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项目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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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药配方颗粒整体解决方案项目合作协议天津红日康仁堂药品销售有限公司项目合作协议甲方(购货单位): 地址: 电话:法定代表人: 传真:乙方(供货单位):天津红日康仁堂药品销售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武清开发区福源道北侧创业总部基地C18号楼北栋316 室 电话: 022-法定代表人: 吴玢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天津红日康仁堂药品销售有限公司之中药配方颗粒整体解决方案的项目合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合作项目:1、 甲方与乙方合作,在甲方医院开展中药配方颗粒整体解决方案项目,该项目包括以下两个部分:1.1 “全成分”中药配

2、方颗粒系列产品;1.2 自动化中药房相关配套设备。2、 甲方向乙方按协议价格购买“全成分”中药配方颗粒系列产品(具体品种及价格见附件1全成分中药配方颗粒品种价格表);3、 乙方向甲方提供自动化中药房相关配套设备满足现场调剂处方用药的需求,甲方具有使用及管理权,双方停止合作后该设备需全部返还乙方。3.1 设备规格型号及数量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备注1自动化中药调剂设备MD61001台不包括VGA接口LCD与PS2接口2调剂操作控制系统软件1套含划价软件模块3自动化药库2套4智能专用药瓶盖及药瓶416套每个药柜可存放208个药瓶5液晶显示器及配件1套包括键盘、鼠标6自动塑料封口机1台7除湿机,1台选装8

3、其他辅助设备及清洁设备若干详见附件2自动化中药房相关配套设备清单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配方颗粒供货价格详见附件1,采用账期结算方式,账期自甲方人员签收货物之日起 日。2、付款方式采用以下第 方式。1、汇款公司汇款账户为: 户名:天津红日康仁堂药品销售有限公司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武清支行2、支票(仅限于北京地区使用)。 第三条 合同标的交付地点交付地点为_。第四条 售后服务乙方在甲方医院开展中药配方颗粒整体解决方案项目,乙方负责自动化中药房相关配套设备的保养、维修。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按照自动化中药房的硬件要求配置摆放地点并装修,要求满足调剂的环境:使用面积不低于8

4、m的独立空间、通风良好、2个电源插座(3口),电压220V;2、如果设备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运行,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维修、调试;3、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所供产品及设备的知识产权,对侵犯乙方知识产权或者因管理不善导致他人侵犯乙方知识产权的行为承担责任。4、甲方有按约定付款的义务。5、甲方要向乙方提供合法的资质文件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对任何侵犯乙方知识产权行为进行追究;2、 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合同标的; 3、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合法的资质证明文件;4、 若产品价目表有调整,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告知其相应的产品新价目具体执行时间;5、 乙方有义务对设备故障进行维修、调试,但

5、由甲方或者第三方原因造成的除外。第七条 保密条款具体保密内容详见附件3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1、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2、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第十条 协议变更 未尽事

6、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 年有效,期满后另行签定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全成分”中药配方颗粒系列产品价目表附件2:自动化中药房相关配套设备清单附件3: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甲方: 乙方:天津红日康仁堂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盖章 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附件1应该是配方颗粒价格清单)自动化中药房相关配套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元)标配数量总价(元)备注1中药调剂设备主机MD-6100台180,000.00 1180,000.00 2自

7、动化药库MD-6100-01-01-1个70,000.00 2140,000.00 3中药调剂瓶盖MD-6100-01-01-1个530.00 416220,480.00 按实际要货数量配置4中药调剂药瓶MD-6100-01-01-1个4165调剂药盘MD-6100-05-01-0套56调剂转盘个37.00 137.00 7设备维护手册册18调剂控制软件套40,000.00 140,000.00 9操作系统套20,000.00 120,000.00 10封口机FRB-770台1,540.00 11,540.00 11液晶显示器优派VA712b台1,023.00 11,023.00 12键鼠套装

