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6日河南省市纪委监委遴选笔试真题及解析

上传人:文*** 文档编号:103053447 上传时间:2019-10-05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4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19年6月16日河南省市纪委监委遴选笔试真题及解析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2019年6月16日河南省市纪委监委遴选笔试真题及解析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2019年6月16日河南省市纪委监委遴选笔试真题及解析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2019年6月16日河南省市纪委监委遴选笔试真题及解析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19年6月16日河南省市纪委监委遴选笔试真题及解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19年6月16日河南省市纪委监委遴选笔试真题及解析(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9年6月16日河南省市纪委监委遴选公务员笔试真题及解析一、填空题(20题,每题1分,共20分)王国生书记讲话党组织决定事项六大纪律指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党员处分种类:党员的五类纪律处分:(一) 警告;(二) 严重警告;(三) 撤销党内职务;(四) 留党察看;(五) 开除党籍。党员受到处分禁止晋升职务的时间期限: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

2、原任职务的职务。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本次考试客观题比较多,纪委内部知识比重较大,如监察法等知识。二、选择题(20题,每题1分,共20分)纪委工作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特点三大攻坚战:是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纪律处分条例、处分种类、留置、监督治理规则等。扶贫方面“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哲学题:一个认识的完整过程是( )。A.感性认识理性认识感性认识 B.实践认识实践C.认识实践认识 D.概念判断推理答案:B。三、判断题(20题,每题0.5分,共10分)

3、1.从广义上讲,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属于司法机关。答案:正确。在中国,司法机关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大类。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它又担负着刑事案件的侦查任务,在履行刑事侦查职能的时候,公安机关可以被认为是司法机关的一部分,在行使行政职能时则不属于司法机关。2.组织建设处于统领地位。答案:错误。政治建设处于统领地位。3.国家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四、简答题(共15分,每题5分)1.开展“以案促改”应把握哪些环节,简述你对“以案促改”的认识和理解?开展以案促改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重要环节,是深化标本兼治,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和实效性重要

4、举措。抓好以案促改应该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案件剖析。要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宏微观原因,找准问题根源。二是问题查摆。要将工作、职责和个人摆进去,深入查摆单位与个人存在的问题。三是整改落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2.简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第一种: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第三种: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第四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3.谈谈党的政治规矩的内涵?党的政治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规则、组织约束、优良传统和工作习惯,是全党

5、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既包括成文的纪律,也包括自我约束的不成文的纪律。党的政治规矩事关党的立场路线和立场,事关党的事业兴衰,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体党员干部都必要严守政治规矩。遵守党的政治规矩,最核心的就是要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五、案例分析题(15分)案例一材料:2018年3月28日,A市(省辖市)纪委监委收到反应本市商务局副局长吴某(党员)涉嫌贪污的举报材料。4月11日,经A市纪委监委专题会议研究,要求第八审查调查室对该线索进行初核。4月20日,第

6、八审查调查室制定初核方案,成立副主任李长江任组成的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后展开初核。4月21日,为防止该副局长出逃,审查调查组协调本地公安机关对吴某作出限制出境措施。5月29日,A市纪委监委对其进行立案审查调查。6月1日,经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对吴某采取留置措施,6月4日,审查组将留置情况通知了商务局及吴某的妻子。在留置期间,吴某如实供述问题,还交代收受陈某贿赂的问题。李长江作为组长,按照调查方案对陈某进行询问,并形成询问笔录。陈某除交代其向吴某行贿外,还交代了其对赵某行贿问题。为防止串供,李长江立即与调查组成员对赵某进行了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8月1日,吴某案件移送审理。8月30日,审理工

7、作完成后,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吴某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问题:请指出案例中存在的程序性错误,并说明理由?7分。材料中共有程序性的错误4处:,1.未经过领导批准,调查组直接决定对吴某限制出境问题。对吴某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拟采用的调查措施须写入审查调查方案中,审查调查方案经市纪委市监委主要领导批准后才可采用,所以调查组须按程序送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研究批准后再报省监委批准后方可才能执行。调查组没有直接决定对吴某限制出境的权利。调查组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四十条“审查调查组可以依照党章党规和监察法,经审批进行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查询、

8、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通缉、限制出境等措施”,没有按程序报领导审批。以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条“监察机关为防止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逃匿境外,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对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的规定,没有报省监委批准。2.没有经,上级批准,就直接由本单位做出留置措施。对吴某采取留置措施,市纪委市监委应以市监委的名义报省监委批准后才能作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

