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刑法学(2)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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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学(2)】形考作业一: 分析案例(每小题50分) 第一题:【案情】 王某,男,44岁,某医院职工。 王某得知其妻刘某有了婚外情后即怀恨在心,欲致其于死地。2001年12月19日,王某自制了一个定时爆炸装置。12月21日上午,王某将爆炸装置定好时间后谎称要去登山游玩,带着刘某一起爬上了一座游人云集的山头。中午12点左右,王某将用报纸包好放在塑料袋中伪装成午餐的爆炸装置让刘某拿着,然后以上厕所为名离开刘某。12点30分左右,定时爆炸装置发生爆炸,刘某被炸身亡,刘某周围的游人一死三伤。王某被抓获后主动交代,2000年2月因与吴某发生争执而将吴某扎伤、经查属实。吴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问题】对

2、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处理原则)?为什么? 答:对王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爆炸罪。本案中,王某(44岁),为了报复其妻刘某,把爆炸装置带到“游人云集的山头”,然后引爆,刘某被炸身亡,刘某周围的游人一死三伤。王某的行为足已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虽然他的目的是故意杀害刘某,但在使用杀人手段上已危及公共安全,因此应认定为爆炸罪。 第二题:【案情】谢某,男,26岁,市公交公司121路车队司机。2004年10月14日早上7时许,谢某驾驶121路1234号车搭载着20余名乘客驶近中学门前的公交车站时,同样要在此停靠上下乘客的一辆120路车正在前面靠边行驶准备进站。为了抢在12

3、0路车前面进站,谢某加大油门,驾车从120路车左侧超越,然后向右猛打方向盘冲向车站。此时,在站上候车的50余名乘客正迎向车子走来准备上车。谢某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但由于谢某的车速度快、惯性大,车下乘客躲闪不及,以致12人被撞倒刮倒受伤。同时,急刹车导致车内乘客跌倒或与车内设施发生碰撞,造成9人受伤。经鉴定确认,受伤乘客中4人重伤,6人轻伤,11人轻微伤。谢某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问题】对于谢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为什么? 答:对于谢某的行为应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危险犯。这里有故意伤害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两种罪名的想象竞合,区别这两者之间的主要点是区别两

4、种罪名的客体方面,故意伤害罪的的客体是固定的人,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指不特定的人群或者公私财务.在此案中对于人群的数量和人员的出现是不确定的,因此应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处理原则应该是按一罪处罚,这个属于事实上的一罪,本案的情节和谢某的主观方面处罚,依据受伤群体的程度和国家受损害的程度,对谢某的行为进行处罚!在此案中也许有人会认为有过失的行为,另外要说明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存在过失的情形.因为本罪要求作案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刑法学(2)】形考作业二: 分析案例(每小题50分) 第一题:【案情】胡某,女,33岁,无业。2003年6月20日。胡某拣到一

5、个钱包,包内有一张名字为吴女士的身份证。胡某便用自己的照片以吴女士的名字制作了一张假的身份证,然后到银行办了一张同名信用卡。6月26日,胡某持该卡在某商场刷卡购买了约5600元的物品。经查,胡某1998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0年3月刑满释放。【问题】对胡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处理原则)?为什么? 答:胡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是指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本案中,胡某以吴女士的名义制作假身份证,并到银行办理同名信用卡,其行为符合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的构成要素。第二题: 【案情】赵某,男,15岁,无业。赵某与张XX因故结仇,

6、一直意欲报复张XX。2001年10月4日我,赵某经过与韩XX商议,赵某手持其某武装部长家中偷来的一支“五四式”手枪,韩XX手持尖刀闯入张XX家,.韩XX随后被击毙,赵某被击伤后抓获归案.问题:对赵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为什么?1、不构成盗窃枪支罪,因未满16周岁,不符合该罪的犯罪主体要件;2、构成绑架罪,为主犯,根据刑法239条规定,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3、构成故意杀人罪。赵某在妨害公务行为过程中致人死亡,符合想象竞合犯特征,应按照从一重罪处断原则,以故意杀人罪认定处理,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应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4、对

7、赵某应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刑法学(2)】形考作业三: 分析案例(每小题50分) 第一题:【案情】 任某特别喜欢玩电子游戏。2012年暑假期间,任某将父母给他的1000多元学费拿来玩游戏花了个精光。由于学费没了着落,任某又不敢再向父母要,于是动起了盗窃的邪念。8月25日晚上11点,任某“全副武装”,带着手电筒、照相机、匕首、胶带纸等,进入某学校宿舍区后,翻墙进入302室王某家中行窃,不料惊醒了王某,随后他用匕首威胁王某不许出声,并将王某手脚用胶带纸捆绑好,继而用实现备好的相机拍下王某的裸体照,警告其不得报案,否则将予以“曝光”。任某在王某家中共搜的现金人民币3000余元。 答:任某

