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评估考核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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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评估考核总结2011年4月16日至18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北京进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评估考核。考核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带队,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相关专家组成。4月16日下午,市食品办代表市政府向考核组汇报了我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总体情况。市政府马林副秘书长主持了汇报会,吉林副市长、程红副市长出席会议并就我市食品安全整体工作和考核组进行了阐述和沟通。考核组查阅了北京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相关文件和资料,对西城、顺义、平谷、通州和密云县部分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

2、餐饮服务企业、生猪屠宰企业和奶站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并听取了顺义区和平谷区政府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汇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文件资料、查阅台账、现场询问和随机抽查,考核组成员一致认为,北京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和责任明确、体制机制比较健全、监管措施比较周密、工作求实创新、整顿成效明显,从检查和抽查到的食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餐饮服务企业的情况看,达到了预定的整治目标。一、整顿工作的主要措施和成效(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对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吉林同志为组长,丁向阳副市长、程红副市长为副组长的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顿

3、工作。成立了市、区两级督导组,深入执法一线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就整顿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一是以人为本,服务大局。把保障民生作为整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整顿成效与首都市民的期待和消费需求相适应,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建设世界城市的战略目标相适应。二是科学监管、创新机制。探索健全符合首都实际的科学监管机制,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三是全程监管、依法行政。完善从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到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链条,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法规。四是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我市结合实际,将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蔬菜、猪肉、肉制品、食用油、豆

4、制品、水产品、乳制品等19类食品,种植、养殖基地、食品加工小作坊、批发市场、小食杂店、小餐饮、学生营养餐配送企业等16类生产经营者以及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等6类地区作为重点。以“城中村”改造为契机,一并清理食品无照经营现象。五是整建并举、标本兼治。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整顿一个领域、规范一个行业,促进食品安全状况和生产经营秩序的根本好转。六是加强基层、强化基础。加强食品安全设施、人员、经费和技术保障,提升基层一线监管执法能力。整顿期间,市财政共投入食品安全经费3.46亿元。市、区两级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相关部门共召开会议130余次,编发整顿工作信息1900余篇。(二)严格整顿规范,强化食品安全

5、的主体责任。在整顿工作期间,对全市1718家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78862家食品经销单位、58017家餐饮企业、2840家学校及托幼食堂、43家畜禽屠宰加工企业、331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1063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314家食品添加剂生产经销单位、201家乳制品及含乳食品生产企业、26332户乳制品经营者和63家生鲜乳收购站进行了全面摸底和规范。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3万户次,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5114件,罚没款405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6起,有力地打击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我市食品安全各部门、各区县将国务院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要求宣传贯彻到每一个街道乡镇、每一户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每一位基

6、层执法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厂房、设备、工艺流程、从业人员达到法定要求的情况,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和进货查验、贮存、出厂检验、召回等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食品标签、广告达到法定要求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符合法定要求、制度不健全的生产经营者依法责令整改,直至取消经营资格,极大地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主体意识。二、北京市长效机制建设情况(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的三大体系。1、完善监管组织网络和责任体系。一是成立了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后卫生部在内的31个单位组成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市属成员单位一把手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各区县和天安门等

7、5个地区以及320个街乡、500余个居(家)委会建立了食品安全领导或协调联络制度,90%的社区和行政村设立了食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二是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构成的责任体系。三是就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订、中央厨房、食品现场制售、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生猪屠宰环节“瘦肉精”监控等领域进一步明确了部门分工,消除了监管盲点。四是制定了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办法,将食品安全监测合格率、食物中毒发生率、食品安全组织网络体系建设、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工作纳入考评指标。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区两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和对各部门、各区县政府工作绩效以及领导班子

8、的考核,极大地强化了食品安全责任意识。2、完善检测体系。近年来,市财政和社会各界出资近亿元,为百家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商场、连锁超市和社区菜市场建设了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站或快速检测室。2009年、2010年又拨专款6000万元,为241家食品商场、超市、市场配备了自检设施,企业共自检样本18.5万个。全市构建了由市、区食品安全监控中心、实验室和48辆快速检测车、移动实验室组成的检测评估网络。制定并实施市、区两级统一监测抽查计划,每年监测样本10万余个。初步形成了监督抽查、委托检验、企业自检相结合的检测、评估体系,覆盖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对高毒高残留农药、违禁兽药、食品添加

9、剂及非法添加物进行重点监控。3、建立诚信体系。初步建立了信用征集、评价、披露和奖惩制度,按企业信誉度和食品风险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在全市100m2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农副产品市场设立食品安全公示栏,在北京晚报、北京晨报、首都食品安全周刊等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消费预警。开展了“重温奥运辉煌、共享安全食品”的食品品牌形象创建活动。在全市重点食品企业推广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标准。全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4条,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市场1834家,A级餐饮示范街1条,餐饮消费卫生安全示范街113条。组织各类食品行业协会广泛开展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培

