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教学课件作者李凤荣税法9787564047092李凤荣

上传人:w****i 文档编号:102809655 上传时间:2019-10-04 格式:PPT 页数:211 大小:49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税法教学课件作者李凤荣税法9787564047092李凤荣_第1页
第1页 / 共211页
税法教学课件作者李凤荣税法9787564047092李凤荣_第2页
第2页 / 共211页
税法教学课件作者李凤荣税法9787564047092李凤荣_第3页
第3页 / 共211页
税法教学课件作者李凤荣税法9787564047092李凤荣_第4页
第4页 / 共211页
税法教学课件作者李凤荣税法9787564047092李凤荣_第5页
第5页 / 共2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税法教学课件作者李凤荣税法9787564047092李凤荣》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税法教学课件作者李凤荣税法9787564047092李凤荣(2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税 法,第一节主要内容 税收的概念 税收的特征 税法的概念 税收法律关系 税法的分类 税法的构成要素,第一章 税法概述,本章主要内容 税法的概念 税法分类 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税率及税法的制定等内容,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税法与税收制度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制度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一、税收 税收是政府为了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二、税收的特征 强制性 无偿性 固定性,三、税法的概念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征纳过程中形成的税收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四、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

2、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一)权利主体 (二)权利客体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五、税法的分类,(一)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二)按税法的职能作用不同划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三)按照税法征收对象不同划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及资源税 (四)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及外国税法,六、税法的构成要素,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第二节 立法原则及现行税法体系,

3、主要内容 我国税收立法原则 现行税法体系,一、我国税收立法原 (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二)公平原则 (三)民主决策原则 (四)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则 (五)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二、现行税法体系 (一)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主要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业中发挥调节作用。 (二)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主要是对因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发挥调节作用。,(三)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在国民收入形成后,对生产经营者的利润和个人的纯收入发挥调节作用。 (四)特定目的税类。包括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4、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是为了达到特定目的,对特定对象和特定行为发挥调节作用。,(五)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主要是对某些财产和行为发挥调节作用。,第三节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本节内容 税收管理体系的概念 税务机构设置 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税务检查权 税务稽查权,第二单 增值税,第一节 征税范围及纳税义务人,主要内容 征税范围 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一、征税范围,(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二)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1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2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业,二、纳税义务人和

5、扣缴义务人,纳税义务人是指从事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是指在我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认定及管理,主要内容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一)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以下简称小规模企业); 2

6、.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 3.非企业性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办理认定手续,以取得法定资格。,(三)一般纳税人年审时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在一般纳税人年审和临时一般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过程中,对已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一般纳税人,如会计核算健全,且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偷、骗、抗税行为; 2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者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 3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7、,(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在50万元以下的;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二)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如下: 1、基层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小规模生产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只要小规模企业有会

8、计,有账册,能够正确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的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对没有条件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小规模企业,税务机关可帮助企业建账或企业自己聘请会计事务所或其他单位会计人员来单位兼职。 3小规模企业可以单独聘请,也可以几个企业联合聘请会计人员。,三、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一)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分类管理 1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现为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一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2对设有固定

9、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二)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一般纳税人的纳税辅导期应不少于6个月。在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分别对小型商贸企业、商贸零售企业和大中型商贸企业进行增值税征收管理。,(三)转为正常一般纳税人的审批及管理 纳税辅导期达到6个月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商贸企业进行全面审查,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凡不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可延长其辅导期或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第三节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主要

10、内容 税率 销项税额的计算 进项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一、税率,我国增值税采用比例税率,有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三档。 (一)基本税率 (二)低税率 (三)零税率,二、销项税额的计算,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按照销售额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一)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

11、费税; 2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并由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代垫运费; 3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4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费税、车辆牌照费。,(二)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1折扣方式销售 2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3还本销售方式销售 4以物易物方式销售 5包装物押金的处理 6销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7、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销售额的确定,三、进项税额的计算,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与销项税额相对应的另一个概念。增值税的核心就是用纳税人

12、收取的销项税额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额。但并不是纳税人的所有进项税额都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按照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二)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

13、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上述1项至3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四、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计算应纳税额时间的限定 1、计算销项税额时间的限定 2、进项税额抵扣的时间限定,(二)扣减发生期进项税额的规定,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如果事先未确定用于非生产经营项目,其进项税额会在

14、当期予以抵扣。但已抵扣进项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如果事后改变用途,发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在产品或产成品非正常损失等)所列项目,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实际成本=进价+运费+保险费+其他有关费用,(三)销货退回或折让涉及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税务处理,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

15、减。,(四)向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的税务处理,自2004年7月1起,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均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计算公式: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率) 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率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返还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第四节 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主要内容 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混合销售行为 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一、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

16、应税劳务,指纳税人生产或销售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既销售货物又提供应税劳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二、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三、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且从事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第五节 税收优惠,主要内容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