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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在校手机行为,优化维护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健康的心理素质和积极向上的文化情趣,提高学生抵御不良信息侵蚀的能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所有学生进入学校大门后,手机不出现,应放在书包中,进入班级后在7:40前放入班级手机柜中(住校生进入宿舍后17:00前直接交宿舍前台)进行保管,班级手机管理员负责每日手机的清点与手机柜钥匙的管理。凡校园内手机在手上或手机外露一律作违规处理
2、。第二条:放学后由班主任督促手机管理员将通校生的手机发还学生。第三条:如果早上迟到或请假没有按时到校,则在当天其它时间到校后主动将手机上交并进行保管,手机管理员及时将迟交手机放入手机柜中进行管理,不得随意放在手机柜外。第四条:学生最多带一部手机到学校,并将带到学校的手机上交管理,不得私自隐藏。第五条:各班级手机柜早上手机收缴后锁上,中间无特殊原因不能擅自打开,下午放学后由手机管理员打开将手机交还学生。第六条:严禁在校内各种场合使用手机。第七条:住校生进入寝室无手机,出现手机即为违规,住校生发生手机违规立即退宿处理。第八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手机,需经班主任和部长(副部长)一致同意方可使用。第
3、九条: 学生违反使用手机管理规定,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条例,按下列要求予以处罚(以学年累计):(一)学生违反规定不按规定上交手机,一经发现,任何教职工都有权将学生带到班主任处或学生处,进行违纪处理,班主任及时与家长反馈信息。(二)7:40放学时间,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第一次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校级警告纪律处分,并通知该生家长到校领取手机。放学后校内违规使用手机第一次给予违规提醒,第二次全校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校级警告纪律处分。(三)三次及以上违反学校手机管理制度者,或违规使用手机后不服从学校管理,发生顶撞老师威胁老师、学校等不当行为,拒不上交手机,则在接受校级处分的同时由家长带回家整改教育1-5天(试教育成效而定)。(五)利用手机登录浏览不良网站,或利用手机上传、下载、传播不良信息,也属于违纪行为,将给予校级处分。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其它具有通讯、娱乐、游戏等功能的电子产品。第十一条: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后拒绝服从学校管理,造成不良(严重)后果,由本人和家长承担责任。