8、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构成盗窃罪是没有疑问的,这里涉及到一个转化行为,他用匕首威胁王某不许出声,并将王某手脚用胶带纸捆绑好,这里使用了暴力,是明目张胆的抢劫行为。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但是任某没有年满十八周岁,作为未成年人,应当从轻、减轻处罚。也是相应的处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 未成年人责任承担能力跟成年人有明显区别。 第二题:【案情】胡某,男,29岁,无业。2012年9月初,胡某通过国外的网站邮购得到一些淫秽光盘后,便用光盘刻录机进行复制之后便如法炮制,在网上登出广告开展邮购服务。为吸引别人注意,胡某还制作了一个网站,将其制作的淫秽光盘中的部分内容上网,供人免费欣赏。短短两个月内,该网站的点击率

9、高达5万余人次,胡某也卖出淫秽光盘达1600余张,从中牟利1万余元。经查,胡某2010年3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问题】对胡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处理原则)?为什么?2、答:胡某的行为应认定为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本案中,胡某以牟利为目的,将其复制的淫秽光盘中的部分内容上网,供人免费欣赏。短短两个月内,该网站的点击率高达5000余人次,胡某也卖出淫秽光盘达160余张,从中牟利1万余元。其行为完全符合复制、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0、,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学(2)】形考作业四: 分析案例(每小题50分)第一题:【案情】陈某,男,48岁,海关关长。陈某上任海关关长不久,经朱(男,35岁,海关工作人员,陈某的下属)牵线,认识了某石油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方。为了少交税款,方通过朱多次宴请和送礼物给陈某。陈某共收受方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15万余元、现金人民币10万余元、美元1万元。朱收受方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2万余元、现金人民币2万余元。1998年9月至2000年6月间,陈某明知方所在公司不符合从海关办理和领取进口料件加

11、工复出口登记手册的条件,仍违反海关法规,越权操作,先后给方所在公司核发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登记手册38本。方所在公司持这38本手册,多次从海关将本应以“一般贸易”应税进口的20余万吨蜡油、基础油假报成进料加工项下的保税货物进口,导致该公司偷逃应纳税款8238万元【问题】对陈某、朱、方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处理原则)?为什么? 答:(1)陈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受贿罪。本案中,陈某,男,48岁,是某海关关长,其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在陈某任职期间,共收受方某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2万余元、现金人民币2万余元、美元1万元。陈某收受方某财物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明知方某所在公司不符合从某海关办理和领取进口料件

12、加工复出口登记手册的条件,仍违反海关法规,越权操作,先后给方某所在公司核发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登记手册38本。致使方某所在公司持这38本手册,多次从海关将本应以“一般贸易”纳税进口的20余万蜡油、基础油假报成进料加工项下的保税货物进口,导致该公司偷逃应纳税款8238万元 (2)朱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介绍贿赂罪。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介绍贿赂行为在行贿人和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之间进行联系、沟通,以牵线搭桥的方式促使行贿、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本案中,朱某多次为方某牵线并收受方某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2万元、现金人民币2万余元。

13、其行为符合介绍贿赂罪的构成特征,且情节严重,应构成介绍贿赂罪。 (3)方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行贿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除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文物、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固体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以外的其他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应缴关税税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方某为了少交税款,方某通过朱某多次宴请和送礼物给陈某。行贿陈某财物折合人民币15万余元、现金人民币10万余元、美元1万元。行贿朱某财物折合人民币2万余

14、元、现金人民币2万余元。方某所在公司持陈某为其办理的38本手册,多次从海关将本应以“一般贸易”应纳税进口的20余万蜡油、基础油假报成进料加工项下的保税货物进口,导致该公司偷逃应纳税款8238万元。其行为符合行贿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构成特征,应对方某实行数罪并罚。第二题:【案情】许某,男,38岁,某市市委办公室主任。2010年3月至2012年7月间,先后有3人给许某送去彩电、照相机、影碟机等物品及现金总值人民币16万余元。许某收受财物后,给市委组织部有关人员打招呼,帮助该3人违反规定提升了职务。但许某并未将所收受财物分予有关人员。经查,许某已婚,但他却常年与陈某(女20岁)同居,邻居们均认

15、为他们是夫妻关系。【问题】对许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处理原则)?为什么? 答:许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受贿罪和重婚罪。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本案中,许某是某市委办公室主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在许某任职期间,先后收受彩电、照相机、影碟机等高档消费品及现金,总值人民币16万余元。许某收受财物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给市委组织部有关人员打招呼,帮助该3人违反规定提升了职务。其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特征。重婚罪,是指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本案中,许某已婚,但经常与陈某(女,20岁)同居,虽然是同居,但邻居们均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可见,他们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群众也公认,因而是事实上的重婚。对于事实上的重婚,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不同的学习内容,预习作业也有差异。概念型内容可采用阅读理解的方法进行预习,计算型的内容可采用尝试练习的方法进行预习,空间图形内容可采用实验操作的方法进行预习。of accountability, redress of orders and prohib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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