8、3158型套51.70 151.70 13激光扫描枪MD-2250把715.00 1715.00 三台设备以上配置14消毒干燥柜(小)康宝-60D-7台616.00 1616.00 15消毒干燥柜(大)万和-ZTP300台1,392.60 11,392.60 三台设备以上配置18插线板个51.15 2102.30 19标准调剂台套500.00 1500.00 总金额(含税)605,065.00 消毒柜按小的合计附件3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甲方拟和乙方进行“全成分”中药配方颗粒及自动化中药房设备的合作事项,乙方为此提供给甲方需要保密的设备、技术及工艺流程。为充分保护乙方的设备、技术及工艺流程和商业秘密

9、,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本协议签订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有关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第二条 定义及其它1、 本协议中“保密设备、技术及工艺流程”是指任何由乙方或属乙方团体中的任何人员提供(无论在本协议签订日期之前或之后,无论是通过口头还是书面、电子邮件、移动存储设备、或其它任何方式,无论是间接或是直接方式)给甲方或甲方代表人的,与委托事项有关系或关联的设备、技术及工艺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乙方产品、运行、工艺、意图、产品信息、技术秘诀、设计权利、商业秘密、市场机遇和商业实务等。2、 本协议

10、中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其关联商业实体的任何生产管理过程和技术、财务资料,以及乙方或乙方任何关联商业实体的客户、产品、程序、业务和服务资料等。第三条 保密义务1、 甲方自接到乙方提供的保密设备起,即应及时采取严格有效的保密措施。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第二条中的任何载体形式的资料、文件和信息或部分资料、文件或信息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同乙方合作事项外的任何活动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 甲方应对自

11、己的员工和代表人做到仅让其知道“需要知道”的部分,应采取一切措施保证该员工或代表人对其所知道部分绝对保密。在其雇员或代表人因工作需要接触保密资料和/或商业秘密前,甲方应将有关信息为保密资料和商业秘密的情况书面告知该雇员,并告知该员工所承担的保密义务。甲方的任何雇员或代表人(包括已经离职的雇员和已经解除合作关系的代表人)如违反上述规定发生第二条中保密资料和/或商业秘密的泄密,甲方必须立即采取一切尽可能的措施,以避免泄密损失的发生。若甲方的任何雇员(包括已经离职的雇员)发生泄密,应视为甲方泄密及违约,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3、 对于甲方要求直接参与本合作事项的任何第三方,必须首先征得

12、乙方的书面同意,并由甲方、乙方及第三方共同签订保密协议,甲方对第三方的违约承担连带责任后,第三方尚可直接参与本合作事项。甲方应该仅让第三方知道第二条商业秘密中“需要知道”的部分,并应采取一切措施保证第三方及其雇员对其所知道部分绝对保密。任何第三方或其雇员(包括已经离职的雇员)如违反上述规定发生泄密,甲方必须立即采取一切尽可能的措施,以避免泄密损失的发生。若上述第三方或其雇员或代表人(包括已经离职的雇员和已经解除合作关系的代表人)发生泄密,应视为甲方泄密及违约,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4、 甲方的保密义务不因其法人性质或所有权变更而消失,其接任者视同甲方一样具有本协议所述的保密义务。

13、甲方对第二条中商业秘密的使用权限仅限于进行本协议的服务,而不能作为任何它用。5、 甲方不得利用上述第二条中的商业秘密,为任何其他客户提供咨询或任何其它服务。6、 甲方在保密期限内,不得直接或间接雇佣在此合作事项中,接触和认识的乙方员工。第四条 甲方对保密资料和商业秘密的合理使用和知识产权归属1、 甲方对第二条中保密设备、技术、工艺流程和商业秘密的使用权限仅限于进行本协议的合作事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能作为任何它用。若甲方归还其保密设备,甲方应在乙方提出书面要求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归还乙方所要求的保密设备。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它资料或载体中,则甲方应进行必要的保密、销毁,不得用于任何其它用途和目的。2、 对于由甲方或第三方利用乙方提供的保密资料和商业秘密所作出的有关文件,即双方之间为本合作事项所进行的所有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资料,甲方应当进行必要的保密和/或销毁措施,不得用于本合作事项外任何其它用途和目的。3、 本合作事项中形成的所有文件、资料、方法等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并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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