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16篇】 第1篇 专职安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专职安全人员管理,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职责,提高专职安全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整体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对专职安全人员的考核、奖惩等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四条 专职安全人员是指参加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公司或所属各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 公司总部安全工作人员任职条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关管理岗位基层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应用各类计算机办公软件 第六条 各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应用各类计算机办公软件 第七条 参加安全培训取证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年及以上与安全相关的工作经历; (二)工程类及相关专业中专(或相当于中专)及以上学历,有三年及以上与安全相关的工作经历; (三)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现场工作环境。
第八条 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人员应符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的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并在公司注册后,其奖励、使用待遇等按公司执业(职业)资格取证奖励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三章 培训与取证 第九条 培训 (一)各单位在每年年底之前将安全工作人员培训需求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公司将以此为依据制定公司培训计划,并与上级单位联系培训事宜 (二)各单位安排安全人员参加由地方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取证培训时,须对其资格及能力进行审查,符合第七条规定人员报经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同意后才能参加培训(推荐表见附件1) (三)各单位要定期对专职安全工作人员组织培训,每年再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6学时 第十条 取证 (一)参加由地方安全监察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取证培训人员,由培训机构颁发相应的证书 (二)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有关单位应及时将持证人员名册及证书、证号等信息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备案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是专职安全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工作人员的资格管理,建立安全工作人员资源库,公司及各单位聘任的安全工作人员必须从资源库中挑选,对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人员优先录用。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之前将本单位在岗安全工作人员,包括所属各部门、各在建工程项目部的安全工作人员名册报送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备案(样表见附件2) 第十三条 各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调动或任免须征求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的意见 第十四条 各单位专职安全工作人员的岗位变动(调入、调出、转岗等),应在岗位变动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备案 第十五条 复审 (一)持有行业、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员,需按照行业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证书每三年复审一次 (二)复审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安全业绩证明; 2.持证人员在三年有效期内每个年度参加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培训证明; 3.其他相关资料以当期复审通知为准; (三)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安全工作人员,需及时在公司注册备案,并在注册有效期到期之前参加再教育培训,按时延期注册 第五章 职责及权限 第十六条 专职安全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执行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监督、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职责情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开展安全活动情况、安全奖惩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参加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四)监督、检查本单位“三工”活动及“危险预知”活动开展情况,督促班组安全基础工作的持续开展 (五)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四不推”原则督促整改 (六)参加本单位安全会议,协助单位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七)督促并协助本单位相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按时发放、试验、鉴定工作 (八)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记录、评估、上报工作 (九)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十)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十一)督促并协助本单位相关部门做好施工机械(机具)、车辆交通及防火防爆安全工作 (十二)参加本单位安全考核、奖惩及各类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 专职安全工作人员权限 (一) 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违章者按照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有权进行处罚;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向领导汇报 (二)有权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三)有权参与编制安全保证计划及安全专项方案 (四)对现场安全状况有一票否决权及经济处罚权 (五)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有权立即向上级主管领导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有权开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及停工整改通知书 (七) 遇有严重安全隐患时,有权指令立即停止施工,做好人员撤离,并上报处理 (八)对不认真执行上级安全指示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越级向上级汇报处理 第六章 考核与奖罚 第十八条 考核 (一)公司对在岗安全工作人员的履责情况实行年度分级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核结果 (二)公司组织考核和评定各单位安全部门的安全工作人员 (三)每年底在岗安全工作人员应填写《在岗专职安全员业绩考核表》(见附件3) (四)各单位按照考核评价标准(见附件4)对本单位在岗的安全工作人员实施考核。
(五)考核分级: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级 第十九条 奖励 (一)公司对在岗安全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奖励 (二)各单位对每年度经考核达到优秀等级的安全工作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三)公司对各单位推荐的获得优秀等级的安全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表彰,并择优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 (四)对工作认真负责,发现重大安全问题或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者,相关单位应给予重奖 第二十条 处罚 (一)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安全工作人员,由各单位进行再培训;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安全工作人员,取消安全工作人员资格 (二)对玩忽职守并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安全工作人员,公司将依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予以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对专职安全人员的管理除了执行本规定外,同时还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等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2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确保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目标、指标的实现。
2、监督落实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环保设施,包括:安全、环保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环保告示牌、安全、环保宣传栏、危险源标识牌、环境因素标识牌等 3、督促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学习和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活动,指导新员工、调岗人员的上岗前培训,监督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做好相关的安全、环保培训教育记录 4、督促开展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辩识活动,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做好相关的记录,监督各项预防措施的实施,督促施工方案在本项目中的落实 5、督促开展专项施工的安全、环保技术交底活动,做好相关的记录,监督各项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的实施 6、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职业健康、环保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参加各类安全、环保检查,督促各项安全、环保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 7、协助开展各项安全、环保活动,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落实相关的安全、环保责任,督促落实防台、防洪、防暑降温的各项措施 8、负责典型施工、危险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场所、交通要道等处所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的设置 9、负责对作业队伍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监督管理,指导作业队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管理体系,拟订外包工程的安全环保合同,负责外包工程的现场安全、职业健康、环保监督。
10、参加生产调度会,向直接责任人汇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环保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11、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环保过程控制的各种台帐、表报和原始记录,定期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环保工作总结 12、组织开展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完善现场应急救援措施 13、参与政府对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14、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项目部副经理报告生产安全、环保事故 第3篇 工程项目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要求 岗位名称:项目专职安全员 所属部门:项目部/安全部 直接上级领导:项目生产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 工作目的:在项目生产副经理领导下,做好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 工作要求: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现场经验,敢于管理、严格执法,有一定的组织沟通能力 工作职责: 1、在项目生产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进行归口管理,行使一票否决权 2、负责项目上日常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监察工作 3、协助项目经理制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4、建立并管理项目上特种作业人员、分包队伍的档案负责与项目临时招聘人员和分包队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5、审核并完善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措施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6、检查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情况,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记好巡检记录 7、负责项目全员(含分包人员)安全教育考试及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换岗、复岗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8、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组织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9、负责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10、在项目上组织安全月活动和进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