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的差异比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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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年金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的差异比较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是员工退休养老的第二支柱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才可以建立企业年金:(1)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3)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大型企业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对此,企业建立年金后会计上怎样核算?税务上怎样处理?个人所得税怎样

2、缴纳及企业所得税怎样处理都面临政策的制约,于此对企业年金会计及税收处理进行具体的分析,以供企业税务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参考。一、企业年金会计的处理 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养老保险费属于企业职工薪酬,其中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是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二是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

3、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三是上述情况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按照企业年金计划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提的应付企业年金,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情况处理,如是生产部门人员的企业年金。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一企业年金”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企业年金,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二企业年金”科目;管理部门人员、销售人员的企业年金,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一企业年金”科目;并对以上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企业年

4、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一企业年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但是,若企业当期实际缴纳企业年金大于按照企业年金计划计提应付企业年金的,应当根据差额补提应付企业年金,会计分录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一企业年金”科目;企业当期实际缴纳企业年金小于按照企业年金计划计提应付企业年金的,应当将差额冲回多提应付企业年金,会计分录与补提会计分录相反。 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为职工缴纳的企业年金费用及其期末应付未付金额。 二、企业年金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根据企业

5、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的规定“自 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

6、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也就是说企业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实际缴纳企业年金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5以内的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超过5的部分,按照超过的部分调增企业所得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年金属于补充养老保险范畴,因此税收上应按财税200927号文件规定处理,在5%的标准内,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否则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将超过部分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三、企业年金的会计与税务差异及协调企业年金计划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七、八条规定:企业

7、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这是会计计提成本费用的标准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对此,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规定,企业年金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

8、一。即会计上允许扣除标准约合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7%。而财税200927号文件则不超过当年工资总额的5%。因此可以根据比较后,进行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如果前者大于后者,则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前者小于或等于后者,不需要调整体应纳税所得额。 四、企业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任职或雇用关系是指所有连续性的服务关系,提供服务的任职者或者雇员的主要收入或者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自于任职的企业,并且这种收入基本上代表了提供服务人员的劳动,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服务的连续性应足以对提供劳动的人确定计时或者计件工资。与个人劳务支出有非常明显的区别。另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9、(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总额,即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来确定职工工资总额,主要包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但不包括企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 因此,企业按以下原则确定职工工资总额:一是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二是

10、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是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是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五是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的规定:(一)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二)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

11、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三)对因年金设置条件导致的已经计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不能归属个人的部分,其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还。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退税款=企业缴费已纳税款(1实际领取企业缴费已纳税企业缴费的累计额)参加年金计划的个人在办理退税时,应持居民身份证、企业以前月度申报的含有个人明细信息的年金企业缴费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复印件、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书复印件等资料,以及由企业出具的

12、个人实际可领取的年金企业缴费额与已缴纳税款的年金企业缴费额的差额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予以退税。(四)对个人取得本通知规定之外的其他补充养老保险收入,应全额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文件中规定,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人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

13、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例11-5甲企业每月职工个人缴纳企业年金400元、企业缴纳为1000元,假设张某的个人工资为7000元,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为500元。则个人所得税缴纳及税负分析:1张某个人缴纳的企业年金400元,不得在计算工薪所得税前扣除,应并入职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当期个人所得税款。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000-500-3500)10%-105300-105195(元)2企业缴入其个人账户的1000元,不并入职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额,直

14、接以1000元对应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的适用税率计算应扣缴的税款。 即企业缴纳的,并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3%=30(元),一年缴纳个人所得税=3012=360(元)。 张某的税负(19512+360)/(700012)=3.2% 若改为按季缴纳,则企业每季缴纳10003=3000元企业年金,并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x10%-105=195元,一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954=780元。企业按月缴纳的企业年金,所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明显要低于按季按年方式缴纳的。 张某的税负(780+2340)/840003.7% 若改为按年缴纳,则企业缴纳一年1000

15、12=12000元企业年金,并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25%一1005=1995元,一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995元。 张某的税负(1995+2340)/840005.2%因此,在年金缴纳时还应考虑个税负担,企业应尽量选择按月缴存,以减轻职工税负压力。 四、结论 1、 对于企业年金缴纳的处理由于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对会计上作为职工薪酬核算内容作了一个限定,即企业和个人各自不超过上年企业工资总额的1/12;如果超过了这个标准,则不能作为工资总额的一部分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2、对于不超过上述标准,但超过税法规定补充养老标准当年工资总额5%的部分,则应按差额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3、对于小于当年工资总额5%的情况,允许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4、按月缴纳年金的税负最轻,按年缴纳的年金税负最重。 中小企业和大企业,这些大大小小经济细胞的多样性和互补性,形成了经济生活中丰富多彩的“生态平衡”。作为以适应环境而生存、自保甚至做强做大作为理由的企业,面对这局面惟一办法就是转型“健身”找出路。County continuation records has examined 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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