9、批准“。3. 6月1日对吴某进行留置后,6月3日才通知单位和其妻子。市纪委市监委应及时通知吴某所在单位及家属。材料中6月1日留置后,6月3日才通知,已超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四十一条的要求内容,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材料中没有提到有可能存在影响调查的情形,所以市纪委市监委通知时间超时。4.在调查吴某贪污时,还发现了吴某向陈某行贿的问题,调查组在没有向单位负责人汇报的情况下,直接立即对陈某进行了询问调查。调查组对在审查调查中发

10、现的其他问题线索应及时报案管部门备案。吴某向陈某行贿,则涉及到陈某涉嫌受贿,是新的问题线索,与吴某自身的问题线索是两条不同的问题线索,调查组应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委领导汇报后,及时报案管部门备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条中“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经审批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办理”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了“未经批准、授权处置问题线索,发现重大案情隐瞒不报,或 者私自留存、处理涉案材料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

11、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解析2:1.限制出境手续不完备。监察法规定,对被调查人员做出限制出境措施,必须经过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并交付公安机关执行。对吴某做出限制出境措施,必须报省监委批准,审查调查组不能直接做出。2.立案审查程序不合规。对符合立案条件的,除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外,还要报同级党委批准。对吴某立案,必须报市委主要负责人批准。3.留置措施程序不合法。根据监察法规定,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必须经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对吴某采取留置措施,必须经过A市监委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报省监委批准。4.留置情况通知不及时

12、。根据监察法规定,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必须24小时通知单位和家属。6月1日对吴某采取留置措施后,没有24小时之内通知单位和家属,而是6月4日。5.延期审批手续未履行。监察法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从对吴某采取留置措施到移送审理,时间超过了三个月,中间没有履行延期审批手续。6.问题线索移交不到位。根据相关规定,调查期间新发现的问题线索,应该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处理。陈某交代对赵某的行贿问题,属于新的问题线索,应当将移交案件监督管理室处置。李长江直接找赵某询问不合法,随意扩大了调查范围。案例二材料:2019年,某国有铝厂负责设备采购的副

13、厂长甲(党员),在单位的阀门配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部分阀门配件报废,需向某阀门厂(民营企业)购买阀门的假象(购买价30万元),以便非法占有货款,甲将实情告知阀门厂负责人乙,嘱乙接到订单后,只向铝厂写出供货单发票,而不需要实际供货,等阀门厂收到铝厂的货款后,乙再将30万货款汇至甲的妻子丙的个人账户。乙为使阀门厂能长期向铝厂供货,便按甲的要求虚开发票与供货单,还提前从阀门厂财务将30万元汇至丙的个人账户并告诉了甲,甲将全部情况告知了妻子丙,3天后,铝厂会计按照甲的指示准备将30万元汇给阀门厂时被举报。后多部门开展联合调查,监察委进行立案调查,在初查过程中,甲拒不交代,后经纪检委领导多次

14、思想教育,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问题:分析甲乙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各属于何种犯罪性质?甲在立案后前期拒不配合,是否构成对抗组织审查?8分答:1.甲乙丙均构成了犯罪。甲构成贪污罪,乙和丙均构成贪污罪的共犯。2.甲构成贪污罪。甲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报配件损害,意图侵吞国有资金30万元。乙构成贪污罪。乙作为企业负责人,通过虚开发票手段为甲贪污行为提供帮助,属于共犯(乙虚开发票行为与协助甲实施贪污行为,构成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按照贪污罪处理)。丙构成贪污罪。作为公职人员家属,全程知晓甲犯罪过程,配合支持甲犯罪行为,属于共犯。3.甲不构成对抗组织审查。根据中国共产党

15、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主要包括: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包庇同案人员的;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等。甲没有采取以上行为,被留置后虽然前期拒不交代,但经思想教育后主动坦白,因此不构成对抗组织审查。六、写作(70分)材料:近日,东阳县政府有关部门因环保要求农户手工收割60亩小麦引发持续关注。下面是相关报道。6月6日,某新闻报道,东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因农田附近有环保检测设备,怕农户机收小麦影响“环境指数”,以“影响空气质量检测数据”为由阻止农户机收小麦,要求农户60亩小麦全部用手割。6月7日,东阳县委县政府回应,对此事高度重视,

16、迅速调查处理,并协调符合环保标准的收割机帮助农户刘女士收割小麦,至目前收割已近尾声,下午可收割完毕,确保颗粒归仓,群众不受损失。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在今后工作中改进工作方法,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6月8日,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媒体表示,据东阳县人民政府汇报,东阳县相关部门1996年已对涉事60亩麦田在内的地块进行行政征地,征地补偿款已于当年全部发放到位。相关地块位于东阳县中心城区公园内,属于绿化用地。刘某一直非法占用前述60亩绿化用地,用于种植小麦等农作物,今年年初经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劝阻无效。问题:请结合材料,自拟题目,写一篇政论文,对该事件进行评述,并就东阳县政府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问题发生提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公务员考试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