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行业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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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困难行业企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本单位(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单位属于:5大特困行业企业餐饮业 零售业 旅游业 民航业 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 缓缴扩围行业困难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 纺织业 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仪器仪表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社会工作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文化艺术业体育 娱乐业现申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

2、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规定,阶段性缓缴本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我单位承诺:一、以上填写信息真实准确,愿意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如有不实或审核未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二、已知悉由于填写信息不真实,导致职工待遇无法享受等后果,由单位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单位(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工商户雇主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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