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学(实践)自考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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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皇冠假日酒店消防安全检查报告一、被检查单位名称及基本情况 皇冠假日酒店位于振兴区滨江中路158号。建筑面积26000,占地2700,是集住宿、餐饮、娱乐、会议、商务一体的现代化四星级商务酒店。酒店下属的衢州东方商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丹东目前最大的商业酒店,经营面积达33000,展览面积 A区:540; B区:864; C区:864 标准展位(3m×3m):A区:12个; B区:41个;C区:40个。技术参数:建筑面积3200,展览面积A区:540;B区:864;C区:864 标准展位(3m×3m)A区:12个;B区:41个;C区:40个,二楼东西展区各6个。二、消

2、防监督检查内容消防许可及验收备案、建筑耐火等级、建筑内部装修、消防安全布局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设施、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三、消防监督检查要点(一)、消防许可及验收备案1.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施行后开业的酒店集贸 等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应经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合格。 2.建筑物或场所使用情况与消防验收或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是否相符。已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不得擅自变更消防设计,如变更应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二)、建筑耐火等级1.酒店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确有困难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但不应超过二层,不宜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2.屋顶采用金属承重结构时

3、,其吊顶、望板、保温材料均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屋顶承重构件应采取外包不燃烧材料、喷涂防火涂料等措施。(三)、建筑内部装修1.酒店贸 内部装修应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2.酒店 地下营业厅的顶棚、墙面、地面以及售货柜台、固定货架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应采用不低于 Bl 级的装修材料。3.附设在单层、多层建筑内的酒店 :a).每层建筑面积gt3000 m或总建筑面积gt9000 m的酒店 营业厅级装修材料,其顶棚、地面、隔断应采用 A 级装修材料,墙面、固定家具、窗帘应采用不低于 Bl 级的装修材料。b).每层建筑面积 1000 m-3000 m或总建筑面积 300

4、0 m-9000 m的酒店 营业厅,其顶棚采用 A 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隔断、窗帘应采用不低于 B1 级的装修材料。c). 其它酒店 营业厅,其顶棚、墙面、地面应采用不低于 B1 级的装修材料。4 .附设在高层建筑内的酒店 a). 设置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其顶棚应采用 A 级装修材料,窗帘、帷幕及其它装饰材料应不低于B1级。b). 设置在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其顶棚、墙面应采用不低于 B1 级的装修材料。c).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 A 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 B1 级的装修材料。(四)、消

5、防安全布局和防火分隔1.酒店 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合理规划消防车通道、确定消防水源,酒店 与其他建筑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 a).酒店不应布置在甲、乙类易燃易爆单位附近,复核人要求。b).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行消防车道。当设环行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c).占地面积超过 3000m的低于 24 米的酒店和室内 等公共建筑,宜设环形消防车道。2.附设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物内的酒店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h 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附设在高层民用建筑物内的酒店 ,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h 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6、1.5h 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3.酒店 营业厅、仓库之间应有完全的防火分隔。4.食品加工、家电维修、服装加工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的部位并应避开主要安全出口。5.地下酒店 不应设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五)、安全疏散设施1.安全出口:a).酒店 安全出口数一般不应少于2个,符合要求。b).酒店 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m,符合要求。c).地下、半地下酒店 的安全出口应独立设置,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符合要求。2. 疏散宽度:酒店 营业厅货架、柜台的布置应便

7、于人员安全疏散,通向安全出口的主要疏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3m,其它疏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2m;每层建筑面积小于500 m时,通向安全出口的主要疏散走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2m,其他疏散走道宽度不应小于 1.5m。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小于 1.4m。3. 疏散距离:a). 酒店 的安全疏散距离应不大于GBJl6、GB50045、GB50098、JGJ48规定的距离。b).多层建筑营业厅符合双向疏散条件时,其最大允许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30m,且不应大于35m,行走距离不应大于45m;符合单向疏散条件时,分别不应大于15m和18m。4.疏散楼梯间:1). 下列酒店 建筑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a. 超过层的

8、公共建筑;b. 建筑面积500 ,底层地坪与室外出入口高差不大于 10m 的地下建筑; c.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或高层民用建筑裙房。5. 下列酒店 建筑应设置防烟楼梯间:a).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或建筑高度超过 32m 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b).底层地坪与室外出入口高差大于 10m 的地下建筑;6.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 GBJ16、GB50045、GB50098 中的有关要求。四、建筑消防设施(一)、室内消火栓系统。1.下列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a.超过 5 层或体积5000m 的建筑;b.超过 6 层的,底层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c.建筑面积gt300 的地下建

