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人教版七年级上册1.3.1 有理数的加法.3.1 有理数的加法(第2课时)--

上传人:j**** 文档编号:100178079 上传时间:2019-09-22 格式:PPT 页数:16 大小:17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数学人教版七年级上册1.3.1 有理数的加法.3.1 有理数的加法(第2课时)--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数学人教版七年级上册1.3.1 有理数的加法.3.1 有理数的加法(第2课时)--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数学人教版七年级上册1.3.1 有理数的加法.3.1 有理数的加法(第2课时)--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数学人教版七年级上册1.3.1 有理数的加法.3.1 有理数的加法(第2课时)--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数学人教版七年级上册1.3.1 有理数的加法.3.1 有理数的加法(第2课时)--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数学人教版七年级上册1.3.1 有理数的加法.3.1 有理数的加法(第2课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数学人教版七年级上册1.3.1 有理数的加法.3.1 有理数的加法(第2课时)--(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3.1 有理数的加法(2),1、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 把绝对值相加。 2、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 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 较小的绝对值。 3、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相加得0。 4、一个数同0相加,仍得这个数。,有理数加法法则,分析特征 强化理解 总结步骤,( - 4 ) + ( - 8 ) = - ( 4 + 8 )= - 12 同号两数相加 取相同符号 两个加数的绝对值 相加 ( - 9 ) + (+ 2) = - ( 9 - 2) = -7 异号两数相加 取绝对值较大 两个加数的绝对值 的符号 由大的减去小的,同号两数之和这是名符其实的和,做加法。 异号两数之和表

2、面上叫“和”,其实是做减法。,运算步骤,再确定和的符号;,后进行绝对值的加减运算,先判断类型 (同号、异号等);,做一做 (口答)确定下列各题中和的符号,并计算: (1)(+5 )+(+7) (2)(10)+(+3) (3)(+6)+(5) (4) 0+ (5)(11)+(9) (6)(3.5)+(+7) (7)(1.08)+0 (8)(+ )+( ),=12,=-7,=1,=,=-20,=3.5,=-1.08,=0,(1)(-9.18)+6.18 (2)6.18+(-9.18) (3)(-2.37)+(-4.63) (4)(-4.63)+(-2.37),计算并观察,= -,= -3,= -7

3、,= -7,加法交换律: 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a+b=b+a,(1)8+(5)+(4) (2)8+(5)+(4) (3)(7)+(10)+(11) (4)(7)+(10)+(11) (5)(22)+(27)+(+27) (6)(22)+(27)+(+27),= -1,= -1,= -28,= -28,= -22,= -22,加法结合律: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a+b)+c=a+(b+c),一般地,任意若干个数相加,无论各 数相加的先后次序如何,其和都不变。,(1)15+(-13)+18 (2)(-2.48)+4.33+(-7.52)+(4

4、.33) (3),例1计算,解:原式=(15+18)+(-13),=33+(-13) =20,解:原式=(-2.48)+(-7.52)+(+4.33)+(-4.33),=(-10)+0 =-10,使用运算律通常有下列情形: (1)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可先相加; (2)几个数相加得整数时,可先相加; (3)同分母的分数可以先相加; (4)符号相同的数可以先相加。,小明遥控一辆玩具赛车,让它从A地出发,先向东行驶15m,再向西行驶25m,然后又向东行驶20m,再向西行驶35m,问玩具赛车最后停在何处?一共行驶了多少米?,例2,解:记向东为正,根据题意得:,(1)、(+15)+(-25)+(+20)+

5、(-35),=-25,(2)、|+15|+|-25|+|+20|+|-35|,=95,答:小明的遥控车最后停在小明的西边25米处, 一共行驶了95千米。,1.用简便方法计算: (1)(+45.3)+(-9.5)+(+4.7) (2)(+2.5)+(+3 )+(+1 )+1,练习1,用“”或“”符号填空 (1)如果a0,b0,那么a+b_0; (2) 如果a0,b|b|,那么a+b_0; (4) 如果a0,|a|b|,那么a+b_0;,探究,小 结,一、加法的运算律 1、加法交换律: 两个数相加,交换加数的位置,和不变。a+b=b+a 2、加法结合律:三个数相加,先把前两个数相加,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加,和不变.(a+b)+c=a+(b+c) 二、使用运算律通常有下列情形: (1)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可先相加; (2)几个数相加得整数时,可先相加; (3)同分母的分数可以先相加; (4)符号相同的数可以先相加。,再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教学研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