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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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 2: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 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六月二八年六月 前言 为指导各地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以我国现行相关标准为依据,在总结吸收 国内已有能耗监测系统建设成果和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 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分项能耗数据传输要求,研究制定了本导 则。 本导则包括总则、术语、数据传输系统的一般规定、系统连接方式、 数据采集器功能要求、数据传输过程和通信协议、应用层数据包格式等部 分。 本导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 的解释。

2、 本导则主编单位: 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 联系人: 李一力 电话: 010-6279796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 联系人: 杨柳忠 电话: 010-58935970 本导则参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天津大学建筑节能中心 目录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1 3 数据传输系统的一般规定 2 4 系统连接方式 3 5 数据采集器功能要求 4 6 数据传输过程和通信协议 6 7 应用层数据包格式 7 附录 1 数据采集器性能指标和电磁兼容性要求 9 附录 2 数据采集器身份认证过程和数据加密 . 11 附录 3 数据采集器和数据中心通信过程 . 12 附录 4

3、 数据传输的 XML 数据格式 . 13 1 1 总则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 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中能耗计量装置、数据采集器和各级数据中 心之间的能耗数据传输。 本导则规定了数据传输系统的网络结构, 系统设备的功能, 以及 数据传输的过程和数据格式。 本导则不限制系统扩展的内容, 但在扩展内容时不得与本导则中 所使用或保留的系统结构、设备功能、传输过程和数据格式相冲突。 根据通信技术的发展,本导则将适时修订。 1.2 引用标准 以下标准和规范所含条文, 在本导则中被引用即构成本导则的条 文,与本导则同效。 DL/T6451997 多功能

4、电表通信规约 CJ/T1882004 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 GB/T 19582-2008 基于 Modbus 协议的工业自动化网络规范 GB 9254-1998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7168-1998 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7626-199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2 术语术语 2.1 能耗监测系统 能耗监测系统是指通过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安 装分类和分项能耗计量装置,采用远程传输等手段及时采集能耗数 据, 实现重点建筑能耗的在线监测和动态分析功能的硬件系统和软件 系统的统称。 2 2.2 分类能耗 分类能耗是指

5、根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消耗的主 要能源种类划分进行采集和整理的能耗数据,如:电、燃气、水等。 2.3 分项能耗 分项能耗是指根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消耗的各 类能源的主要用途划分进行采集和整理的能耗数据,如:空调用电、 动力用电、照明用电等。 2.4 计量装置 计量装置是用来度量电、水、燃气、热(冷)量等建筑能耗的仪 表及辅助设备的总称。 2.5 数据采集器 数据采集器是在一个区域内进行电能或其它能耗信息采集的设 备。它通过信道对其管辖的各类表计的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存储, 并通过远程信道与数据中心交换数据。 2.6 数据中转站 为了减轻数据中心的服务器负载, 优化网络传

6、输效率, 设立数据 中转站。数据中转站采集并缓存其管理区域内监测建筑的能耗数据, 完整转发给上一级数据中心。数据中转站并不负责数据的加工和处 理,也可不永久性存储数据。 2.7 数据中心 数据中心采集并存储其管理区域内监测建筑的能耗数据, 并对本 区域内的能耗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展示和发布。数据中心一般设在 部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和监测建筑较多的城市,除部级外的 数据中心应将各种分类汇总数据逐级上传到部级数据中心。 3 数据传输系统的一般规定数据传输系统的一般规定 3 3.1 系统组成 3.1.1 能耗数据传输系统由数据采集子系统、 监测建筑到数据中心 (或 数据中转站)传输子系统、数据

7、中心(或数据中转站)到上一 级数据中心传输子系统等部分组成。 3.1.2 数据采集子系统包括监测建筑中各计量装置、数据采集器和数 据采集通道。 3.2 一般规定 3.2.1 计量装置应符合本系统楼宇分项计量设计安装技术导则中 的规定。计量装置应具备数据通信功能,并使用符合行业标准 的物理接口和通信协议。 3.2.2 数据采集器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还应满足本系统分项 能耗数据采集技术导则 、 数据中心建设与维护技术导则中 对数据采集器的功能要求,并符合本系统楼宇分项计量设计 安装技术导则中对接线、安装和施工等的规定。 3.2.3 数据中转站、数据中心应符合本系统数据中心建设与维护技 术导则中

8、的规定。 4 系统连接方式系统连接方式 4.1 计量装置和数据采集器的连接 4.1.1 计量装置和数据采集器之间应采用符合各相关行业智能仪表标 准的各种有线或无线物理接口。 4.1.2 对于电能表,参照行业标准 DL/T 645-1997多功能电表通信 规约执行。 4.1.3 对于水表、 燃气表和热 (冷) 量表, 参照行业标准 CJ/T 188-2004 户用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执行。 4.1.4 数据采集器接入网络 4 数据采集器应使用基于 IP 协议承载的有线或者无线方式接入网 络。 4.2 数据中转站、数据中心和部级数据中心接入网络 数据中转站、 数据中心和部级数据中心应使用专线方

9、式接入传输 网络,并具有固定 IP 地址或者网络域名。 5 数据采集器功能要求数据采集器功能要求 5.1 数据采集 5.1.1 数据采集器应支持根据数据中心命令采集和主动定时采集两种 数据采集模式, 且定时采集周期可以从 10 分钟到 1 小时灵活配 置。 5.1.2 一台数据采集器应支持对不少于 32 台计量装置设备进行数据 采集。 5.1.3 一台数据采集器应支持同时对不同用能种类的计量装置进行数 据采集,包括电能表(含单相电能表、三相电能表、多功能电 能表) 、水表、燃气表、热(冷)量表等。 5.2 数据处理 5.2.1 数据采集器应支持对计量装置能耗数据的解析。 5.2.2 数据采集器

