与各部合作,联系文艺演出的各项事宜。(4) 组织有部门特色的活动,以提高我系学生综合素质。第四章 工作制度第十二条 日常值班1、值班时间根据学校作息时间灵活安排,值班情况由生纪部负责记录并监督。2、不得迟到早退。请假、迟到、提前离岗须注明原因并经主席团批准。3、值班人员待人应有礼貌,注意工作态度。4、配合办公室做好清洁工作。第十三条 例会1、定期召开部长级例会及全体大会,因故不能出席者须向主席请假,无故缺席按

12、缺勤处理。2、各部例会时间自定,由各部部长负责召开,总结一段时间的工作情况,并做好下一段的工作安排。例会情况应做记录。第十四条 相关惩罚无故缺勤三次或请假两次者,经监察委员会核实后,干事将取消,评选部长资格部长降一级,主席团人员将接受监察委员会讨论后的处分。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数理系学生会第十六条 章程的修订。本章程由学生会主席团决议一年修订一次。第十七条 章程实施的时间。自主席团会议决议通过至下次修订通过实施之日止。第十八条 本章程报校团委、系团总支和校学生会备案。 河南城建学院数理系学生会 2011年8月数理系学生干部管理条例一、 总 则为了加强学生干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

13、,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制定本考核办法。全体学生干部必须遵守河南城建学院学院数理系学生干部管理制度,进行任期考核,受本办法约束和监督。二、 考核对象:学生会干部三、 考核办法和要求1、 考核程序为个人自评、部门初评、主席团终评、团总支老师审核。2、 考核年度内职务变动的以考核时的任职为准,但应听取其以前任职部门意见。3、 听取任部门、所在班级意见可采取书面调查、群众座谈会或其他有效形式。4、 终评由主席团牵头,各级学生干部代表和同学代表成立考核小组(9-13人的单数)进行审查,由团总支副书记任组长,考核小组中学生干部人员不少于50%。5、 各级学生干部在考核中应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14、组织严密、手续完备,不得走过场,敷衍了事。6、 考核结果须经学生科审核准后向全体同学公示后正式生效。四、考核时间一个学年度考核一次,一般在每年3月份启动考核工作,四月中旬前完成。五、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其中优秀干部比例不超过30%,结果载入学生干部档案,作为学校、学院各类优秀团干、学干评选的主要依据,学院将根据考核结果定期表彰优秀学生干部,并在其他评优中给予倾斜;对考核结果为一般的干部给予提醒或警告;考核结果为较差或有其他违纪、失职的干部则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部门进行调整。六、学生干部调整和换届学生会干部任期为1-2年,一般一年召开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和学生(代

15、表)大会,进行学生干部的选举,每年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人意愿调整一次。各部门招新和各级干部的调整工作在每年十月份进行和完成。未正式调整和换届前,原任职干部必须继续努力履行好职责,待完成好交接工作后方能离任。我系鼓励学有余力、富有经验的高年级学生干部继续担任部分干部职务,以老带新,以形成优良合理的干部队伍结构。对能力突出、工作热情高的低年级干部可大胆提拔任用,充实到主要学生干部岗位。学院在一、二年级学生中建立后备干部队伍名单,优先从中挑选充实到各级干部岗位上。七、考核细则(见附表一)八、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附表1河南城建学院数理系学生干部学年考核表姓 名班 级职 务任职时间考 核 标 准自评初评终评思想作风优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国家方针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