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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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源性疾病监测知识培训,张家界市人民医院 传染病管理科,李婷婷 2018年12月26日,目录 / CONTENTS,01 /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开展情况,02 / 医疗机构工作职责,03 /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内容,04 / 报告处置流程和填写说明(演示),工作开展情况介绍,PART 01,(一)工作开展情况,2016.05,2011.08,根据张家界市卫计委下发的 2016年张家界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细则文件要求,我院于2016年5月份开始承担食源性疾病监测生物样本采集工作。,承担生物样本采集工作,根据湖南省卫生监督局下发的2011年湖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湘卫监督20115号文件)

2、及湖南省卫生厅下发的2011年湖南省食源性疾病监测试点实施细则文件要求 ,我院于2011年8月26日正式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一)工作开展情况,指定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主管领导为分管传染病管理的院长,传染病管理科为具体的负责部门,传染病管理科主任为负责人,传染病管理专职人员为专管人员。,根据病人分布特点,将急诊、门诊、儿科、消化内科、感染科定为食源性疾病监测的主要哨点科室,其它临床科室为次要哨点科室。,成立领导小组,制定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一)工作开展情况,10%,2014年至2018年,完成食源性疾病病例报告945例,采集生物标本249份。 2018年报告食源性

3、疾病(暴发)事件 8起。,2011-2018年食源性疾病病例报告和生物标本采集数量,(一)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食源性疾病病例报告情况,(一)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情况,报告事件数(起),医疗机构职责,PART 02,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食品安全法) 食物中毒:食用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2009年食品法,2015年新法律未规定)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法)

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卫生部门条例) 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指由于食用相同食物而导致出现2个或2个以上有相似临床表现的病例事件。(监测工作手册),明确几个概念,(二)医疗机构的职责,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病例监测目的:通过对散发个案病例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为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提供技术支持。 监测主体: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

5、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 2030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报告网络全覆盖。,(二)医疗机构的职责,(二)医疗机构的职责,医疗机构的职责 (一) 食源性疾病病例个案信息和标本的采集; (二) 标本的实验室检测; (三) 病例信息与标本(菌株)的报送; (四) 协助开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 (五) 可疑聚集性病例和暴发事件的报告。,(二)医疗机构工作职责,专管科室的工作职责(传染病管理科),临床科室的工作职责(门急诊、儿科、消化内科、感染科等),医疗机构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临床科室职责,1,2,临床医生在日常诊疗活动中识别、诊断和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对符合病例定义的病人进行信

6、息采集,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疑似异常病例/异常健康病例填写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报告卡。,采集食源性腹泻病例的生物标本(粪便或肛拭)。,临床科室职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内容,PART 03,(三)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内容,监测内容,一、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1)感染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的感染性腹泻病人,临床表现腹泻,可伴有腹痛、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的病例,也包括怀疑由食品引起的神经系统、呼吸系统等症状的病例。 (2) 中毒性病例: 有可疑食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性、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水产品相关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

7、、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肉毒毒素中毒、米酵菌酸中毒、河鲀毒素中毒等。 (3) 异常病例: 有可疑食物暴露史,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 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的婴幼儿肾结石病例。 以下情况不属于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 国家法定传染病、原因明确的食源性疾病个案或事件、与食品不相关的异常病例、诊断不清的疑难杂症、未经医院会诊也未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会诊确定的异常病例。,监测对象,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食源性感染病例和中毒病例的比较,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目录,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目录,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1、食源性疾病:由食品或怀

8、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 2、食源性异常病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病例定义,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医生在诊疗活动中,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时,应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主要内容包括病例基本信息、临床症状与体征、初步诊断、饮食暴露史等信息,并上报至传染病管理科。,病例信息采集,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1、 医疗机构应当在确诊后 2 个工作日内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填报病例信息。 2、 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当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的要求报告。,信息报送,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以腹泻症状为主诉的感染病例。 腹泻是指每日排便 3 次或 3 次以上,且粪便性状异常,如稀便、水样便、粘液便或脓血便等。,病例定义,实验室选择,在病例信息报送的报告医院中选取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承担生物样本采集的工作,张家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微生物实验室承担病原学生物样本的特定病原体检验。,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采样要求:应尽量在病人用药之前采集新鲜粪便3份,每份5g/ml。用记号笔清楚地在采样盒上写上姓名,立即送至急诊内科食源性疾病专用的标本存放冰箱。 实验室检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副溶血弧菌、致泻性大肠埃希菌、诺如病毒。,

10、生物标本采集,专用的采样盒,(三)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内容,监测内容,二、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监测,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监测,所有发病人数在2 人及2 人以上或死亡1 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同一哨点医院短时间内发现2名或2名以上食用同一食物或在同一就餐(送餐)场所共同就餐后出现症状相似的聚集性病例或原因不明的异常病例。,监测内容,监测机构,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医疗机构。 信息来源: 1.医疗机构在日常诊疗中发现的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散发)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监测发现并调查的食源性疾病事件;(食物和进食场所监测预警) 3.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突发食品安全

11、事件调查后的食源性疾病事件。,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监测,监测机构(主要是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发现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病人数1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及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且一次发病人数5人以上;高度怀疑致病因子为辖区内新发、致死致残率高、涉及预包装食品等情形时应当在2小时内按工作要求上报。 参照: 湖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省政府文件2016) 湖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政府文件2018) 卫生计生基层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指南(原国家卫计委2017) 湖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制度(2018)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信息报送,食

12、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监测,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受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计生部门报告;学校或托幼机构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还应同时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报告,接报教育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教育厅。 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报告。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认为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主体和时限,医疗机构和有关社会团体、个人向有关部门报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人数等基本情况。,报告内容,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监测,1、

13、 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是食品安全法法定报告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可能影响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绩效考核等原因干扰或影响依法报告。 2、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协调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保证调查信息的完整性和报告的及时性。 3、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严格按照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进行报告,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考核要求:上报不扣分;瞒报、漏报、缓报扣分。 技术要求:要求上报,鼓励上报以发现高危食品和危险因素。,报告原则与要求,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监测,事故分级及响应级别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可控性和严重程度,分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别重大(级)四级。 级食品安

14、全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级食品安全事故,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启动级应急响应: (1)有证据证明存在或可能存在健康危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2)一起食源性疾病中毒人数在10-99人,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级食品安全事故。 级食品安全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级食品安全事故,由事发地市州人民政府启动级应急响应: (1)有证据证明存在或可能存在健康危害的污染食品,并涉及1个市州内2个以上县区,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2)一起食源性疾病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3)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级食品安全事故。,湖南省食品安全事

15、故应急预案,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监测,级食品安全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级食品安全事故,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请省人民政府启动级应急响应: (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市州,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食源性疾病;(2)发现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重健康危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3)一起食源性疾病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一起食源性疾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4)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级食品安全事故。 级食品安全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级食品安全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启动级应急响应:(1)有证据证明存在严重健康危害的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2)发生跨境(包括港澳台地区)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3)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级食品安全事故。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湖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告应急预案,食源性疾病报告处置流程和填表说明,PART 04,食源性疾病报告处置流程,报告原则及要求,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监测,(四)报告流程和填表说明,门急诊:临床医生填写纸质版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电话通知传染病管理科专职人员收卡和取标本。 住院部:通过海泰病例系统提交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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