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法院院长王长法做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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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中级法院院长王长法做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2007 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继续推进“学习型、精品型、管理型、文明型、标准型”人民法院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一、着力推进审判和执行工作,为构建和谐安阳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

2、职能作用,切实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到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去,全年共受理各类审判和执行案件 29071 件,审执结 26984 件,结案率928% ,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审判和执行案件 4687 件,审执结 4478 件,结案率 955% 。(一)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 4118件,审结 3869 件,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589 件,审结 560 件。全市法院共判处犯罪分子 5325 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 647 人。依法严

3、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犯罪。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爆炸、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年审结此类一审案件 1044 件,判处犯罪分子2026 人。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如北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郑伟等 21 名被告人涉黑案件,依法判处主犯郑伟有期徒刑 14 年,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推进了我市平安建设工作的开展。依法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惩处力度,重点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伪造

4、货币、制假售假等破坏金融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全年审结此类案件 112 件,判处犯罪分子 170 人。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加大惩处职务犯罪力度,共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 161 件,判处犯罪分子 209 人。如通过对安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原局长索好玺受贿等案件的审理,促进了我市反腐败斗争的开展。积极参与平安安阳建设。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积极参与依法治市工作,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说法和定期到学校、社区上法制课等方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认真做好

5、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1409 件,促进了罪犯改造;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社会管理、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预防、减少犯罪和纠纷的发生。(二)大力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市法院牢固树立服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的理念,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 16951 件,审结 15242件,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2192 件,审结 2050 件。认真审理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案件。加大涉农案件审理力度,共审结农村土地承包、拖欠农民工

6、工资案件 168 件,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妥善审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案件,共审结此类案件 4016 件,促进了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妥善审理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共审结此类案件 3661 件,依法制裁侵权行为,保护了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妥善审理就业、就学、就医、住房等有关民生的案件,共审结此类案件 460 件,服务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继续做好“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和“维护妇女、儿童、残疾人合法权益”等专项审判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林州市人民法院被全国老龄委、公安部、司法部命名为“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认真审理涉及经济发展的案件。妥善审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

7、展过程中发生的企业改制、承包、租赁、转让等纠纷案件,共审结此类案件 176 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依法审理金融纠纷案件,切实做好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共审执结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案件 66 件,标的金额 31 亿元,维护了金融秩序,保障了金融安全;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共审结此类案件 6629 件,保护交易安全,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审结知识产权案件 40 件,促进了创新型安阳战略的实施;加大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力度,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审理破产案件 26 件,安置职工 10000 余人,安排职工再就业 2000 余人,促进了社会稳定,2

8、 月 22 日人民法院报在头版以安阳破产案件无震荡为题,报道了我市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主要做法。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和适用范围,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达 523 ,人民法庭调解撤诉率达 678% 。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安阳县人民法院许家沟人民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评为“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三)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监督和支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全市法院不断加强行政审判工

9、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 706 件,审结 651 件,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199 件,审结 185 件。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新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建立完善国家赔偿请求权告知制度和听证制度,加强国家赔偿工作,充分发挥国家赔偿在保障人权、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方面的职能作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 6 件,决定赔偿 4 件,赔偿金额388 万元,保护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四)切实加强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工作,统一裁判尺度。全市法院本着实事求是、依法纠错的原则,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全年共受理各类再审案件 587 件,审结 4

10、89 件,其中,维持 163 件,发还、改判或部分改判 120 件,调解及作其他处理 206 件。审结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案件 57 件,其中,维持 17 件,发还、改判或部分改判 19 件,调解及作其他处理 21 件。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和发还、改判案件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经常性监督。进一步加大业务指导力度,通过制定规范性意见、召开座谈会、开展审判业务调研、组织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提高司法水平。(五)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坚持把解决执行难作为树立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大执

11、行工作力度,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发展,全年受理执行案件 5887 件,执结 5813 件(含申请人申领债权凭证案件 1126 件和中止执行案件 263 件),执结率 987% ,执结标的金额 74 亿元,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 298 件,执结 274 件,执结率 919% ,执结标的金额 54 亿元。建立了执行案件信息系统,公开执行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了特困执行案件救助基金,共发放救助资金 41 万元,对被执行人缺乏执行能力、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及时给予救助,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法委组织协调、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综合解决执行难工作格局。通过加强执

12、行工作,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二、切实加强法院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服务和谐社会的能力全市法院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审判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一)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市法院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专项教育相结合,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科学发展观大讨论、“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等活动,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牢固,审判指导思想进一步端正,审判作风进一步改进。继续坚持位次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促进了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涌现出了以“全国优秀法院”滑县人民法院、一等功集体

13、林州市人民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王玉清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全市法院有 106 个集体和 195 名个人受到市级表彰,有74 个集体和 60 名个人受到省级表彰,有 4 个集体和 1 名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二)继续狠抓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岗位培训,组织开展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报告会、专题研讨会 25 次,分批、分层次对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同时,继续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办了在职法学研究生班、与北京大学联办了法律专业本科班,鼓励、支持法官参加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法官的学历层次有了较大提升。(三)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14、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规范司法礼仪,对庭审活动和法官的言行仪表等提出明确要求,法官职业素养进一步提升;全面落实违法审判和违法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了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认真评查改判、发还等案件132 件,对其中 6 件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4 件属认识问题,2 件有待错案确认;聘请廉政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严禁法官接受当事人钱物和吃请等“五条禁令”,严肃审判和执行工作纪律,对在集中接访、群众举报、案件评查和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件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依法依纪进行严肃追究。全市法院共对 5 起 5 人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查处,

15、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四)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市法院完善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基层建设机制,建立了中级人民法院领导与基层法院、人民法庭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监督和指导。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面积近 38 万平方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投入使用,不仅为法院干警提供了一个符合现代审判、办公要求的工作场所,也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更加便利的诉讼环境。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办案、装备专款 1234 万元,用于补助全市法院办案经费不足,有效缓解了办案经费困难。同时,新建、改建了 5 个人民法庭,全市 35 个基层法庭中有 18 个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三、进一步落实

16、司法为民要求,人民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全市法院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涉诉案件无小案”的观念,坚持以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把司法为民要求落实到审判和执行工作各个环节。(一)认真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切实方便群众诉讼。全市法院继续推行远程立案,解决偏远地区当事人立案不方便问题;坚持和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对简易民事案件,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及时调处纠纷;推行诉讼指导、风险告知等便民措施,引导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扩大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积极推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提高了办案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二)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实行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制度,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通过采取集中接访、带案下访等措施,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完善涉诉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倒查制和领导包案等工作制度,制定了排查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长效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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