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工作中对受处理.doc

上传人:F****n 文档编号:103338124 上传时间:2019-10-06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在实际工作中对受处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在实际工作中对受处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在实际工作中对受处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在实际工作中对受处理.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在实际工作中对受处理.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在实际工作中对受处理.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在实际工作中对受处理.doc(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部通报的违纪违规选人用人案件中,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被追究责任的事例不少,应引以为戒。(事例5)所以,在选人用人问题上,作为组织人事部门的负责同志,该坚持的原则要坚持,该报告的要报告,对“一把手”该提醒的要提醒,这是对岗位、对领导、对自己、对社会的一种责任。否则,出了问题,板子肯定打到自己身上。3、坚持惩教结合,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方法,解决了“怎么追究”的问题一是明确了责任追究的2种方式。即: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组织处理主要有5种措施,分别是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特别强调,有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情形的,已列为考察对象或者

2、提拔人选的,应当首先将其排除出考察对象或者取消其提拔资格,再按照规定作出组织处理。中组部对治理拉票贿选行为一直十分重视,2006年以来,多次下发通知提出明确要求,查处通报了多起拉票贿选案件。去年以来,又进一步加大了治理力度,结合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开展了治理拉票行为专项行为,要求对拉票贿选案件,有举必查、查实必处。(事例6)对于纪律处分,文件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建议有关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影响期限。责任追究

3、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该办法规定的影响期较之干部任用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责任追究办法则规定两年不能提拔。本着惩教结合原则,责任追究办法特别对受处理人员的安排作出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党政领导干部,

4、应当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资历、特长等因互,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并同时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这条规定体现了对干部爱护和关心。当然,根据办法的规定,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后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得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我省在实际工作中对受处理、处分人员的安排,一直严格执行中央、中组部的规定,但由于一些干部群众对相关政策不了解,往往产生误解。如汶川大地震期间滨州工商局组织人员到外旅游考察,局长、党组书记受到免职处理,后异地安排到威海工商局任副职。这本来是符合有关规定,但在网上引发了非议。三是明确了实施责任追究的主体。责任追究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由党委(党组)及纪

5、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这就确定了实施责任追究的3个主体,其中党委(党组)起领导作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权属职能负责实施。文件还具体规定了责任调查的3种提起方式:第一,是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作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第二,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理举报、查办案件等工作中发现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第三,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作用过程进

6、行调查。中组部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调查工作一般在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干部作出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开展;未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的要作出说明,不进行调查处理的按照规定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干部监督工作实践表明,防止选人用人上出现问题,事前把关比事后监督更有效。2003年6月,中办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提出,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并对需要报告的事项作了规定。从近年来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和查处违规用人问题的情况看,由于缺乏操作性办法,报告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

7、贯彻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应该报告的事项不报告,需要征求意见的不征求意见,导致提拔干部把关不严、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等问题时有发生,在干部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基于此,中组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明确报告事项,规定审核程序,规定未经审核批准,调整工作不得进行,作出的任免决定无效,从而在源头上把好选人用人关,防止违规作用人问题的发生。较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规定,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扩展了报告事项,由5种增加到12种。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报告的事项分两类。一类是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事项,共有5种情形,分别是:在机

8、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越级提拔干部的;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其他应当事先报批的事项。另一类,是在作出决定前应当以书面形式,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事项,共有7种情形,分别是:破格提拔干部的;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具体数量界限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确定);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者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作用

9、的;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这12种情形,除了2条兜底性的条款外,其它10条针对的都是在选人用人上违规现象易发多发、群众特别关注的敏感问题。前一段时间网上热议我省新泰市公开考选的一批二十多岁的科级干部,公众关注的是入选人的资格条件和家庭背景。再如去年网上热议的我省选拔年轻的团省委副书记张辉,也被指有领导干部背景。虽然这些所谓的背景问题根本不存在,也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但说明群众对领导干部亲属的提拔是非常关注的,对任人唯亲的做法意见是非常大的。因此,对这些情况需要进行事前报告,由上级组织(人事)部

10、门把关审核。在这里,我想重点谈一谈一批集中调整干部的数量问题。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明确规定,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在作出决定前要书面征求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从我们受理群众举报的情况看,干部群众对一次性大规模集中调整干部问题比较关注,举报比较多。从我们查处的情况看,这类问题也不少见。在查处中我们发现,伴随着大规模调整干部,往往会出现超职数配备、降低资格条件等问题。前一段时间,群众举报反映某区一次大规模调整干部,存在超职数、任人唯亲等问题。经调查,该区一次调整涉及干部218人,其中提拔了144人,违规超职数配备、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近70人。一次调整面大了,既使一点不违规,由于调整面大,有想法

11、的人多,也容易引起思想波动,引发群众举报。因此,最好控制调整规模,一次涉及面不要过大。但究竟应该控制到什么规模,需要因地因部门因调整次数而异,目前还没有统一规定。我个人认为,就市县来讲,一年调整干部最好在两次左右,一次不要超过领导干部总职数的15%(包括交流、免职和提拔等)。(三)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一报告两评议”办法)所谓“一报告两评议”,是指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根本目的是为了加

12、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党内民主监督。“一报告两评议”办法出台前,中组部对“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已经作了明确要求,各地进行了探索和实践。2003年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时,应当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作为一项内容,接受同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监督。2008年的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将“一报告两评议”列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工作举措作出了部署。按照中组部的部署要求,全国市、县两级党委已经连续2年开展了“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可能在座的很多同志都参与过这项工作。中组部制定的这个办法,是以制度形式,

13、对“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总结、规范和提升。文件共12条,主要对报告和评议方式与内容、参评人员范围、评议对象、评议档次和结果运用等作了具体规定。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特点:1、重点突出了对下一级党政正职任用的评议。“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规定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的对象全区卫生系统,特别是我院在医疗服务质量逐步提高的同时,业务工作量也正在逐年同步明显增长。老百姓有病大都能够走进医院并看得起病了,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这是一个可喜的变化。of rural drinking water sources, protection of drinking water sources in rural areas by the end of the delimitation of the scope of protection, complete with warning signs, isolating network protection facilities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