10、应支持对计量装置能耗数据的处理,具体包括: (1)利用加法原则,从多个支路汇总某项能耗数据; (2)利用减法原则,从总能耗中除去不相关支路数据得到某项 能耗数据; (3)利用乘法原则,通过典型支路计算某项能耗数据。 5.2.3 根据远传数据包格式,在数据包中添加能耗类型、时间、楼栋 编码等附加信息,进行数据打包。 5.3 数据存储 5 数据采集器应配置不小于 16MB 的专用存储空间, 支持对能耗数 据 7-10 天的存储。 5.4 数据远传 5.4.1 数据采集器应将采集到的能耗数据进行定时远传,一般规定分 项能耗数据每 15 分钟上传 1 次, 不分项的能耗数据每 1 小时上 传 1 次。

11、 5.4.2 在远传前数据采集器应对数据包进行加密处理。 5.4.3 如因传输网络故障等原因未能将数据定时远传,则待传输网络 恢复正常后数据采集器应利用存储的数据进行断点续传。 5.4.4 数据采集器应支持向多个数据中心(服务器)并发发送数据。 5.5 配置和维护 5.5.1 数据采集器应具有本地配置和管理功能。 5.5.2 数据采集器应支持接收来自数据中心的查询、校时等命令。 5.5.3 数据采集器应支持对数据采集子系统故障的定位和诊断,并支 持向数据中心上报故障信息。 5.5.4 对于故障计量装置的更换不能影响数据采集器其他部分的正常 工作。 5.5.5 数据采集器应具备自动恢复功能,在无

12、人值守情况下可以从故 障中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5.6 其它 5.6.1 数据采集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电磁兼容性标准要求。 5.6.2 数据采集器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应不小于 3 万小时。 6 数据采集器应使用低功耗嵌入式系统,功率应小于 10W,不应使 用基于 PC 机的系统。 7 严禁在数据采集器上设计后台程序,使数据采集器受到非法远程 控制或私自远传数据包到其它服务器。 6 7.1 设备性能 根据本章中的功能要求, 数据采集器的性能指标和电磁兼容性指 标应满足附录 1 中要求。 8 数据传输过程和通信协议数据传输过程和通信协议 8.1 计量装置和数据采集器之间的传输 8.1.1

13、 计量装置和数据采集器之间采用主-从结构的半双工通信方式。 从机在主机的请求命令下应答数据采集器是通信主机,计量装 置是通信从机。 8.1.2 数据采集器应支持根据数据中心命令和主动定时向计量装置发 送请求命令两种模式。 8.1.3 计量装置和数据采集器之间应采用符合各相关行业标准的通信 协议。对于电能表,参照行业标准 DL/T 645-1997多功能电 表通信规约执行。对于水表、燃气表和热(冷)量表,参照 行业标准 CJ/T 188-2004用户计量仪表数据传输技术条件执 行。支持 Modbus 开放式协议,参照国家标准 GB/T 19582-2008 基于 Modbus 协议的工业自动化网

14、络规范执行。 8.1.4 对于无行业通信标准的计量装置,可使用数据采集器支持的其 它协议。 8.2 数据采集器和数据中心之间的传输 8.2.1 数据远传应使用基于 IP 协议的数据网络,在传输层使用 TCP 协议。 8.2.2 数据远传时数据中心建立 TCP 监听,数据采集器不启动 TCP 监听,数据采集器发起对数据中心的连接,TCP 建立后保持常 连接状态不主动断开,数据采集器定时向数据中心发送心跳数 据包并监测连接的状态,一旦连接断开则重新建立连接。 7 8.2.3 TCP 连接建立后,数据中心应对数据采集器进行身份认证,具 体认证过程见附录 2。 8.2.4 数据采集器和数据中心中间传输

15、的数据和命令应进行加密,具 体加密方法见附录 2。 8.2.5 身份验证完成后, 数据中心通过心跳包对数据采集器进行授时, 并校验数据采集模式。 8.2.6 在主动定时发送模式下,当网络发生故障时,数据采集器应存 储未能正常实时上报的数据,待网络连接恢复正常后进行断点 续传。 8.2.7 当因计量装置或数据采集器故障未能正确采集能耗数据时,数 据采集器应向数据中心发送故障信息。 8.2.8 本节所述内容对应流程图参见附录 3。 9 应用层数据包格式应用层数据包格式 9.1 本系统的应用层数据包使用 XML 格式,以文本形式远传,所有 数据采集器和数据中心的交互数据包中均包含对应的楼栋编码 和数

16、据采集器编码。 9.2 身份验证 9.2.1 请求数据包 9.2.2 随机序列数据包:包含一定长随机序列 9.2.3 MD5 值数据包:包含验证 MD5 值 9.2.4 认证结果数据包:包含认证结果 9.3 系统授时和心跳 9.3.1 请求数据包 9.3.2 响应数据包:系统时间 9.4 配置验证 8 9.4.1 请求数据包 9.4.2 响应数据包:包含设定的数据采集周期 9.5 数据远传包 9.5.1 当数据采集器处理能耗数据时,包含数据包编号、能耗数据分 类/分项编码、采集时间、能耗数据。 9.5.2 当能耗数据不经数据采集器处理直接远传时, 包含数据包编号、 计量装置编号、采集时间、能耗数据。 9.5.3 当进行断点续传时, 还需包含要断点续传数据包的总数和编号。 9.6 具体的 XML 数据包格式参见附录 4。 9.7 在不影响系统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对数据包格式进行扩展。 9 附录附录 1 数据采集器性能指标和电磁兼容性要求数据采集器性能指标和电磁兼容性要求 1 性能指标要求 附表 1 数据采集器性能指标要求 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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