10、养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二)有效控制“从农田到餐桌”的四个重点环节。1、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农药、兽药、渔药禁止使用的规定和残留限量规定。在我市种植业生产过程中坚决杜绝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禁用农药;在畜禽产品养殖和饲料生产过程中杜绝使用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等禁用药物现象;在水产品养殖生产过程中杜绝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渔药现象。二是大力推行标准化体系建设和规模化种植、养殖。建成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49个,市级农业标准化基地1128家。969家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的3023个产品获得了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认证,种植、养殖业主导产品的标准覆盖率达

11、90%以上。奶牛入区养殖比例达到95%以上,禽类规模养殖比例达到75%以上。推行现场田间督导,做到产前有环境质量标准、产中有生产技术操作标准、产后有卫生质量和包装标准、全过程有规范管理标准。三是加强对投入品使用的规范,坚决遏制源头污染。2010年我市兽药产品和50余种畜禽产品禁用、限用兽药监测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9%以上。推广应用安全新型农药10万亩,利用农业投入品连锁配送体系面向12个区县的5万多农户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回收处理废弃物超过5吨,有效地遏制了假劣投入品的使用。四是全面完成对生鲜乳收购站的清理,取缔不合格生鲜乳收购站28家,制定了奶站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2、加强食品

12、生产加工环节整顿,提升畜禽屠宰和肉制品加工行业的现代化水平。一是严格生产许可证的审核发放。累计为1705家食品生产企业发放了生产许可证,加强对发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对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85家食品获证企业责令整改。二是规范食品加工小作坊。我市食品加工小作坊全部签订承诺书并建立进货及销售台账,对无法保证基本生产条件、存在严重问题的小作坊已全部责令停止生产。三是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行业。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食用酒精、洗涤剂、消毒剂等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制度,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四是全面提升畜禽屠宰加工行业水平。近年来,我市采取政府规范引导

13、、不合格肉品强制退市的做法,关闭设施不达标、技术落后、不符合规划布局的中小型生猪屠宰厂57家,保留的14家企业都建立了稳定的生猪货源基地,配备了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和无害化处理设施。6家达到欧美发达国家水平的大型现代化企业生产的猪肉产品覆盖了80%以上的首都市场份额。加快推进牛羊禽肉大型现代化屠宰加工企业的建设和规范,大型肉禽屠宰企业加工的产品占首都市场份额的65%以上。坚决打击私屠乱宰、使用病害和未经检疫的畜禽加工肉制品等严重违法行为。3、加强食品流通和进出口环节整顿,全面推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的准入和规范,共审核发放食品流通许可64023个。二是全面推行流通领域食品市

14、场准入和退出机制。19家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378家零售市场落实了鲜肉、蔬菜、水产品销售“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准入制度。2003年至今,共对4919种不合格食品、56家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和7个屡出问题的产区食品实行了退市措施,利用首都食品安全监控系统在半小时内向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统一发布下架信息,加大了失信惩戒力度,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经营者,带动了京外产区食品生产源头的规模化、组织化进程,提升了首都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三是加强对乳品、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酒类等高风险食品和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监控。落实鲜冻食品全程冷链流通、乳品按名录入市销售和每周质量安全抽检制度,严防化学性和生物性污

15、染。全面推行现场制售食品、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管理制度。四是加强对食品进出口环节的监控。落实食品进口销售记录制度、标签审核制度、风险信息通报预警和溯源召回制度,坚决查堵和严厉打击疫区产品非法入境行为,确保进口食品流向清晰,做到进口食品可追溯,缺陷食品可召回。整顿期间,对1381万批总价值96.15亿美元的出入境货物进行了检验检疫,年均签发检验检疫证书近17000份。4、加强对食品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经营活动的整顿。一是广泛推行餐饮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升餐饮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51.49%的餐饮企业达到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A、B级标准。大力推行高校标准化食堂建设,在供应全市23万中小学生营

16、养餐的企业中建立了HACCP预防食物中毒保障系统。二是建立并严格落实餐饮业食品、食品原料、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在餐饮加工中添加非食用化学物质或采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做原料加工菜品。三是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餐饮业违法行为,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整顿规范各类小餐饮单位,坚决取缔不具备基本食品卫生条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在风险较大的中小型餐饮企业推行餐具统一消毒、蒸汽消毒制度和明厨亮灶制度。四是加强对“地沟油”等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开展北京市餐厨垃圾排放登记试点,建成3家大型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全市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到430吨/日。整治期间,未发现我市有餐厨油脂回流现象。五是加强对保健食品的整顿。在全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建立并应用保健食品电子监管系统,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实行动态监管。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夸大保健食品功效以及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的行为。(三)推进五项重点工作,在整顿中完善长效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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