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隆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同名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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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洛隆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高检院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区检院西藏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市院昌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为了扎实有效的推进我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区党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严格执行修改后三大诉讼法,集中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2、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规范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为全面推进依法治藏、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奠定坚实基础。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更加牢固树立检察人员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公正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二、人员范围专项整治工作自上而下、联动进行,我院要上率下行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一)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以我院各业务部门为单位,以全体检察人员为重点,全程参加

3、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二)驻村工作队员不返回原单位参与专项整治工作,但检察人员要提交书面对照检查材料。进一步加强对驻村工作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领导和督查,发放学习资料,及时进行指导。(三)援藏业务干部、挂职锻炼业务干警全程参加所在院专项整治工作。(四)检察长为各级检察院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全体检察人员同步、全程参加。(五)休假、出差、病假或其他事由不能参加的业务干警,需经各级院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或主持工作的副检察长批准,并在适当的时候安排补课。三、专项整治内容(一)整治共性问题重点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

4、、案管中心、纪检等部门和环节,突出整治八个方面的问题:1.执法不文明方面。重点整治司法作风简单粗暴,特权思想、霸道作风严重,对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冷硬横推;牵头领导:检察长责任部门: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民行科具体责任人: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信息员:办公室指定时限: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2.执行法规不严格、不规范方面。重点整治执行法律规定不严格,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对一些限制性规定变通执行,不严格执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牵头领导:检察长责任部门: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民行科具体责任人: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

5、信息员:办公室指定时限: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3.侵害律师权益方面。重点整治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对律师合法要求无故推诿、拖延甚至刁难,限制律师权利;牵头领导:检察长责任部门:办公室、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民行科具体责任人: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信息员:办公室指定时限: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4.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重点整治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等行为;牵头领导:检察长责任部门: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民行科具体责任人: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信息员:办公室指定时限: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5.违规办案方面。重点整治为追

6、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牵头领导:检察长责任部门: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民行科具体责任人: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信息员:办公室指定时限: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6.越权办案方面。重点整治受利益驱动,违规插手经济活动;牵头领导:检察长责任部门: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民行科具体责任人: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信息员:办公室指定时限: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7.违反职业操守方面。重点整治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案情或帮助打探案情,或者受人之托过问、干预办案,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牵头领导:检察长责任部门: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民行科具体责任人: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信息员:办公室指定时

7、限: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8.贿请办案方面。重点整治接受吃请、收受贿赂、以案谋私,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牵头领导:检察长责任部门: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民行科具体责任人: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信息员:办公室指定时限: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2(二)整治个性问题重点围绕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规范、制度建设,突出整治四个方面的问题:1.执法理念方面。重点整治检察人员办案中“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没有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牵头领导:检察长责任部门:办公室、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民行科具体责任人: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信息员:办公室指定时限:

8、2015年1月至2015年10月2.执法作风方面。重点整治检察人员执法作风不文明,对待来访群众冷硬横推;牵头领导:检察长责任部门:办公室、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民行科具体责任人: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信息员:办公室指定时限:2015年1月至2015年10月3.执法规范方面。重点整治检察机关对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学习不深,标准把握不准,不作为、乱作为;牵头领导:检察长责任部门: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民行科具体责任人: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信息员:办公室指定时限:2015年1月至2015年10月4.制度建设方面。重点整治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不完善,存在有制度不落实的情况。牵

9、头领导:检察长责任部门:办公室、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民行科具体责任人: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信息员:办公室指定时限:2015年1月至2015年10月全院各部门要围绕上述重点部门、环节和问题,结合我院实际,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纠正。既深入查找、着力解决共性问题,同时力求点面结合、着力解决个性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步骤方法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时间为一年,从2014年12月开始,2015年12月结束。(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1.进行动员部署(2014年12月26日至2月28日)。根据2015年2月6日已召开的全市检

10、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结合我院实际,进行动员部署。我院各部门也要突出重点,采取适当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引导检察人员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直面问题,切实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到广泛发动、全员参与。2.健全组织机构(2月28日至3月6日)。成立洛隆县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严格要求、严格标准、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不达标准、不符合条件、不能转段。办公室要加强联系,掌握进度,及时反映专项整治工作最新进展、最新情况,做好对上对下、对内对外的沟通联系和协调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3.制定工作方案(3月6日至3月10日)。根据高检院

11、的总体方案、区检院、市院的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端正司法理念和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专题分析自身司法规范化建设面临的形势,找准院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工作责任、时间要求。4.开展学习研讨(3月11日至3月26日)。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业务部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警示教育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区党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孟建柱书记在决定辅导读本和求是杂志发表的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在全国推进依法治国中更好地肩负起实践者推动者的责任等

12、重要文章,认真学习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的专项报告,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司法工作规范、检察纪律规定。要突出加强对全区检察业务干警特别是司法办案部门、一线人员的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和说法从检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规范司法行为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人民群众对规范司法行为的新期待,切实增强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对照检查阶段(2015年3月至6月)1.排查摸底(3月27日至4月10日)。对照重点整治八个方面共性内容和四个方面个性内容,认真梳理院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把自己查和社会评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走

13、访和开设网络信箱等方式,认真听取基层党政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听取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和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并继续通过对外公布的举报电话、举报网站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敢于自我揭短亮丑,实事求是地把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确保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2.汇总梳理(4月11日至4月25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进行全面汇总,尤其要理清重点问题,查明典案事例,并予以坚决纠正;要围绕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台帐,为下一步整改落实打好基础。3.深刻剖析原因(4月26日至5月15

14、日)。着重从政治思想、司法理念、职业良知、司法作风等方面查找思想、制度、管理、作风方面的原因,总结教训,提出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5月16日至6月20日)。针对党性党风党纪和司法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每一位党员干部、检察人员都要参加,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除党组固定列席人员参加以外,还可以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代表列席。会前,要就规范司法行为情况专门听取群众意见,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每个班子及其成员都要对照规范司法行为的要求撰写对照

15、检查材料。会上要开展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灵魂、正视矛盾,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会后,要在规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三)整改落实阶段(2015年6月至10月)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6月21日至7月15日)。坚持边学边改、立查立改,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提出整改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明确负责人、分管部门的责任,建立销号制度、逐项处理,确保整改到位。整改落实情况要公开通报。2.集中整改问题(7月16日至8月15日)。各部门和一线办案人员对自身不规范司法的行为,要从强化思想教育、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和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集中整改。对故意“打擦边球”、故意隐瞒不报、故意拖延不改的,都必须坚决处理。对需要修改完善的制度性问题,要加强调研,及时提出意见。对涉及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的问题,要注意收集情况信息,进行专题报告。3.加强制度建设(8月16日至10月15日)。结合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不断健全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制度机制,并将其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成果和考核标准。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对现有制度规范进行梳理,当立则立、该修则修,使制度规范易懂易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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