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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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新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部门职责: (1) 根据【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三)贯彻执行国家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全省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拟定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并组

2、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四)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五)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和省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落实企业中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政策。 (七)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八)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实施有关退

3、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残病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等全县优抚对象的优抚、抚恤等工作,组织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十)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省、市和县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传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十一)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

4、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机构设置: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规格经费保障形式新河县民政局(机关)行政正科级财政拨款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1、收入说明:本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482.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入2482.05元。2、 支出说明:本部门2019年共安排支出2482.0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2472.05万元。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预算收支安排2482.05万元,我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的部门,增减情况无法对比。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0万元,主要

5、包括办公费10万元。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2019年本部门共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我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的部门,增减情况无法对比。5、 绩效预算信息总体绩效目标:1、全面组织贯彻落实以安置优抚为基础的工作。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困难得到有效解决,义务兵家庭优待工作全面落实。2、阳光安置,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经济补助。全面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及时发放义务兵优待金。3、光荣院、军供站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在院休病(养)员医疗和生活补助标准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确保为过往军队

6、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功能日益完善,烈士褒扬系统信息完整。4、慰问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开展双拥系列活动,宣传双拥成果,积极营造全县双拥工作氛围。职责分类绩效目标:一、优抚安置组织县级拥军优属活动。组织对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的政策落实,负责县级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及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困难,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推行阳光安置,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参与社会竞争能力;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经济补助。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全面落

7、实军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优抚优待,负责县级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负责优抚对象数据更新管理;承担优抚对象巡诊、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械配备工作。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到位率100%。复员退伍军人及军休安置 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县级退役士兵管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义务兵优待。军休干部医疗补助到位率100%;分配县直单位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率80%以上;义务兵优待金全部足额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率100%。二、优抚事业

8、单位能力建设加快县级光荣院建设和维修改造,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确保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和医疗;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全年预算12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光荣院取暖补贴发放、2万元源于烈士公墓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拥军优属慰问及双拥活动 组织指导县级拥军优属慰问工作、积极开展双拥活动。慰问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开展双拥系列活动,宣传双拥成果,积极营造全县双拥工作氛围。双拥模范城(县)督导检查覆盖率90%以上。314民政单位:万元职责活动年度预算数内容描述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评价标准优良中差一、拥优抚安置政策及管理2472.05组织县级拥军优属活动。组织对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的政策落实,负责县级转业士官、

9、退役士兵及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困难,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推行阳光安置,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退役士兵参与社会竞争能力;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经济补助。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全面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1、优待抚恤765.00负责县级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负责优抚对象数据更新管理;承担优抚对象巡诊、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械配备工作。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医疗困难得到有效解决,义务兵家庭优待工作全面落实。残疾军人配备假肢等器具满意率,优抚对象医疗

10、补助到位率100%90-95%80-90%80%以下2、复员退伍军人及军休安置1707.05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县级退役士兵管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好义务兵优待。阳光安置,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经济补助。全面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及时发放义务兵优待金。军休干部医疗补助到位率100%95-99%90-95%90%以下分配县直单位退役士兵

11、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率80%以上70-80%60-70%60%以下军休干部家属遗属医疗生活补助到位率100%95-99%90-95%90%以下县级军休服务机构补助经费到位率100%95-99%90-95%90%以下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地方性津补贴到位率100%95-99%90-95%90%以下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率100%95-99%90-95%90%以下义务兵优待金发放100%95-99%90-95%90%以下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率100%95-99%90-95%90%以下1-4级伤病残购建房补助率100%90-99%80-90%80%以下教育培训补助率90%80-90%70-80%70%以

12、下3、优抚事业单位能力建设加快县级光荣院建设和维修改造,提高服务保障水平,确保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和医疗;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光荣院、军供站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在院休病(养)员医疗和生活补助标准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确保为过往军队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功能日益完善,烈士褒扬系统信息完整。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完好率100%90-99%80-90%80%以下军供站设施设备完好率100%90-99%80-90%80%以下光荣院设施设备完好率100%95-99%90-95%90%以下4、拥军优属慰问及双拥活动组织指导县级拥军优属慰问工作、积极开展双拥活动。慰问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开展双

13、拥系列活动,宣传双拥成果,积极营造全县双拥工作氛围。双拥模范城(县)督导检查覆盖率7、 国有资产信息我部门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的部门,增减情况无法对比,年初还没有安排固定资产购置预算。8、 名词解释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

14、、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城乡低保发放标准:我县城镇低保补助标准平均每人每月360元;农村低保补助标准平均每人每月240元。2、特困供养发放标准:我县城镇特困供养每人每月760元、农村集中供养每人每年702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4800元;另外需对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贴每年180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贴每年2040元。 3、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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