9、筑。(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情况有:a. 每层建筑面积gt3000 ,或总建筑面积gt9000 的单层、多层酒店 ;b. 建筑面积500 的地下酒店 ;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合 GB50084 的有关要求。(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酒店中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符合 GB50116 中的有关要求。 (四)、防排烟系统:1.下列建筑应设置防排烟系统:a. 单层、多层建筑内的酒店 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其开窗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2;每层建筑面积gt3000 或总建筑面积gt9000 的酒店 ,当开窗面积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排烟;b. 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及其裙房内的酒

10、店 、地下酒店 。2.不应设置影响酒店 自然排烟的货架、室内外广告牌等。3.不超过 6m 净高的酒店 应划分 500 的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均应设有排烟口,且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五)送风系统:1、送风机房应当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并有未端电源切换装置。吸风口应当满足吸风量的要求。2、送风系统通常用于前室和楼梯。前室为选择性送风(当需要送风时),可通过打开正压送风口,看能否联动启动送风机,且联动打开上下层前室的正压送风口。并查风口的风速。楼梯内为正常送风,风口一般不装防火阀。3、风机房内和控制中心均能启动风机(在控制中心可打开任何一层前室的正压送风口,同样能联动起动风机,效果同第二

11、点),可选择性的进行试验。(六)机械排烟系统:1、排烟机通常设置在屋顶或单独的房间内,应当有未端电源切换装置和控制箱或柜2、机械排烟的排烟防火阀通常应当安装在排烟机房外,是常开状态。3、可通过控制中心起动排烟风机、可通过打开排烟口起动排烟风机。排烟风机起动后,通过关闭排烟防火阀,联动关闭排烟风机。 4、应当测试排烟口的风速。(七)、火灾应急照明系统: 1.下列部位应设有火灾应急照明: a.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 b. 设有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建筑物的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 c .单层、多层建筑内的每层建筑面积gt1500 的营业厅、建筑面积gt300 的地

12、下酒店 及高层建筑内的酒店 营业厅; d .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以及发生火灾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2.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a.火灾应急照明灯宜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地上建筑的应急照明照度不应低于05Lx地下建筑不应低于5Lx;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房间应保持正常的照度; b.火灾应急照明灯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c. 火灾应急照明灯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 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 100m 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 30min); d. 正常电源断电后,火灾应急照明电源转换时间应不大于 15s,经检查,酒店地

13、下一层的停车场火灾应急照明不符合相关要求,要求及时整改。(八)、疏散指示标志1.酒店 营业厅、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上方、疏散走道及疏散楼梯间应设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2.地下酒店 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有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九)、灭火器1.酒店中的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 GBJ140 中的有关要求。2.灭火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a.扑救 A 类(固体)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b.扑救 B 类(液体)火灾应选用干粉、泡沫、二氧化碳型灭火器,扑救极性溶剂B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 c.扑救C类(气体)火灾应选用干粉、二氧化碳型灭火器;d.扑救带电

14、火灾应选用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3.一个灭火器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4.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小于0.15m。 (十)、其它消防设施酒店 还应设置的其它消防设施应符合 GBJ16、GB50045、GB50098 等规范的有关要求。五、火患判定及处理意见皇冠假日酒店有以下几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1、会展中心A区展台后方消防栓无水带;2、东方大酒店地下消防通道堆放杂物现象;3、锅炉房与其他房屋防火间距不满足规范要求,未按照标准设置警示标志和隔离措施4、会展中心活动板房保温材料采用可燃苯

15、板材料,且洞口沿采取封边,如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 建议衢州东方集团对上述火患进行整改并且每月15日,定期开展人员、物资集中场所消防安全自查,以劳动密集型商铺、包厢、餐厅等场所为重点,检查了各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内部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设施完整好用情况;火电源管理情况;员工消防培训教育情况。通过检查,使各重点部门的防火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整体抵御火灾能力进一步提高。六、消防安全检查判定皇冠假日酒店整体火患较少,酒店、商厦以及会展中心均能按照国家各项标准设计、施工建造,但仍然存在火灾隐患。“安全生产重于泰山”,集团所属各单位通过自排自查,各项防火要求基本合格,可以正常开展各项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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