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当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复习资料)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104858579 上传时间:2019-10-1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十章当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复习资料)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第十章当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复习资料)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第十章当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复习资料)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第十章当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复习资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十章当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复习资料)(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十章 当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第一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一、中国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由56个民族组成,少数民族居住在边疆地区,居住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62%。 民族问题:泛指民族关系中存在的各类矛盾。它同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相联系,是社会发展进程中总问题的一部分,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变化而变化。 试述决定当代中国依然存在民族问题的主要因素。 第一、历史形成并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尚未完全消除;第二、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依然存在;第三、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观念及行为残余的存在;第四、民族差异的存在;第五、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阶级斗争。 当代中国

2、依然存在民族问题,但它基本上是各族人民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具体内部矛盾。其主要内容包括:各族之间的关系问题,中央和地方区域之间的关系问题,不同民族成分的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问题,民族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问题,民族发展和共同繁荣的问题,国家对少数民族的一系列具体政策问题,民族文化差异的问题等等。二、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政策中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政治前提,只有平等者之间才可能团结,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国家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的内涵主要是指国内各民族 和睦相处、友好交往、互相信任、互相合作、互相尊重与体谅、

3、共同努力与奋斗。民族自决权口号是伴随着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发展而产生的 。 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社会主义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三、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制度的客观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少数民族人民建立的地方政权,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实行这种形式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状况所决定的,也是由我国民族关系的特点和各民族人民要求祖国统一的愿望所决定的。 1、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2、在中国,汉族和其他少数民

4、族的关系从来不是一种殖民关系。3、在国际上还存在着民族分裂主义和其他敌对势力的状态下需要一个各民族团结,统一的民主集中制社会主义国家。 4、中国历史上长期以来实行中央集权制度。5、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需要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四、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形成、发展和基本特点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的实行:保障了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有利于国家统一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利于加快发展民族经济和文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正确处理中华民族关系的行之有效的制度。民族区域的特点1、实行区域自治的各民族自治地方都在单一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这内,不具有独立或半独立的联邦行政区域

5、性质。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大法和依据,各民族自治地方必须遵循。必须坚持国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国家政策,履行应尽的义务。3、各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权,都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所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是以工农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形式。4、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体现了民族自治和地方自治的结合,是一定的政治形式同一定的民族形式相结合的地方政权。5、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起来的,适应了我国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状况,能充分满足少数民族实行民

6、族区域自治的要求。 第二节中国民族自治区域的自治一、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设置是以一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是区域自治和民族自治的统一。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根据当地民族关系、经济发展等条件,并参酌历史情况,可以建立一个或者几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自治地方。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体制是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构成的省、地、县三级结构组成。内蒙古还设立盟和旗,盟相当于地区行政公署,旗相当于县级。各个自治区成立的时间:内蒙古(1947年);新疆(1955年10月);广西(1958年3月);宁夏(1958年10月);西藏(1965年9月)。民族乡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补充形式。二、民族自治地方

7、自治机关的性质和任务 性质:是在中国政府上具有十分突出的地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分部。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任务: (1)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2)领导各族人民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3)要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4)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5)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6)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三、自治机关的组成和自治权(1)人民代表大会: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之一,是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

8、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立法工作。(2)人民政府: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和一级地方行政机关,是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之一。 简述民族自治地方民族立法的主要内容。(1)根据本自治地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对上级国家机关颁布的法律制定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2)依照本自治地方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自主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3.自治权: (1)立法权。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上级国家机关答复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自治机关上报要求变

9、通执行或停止执行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的期限是收到报告之日起 六十日内答复。 (2)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权(3)人事权(4)治安管理权(5)经济管理权(6)草场和森林的所有权和使用权(7)自然资源开发及地方基本建设权(8)对外贸易权。民族自治地区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9)财政权(10)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管理权、 (11)流动人口及计划生育管理权(12)环境保护权。四、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受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检察院领导。五、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0、的实施,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2.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国家的统一,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也是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3.有利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把钥匙,既保证了祖国的统一,又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4.既发展了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又促进了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各民族的繁荣昌盛。六、民族自治地方的成效国家通过各种措施帮助和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包括:把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的发展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优先合理安排民族自治地

11、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力度,重视民族自治地方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采取特殊措施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教育和科技事业,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增加对民族自治地方社会事业的投入,扶持民族自治地方扩大对外开放,组织发达地区与民族自治地方开展对口支援,照顾少数民族特殊的生产生活需要。 全国5个自治区、27个自治州以及83个自治县都被纳入了西部大开发范围。十五计划期间,中央政府在西藏投资312亿元人民币,建设117个项目。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根据市文明委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现就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以“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洁”为主题的“四创”活动of rural drinking water sources, protection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s in rural areas by the end of the delimitation of the scope of protection, complete with warning signs, isolating network protection facilities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